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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会作谈全家悲惨被株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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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02: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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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邱会作
来源:凯迪社区
母亲饿死在医院
1971年9月24日我被关起来之后,全家人先后都受到了严重株连,甚至连出生未满月的孙女都无一幸免。我的母亲活活饿死了,十三岁的女儿无家可归,最后赶出北京。
1972年3月8日八十高龄的老母亲活活饿死在解放军总医院。我的母亲是我国农村贫苦劳动妇女的典型,勤劳一生。1928年,我们家乡就开始了苏维埃革命,当时,我爷爷是高兴区长迳乡土地委员会的委员,我父亲是墩丘村土地委员会的委员,我哥是赤卫队长,我自己是村儿童团副团长,我母亲是妇女运输连的排长,是苏区土地革命时期,最早参加农村革命的基层干部。我的家庭是革命之家,三代同堂干革命!
1934年,红军撤离江西长征,国民党军队立即进攻江西苏区。国民党军队用了很大力量修建公路,公路修到我的家乡时,随国民党军队回来的地主还乡团,指定要拆我家的房子取木料修碉堡。我的母亲性格很刚毅,同拆房的敌人展开了斗争,被打得全身是伤,晕倒在地上。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家当时三代老小五口人只能栖身在山洞里。我的父母一直在苦难中受煎熬。
全国解放后,第一次见到母亲时,望着她清瘦的脸,我非常难过,她却笑着说:“我相信红军一定会胜利。”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时,我因执行所谓的“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遭到了多次揪斗,上海二医大“红纵”并不就此罢休,竟然跑到我的老家和当地造反派勾结在一起去残害我的母亲。
造反派在我老家,从室内到室外的所有墙壁上,院子里都贴满了大字报,甚至树上都挂满大标语,然后,即向我母亲宣布了三条:
一、邱会作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已由造反派实行革命专政。
二、这里是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邱会作的老巢,应当彻底摧毁。
三、造反派有权处理邱会作老家的一切问题。
我的老家自有革命历史以来就是军属、烈属之家。乡亲们、邻居们对我的家向来都极为尊敬。除了国民党和还乡团捣毁过我家外,去我家的都是乡亲们和回乡探家的老革命。他们路过我家时,都到我家去看看我的老母亲,就连公审时审判我的副厅长黄玉昆也去看过我母亲。造反派捣毁和抄家真是祸从天降!
我的老母亲跑到院子里和造反派论理,老母亲话音未落,一个个子高大的造反派一脚把她踢倒在地,母亲即不省人事了。母亲在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成了一个疯癫病人。1968年秋天,组织上把母亲送到北京来治病。
“九一三”之后,总后的造反派同总医院的造反派共同对我母亲下毒手,他们首先把我母亲搬出病房,搞到一个简陋的小房子中,在房门上还特别张贴了什么“通告”之类的东西:“对黑帮家属,自即日起取消特殊护理。不准家属探亲”,停医、停药、停食,“九一三”之后不到半年,母亲于1972年3月18日离开了人间。
周总理知道我母亲去世后,派人来了解过情况。总理对李德生还说过;“邱会作母亲是红军的老根子,整死她干什么啊!?”

老伴受到残酷至极的迫害
1971年9月24日,我们被抓起来时,总理专门对我们说:“你们听好,你们的夫人和孩子都是革命的。你们回来的时候,他们有什么闪失,找我姓周的是问!”说完用手在自己的胸脯拍了一下。其实,没过几天,我们几个人的老婆、孩子、亲属和秘书、司机、警卫员都抓起来了。总理已经不能控制局面了。
从1971年的“九一三”到1981年,我的老伴胡敏受到关押、管制、监督劳动,历时十年有余,在落实政策的过程中,又受到总后掌权的造反派的严重迫害,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十多年胡敏都是在苦难和残忍的折磨中苟延下来的。
1971年9月24日,对我采取停职审查措施后,9月25日,我的家被卫戍区的部队接管了。9月26日,我的炊事员被调走。国庆节前,中央办公厅赖奎等人对我家和我的办公室进行了搜查。9月27日,胡敏的管制组住进了我的家,胡敏同外界完全隔绝了,从此就失去了自由。10月6日,我的大儿子路光从家里被抓走。接着,胡敏被押送到丰台仓库附近关起来了,对胡敏立即采取了突击审讯的措施。
“九一三”之后,周总理指定当时的国家计委主任余秋里兼管总后的工作、国防工业和军事外援。正是因为这种关系,余秋里就参与了审问胡敏。余秋里、李震、郭玉峰三人代表中央专案组曾经多次审问胡敏和诱供。比如,余秋里说:“我和邱会作的关系是很好的,过去我们是革命的关系,但他现在要杀毛主席呀!你必须揭发他,坚决站在毛主席一边,你只要很好交代,是一定会有出路的。”
专案组逼供、诱供,完全采用了造反派那一套“土办法”对待胡敏。无非是“车轮战”,有时一天二十四小时,胡敏滴水不进。   
在胡敏心中,毛主席和党是远远高于我的,但她肚子里的确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问题,她1968年10月才调总后司令部工作,对我工作上的事,她确实知道不多。她所知道的事,即使是我同她个别讲的事,她也都交代了。但千说万说也说不到“两谋”问题上。
1972年10月到1978年8月,胡敏被关押在中央专案组设在北京西山八大处亚非学生疗养院的临时监狱。在那里度过了七个年头的监狱生活。
进了监狱,胡敏就编为第六号,从来不叫她姓名。监狱生话是很残酷也很单调的,有战士日夜严格监管。完全与外界隔绝。
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吃不饱。监狱规定:饭食多了,不准退回,不准留下,一定要吃掉,即使吃不了也硬要吃掉。为了遵守规定,有时主食要多了一点反而误事,吃不下也有人看着,硬要往肚子里塞。为了不受胀肚恶心之苦,胡敏领饭食的时候,就宁可要少点也不敢多要。这样又常常吃不饱,就只有喝开水充饥。
“准时”睡觉起床。监狱规定:每天六时起床,晚上九时睡觉。在规定的时间内,迟早几分钟都不行,要是违犯规矩,都得重来。例如,早睡五分钟,看管的人要逼着起来,把衣服穿好,可刚刚穿好衣服,甚至还没有穿好,睡觉铃响了,看守人员又叫立即脱衣服躺下。同样,早起几分钟也是不行的,必须脱了衣服上床再睡下,刚一上床,起床铃响了,又必须立即起来。这并不是严格按时作息,而是不把囚徒看成人,随心所欲耍弄人就是了。除睡觉、起床要按时之外,拉窗帘的“规矩”也是特别严格。晚上睡觉,一定要先拉窗帘后开灯,早上一定要先关灯后拉窗帘。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做,除了重来之外,还要受严厉的训斥。
黄、吴、李、邱的夫人,都遭到同样的迫害,没有起码做人的尊严。
中央专案组的审查,多得难以想像,审查的范围也是无边无际的。凡是同邱会作和胡敏有过关系的事和人,凡是去过我们家的人,都在审查之列。
1978年8月,匆匆忙忙给胡敏下了一个三开除(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开除公职)的结论,赶出北京,押送到陕西大荔县农场监督劳动。作为一个自小参加革命的共产党员,对党组织无限忠诚和信任,她含辛茹苦地等待组织的结论,却闹了一个三开除和监督劳动的下场。不仅如此,关了七年,家破人散,连家人和子女的音信都没有。
1978年8月,胡敏被押送到陕西渭南地区大荔县农建师六连劳动改造,在那里劳动改造将近四年。胡敏幼年参加革命,她自己并没有什么错误,因为受我的株连,从囚徒又变为劳改犯。
胡敏在农场管制劳动,分给她一个约六平方米的房子,房子是土地太潮湿,虫子、老鼠太多,晚上,蜘蛛和虫子常在面部及被子上爬,整夜无法入睡。
胡敏到大荔的头一年,每月只给生活费四十元,困难的程度可想而知。胡敏是一个极为坚强的人,也是一个克勤克俭的人,她自己养了鸡,把鸡蛋留起来等待子女们来看望时吃,也攒了几斤大米留给子女,可是子女去时,鸡蛋早变臭了,装米的袋里有一只胀死的老鼠。
由于长期的关押,精神上巨大的压力,再加上恶劣艰苦的生活环境,使胡敏心脏病、腿肿、哮喘常有发作,最重要的是,免疫力急剧下降,她全身各处得了白癜风病,本是一个白白净净的人,竟被摧残到如此地步。
在农场一段时间之后,连队的基层领导干部和工人,对胡敏给予了人道主义的关怀。得到了大家的帮助和照顾,生活上的困难和痛苦也就减少了一些。胡敏对六连的干部和工人是很感激的!
1980年冬,当时的中纪委书记黄克诚就向中央提出了报告,认为对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四个人老婆的处理是错误的,要进行复查,重新处理。中央批准了中纪委的报告。   
1981年7月间,胡敏回到了北京。在公安部招待所,公安部门的负责人当着总后的干部和胡敏本人宣布:从现在起,胡敏就不归公安部管理了,还是总后的干部。遵照中央的指示精神,胡敏政治上的问题由总后复查处理。本来,重新复查是一线希望,可又落入总后的“虎口”,反而使胡敏更加灾难深重,当时总后操纵复查的是副政委李耀,1983年,总后党委对胡敏的“复查” 结束,结论是:开除党藉,撤消职务,降为地方十五级,安置到西安市与邱会作一起生活。这个结论比“四人帮”时期下的结论还有过之。我还在服刑期间,胡敏怎么能和我生活在一起?而且总后并没有安排具体单位管理胡敏,那时的供应是以“票证”为主的时代,胡敏没有任何副食票证和补贴,没有烤火费,没有公费医疗等等,一切都没有,只是在北京的儿子在总后按地方十五级每月领一百多元的工资。发放工资的人都感慨地说:“胡敏还没有办理离开军队的手续,她还应该享受军队的待遇。胡敏按军人吧,没有军人的证件,按地方吧,没有地方的户口。”1981年起胡敏就等于是流浪在西安,变为无人过问的“黑人”了,她从一个强制劳动的“劳改犯”,变为无人管理的“流浪者”了。
胡敏为什么会受到那样残酷的株连?对这个问题从党的政策来说,是无论如何不能理解,也不能得到回答的。因为株连是没有任何道理的,也是根本违犯党的政策的。

关于胡敏同志所犯错误的结论和处理意见
总后司令部常委:
(82)司党字28号《关于对胡敏同志结论和处理的报告》,军纪委l983年5月l9日,(1983)军纪委复字第60号批复:同意对胡敏所错误的审查结论,决定开除其党藉。撤消原中央专案组1978年6月15日《关于胡敏的审查结论》,其它处理,根据审批权限,由总后决定。
对胡敏的其它处理,根据中央指示精神,总后党委决定,给予撤消总后司令部办公室主任职务的处分;定为行政十五级(自结论批准日起按地方行政十五级发给工资,以前工资不再补发)。退出现役办理退休,安置到西安市与邱会作一起生话,其政治生活按县团级待遇。
中共总后勤部党委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胡敏真正的错误是为叶群家“选美”跑了不少腿。“选美”是极坏的风气,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应当诚恳承认错误,接受教训。当时,为叶群家“选美”的高级干部老婆不乏其人。正因为这是一种坏风气,中央纪委黄老就说过:“选美是工作关系,不是搞政治阴谋。”尽管如此,对“选美”胡敏从来也没有推脱过自己的责任,早巳向中纪委、军纪委做过检讨,承认错误,并且认识到“选美”是一个严重的教训。总之,胡敏在文化大革命中,除了“选美”有错误之外,其他方面根本没有什么错误。因“选美”问题对胡敏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党纪处分是可以的,但对胡敏给予“三开除”的处理,就是典型的株连!
其实,总后对胡敏的结论,与对我的“公诉”除文字上多少有些不同之外,纲目、基调、内容都是一样的。几乎每件事,都是从我的头上搬过去,即是把对我的问题的帽子,戴到胡敏头上去的。加到我头上很多都是不折不扣的冤案,又加到胡敏头上就是双重冤案了。
从1981年下半年开始,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总后司令部办案人员只装模作样地对胡敏做过两次很短的谈话,每次谈话之后,胡敏都有很多意见要说,但都被拒绝了,胡敏根本就没有申明的机会。只要对审查稍微提一点异议,就会立即被指责为“态度”不好、“对抗” 、“翻案”等等,总后司令部有一个姓阎的参谋,是胡敏的审查人员,经常是谩骂,吹胡子瞪眼训胡敏。每次谈话之后,即向胡敏宣布:“没有通知不准到北京来,即使来了也不接待。”1982年在西安又向胡敏宣布:“结论就这样了,你不接受是你的态度问题,不是结论本身的问题。你不接受,照样可以给你做结论。没有命令,你不准到北京去。”在“结论”中,还指出胡敏“态度”不好,因而加重了处罚。
总起来说,对胡敏的审查和处理不是把她当做一个老干部,把问题搞清楚,实事求是地做出正确的结论,而是把胡敏当做“反革命主犯的老婆”,任意进行株连。
胡敏早在1936年就参加了西安地下党领导的革命工作,1937年即由地下党送上前线参加了八路军。胡敏是抗日战争之初,有名的西北抗日医疗队上前线参加八路军的队员之一。她1939年入党,一直从事医务工作,为人民解放事业积极工作,做出过自己的贡献。
对胡敏的处理,对黄、吴、李、邱四位夫人的处理,对黄、吴、李、邱老战友、老部下,甚至秘书、工作人员的处理,由于造反派在军队三总部、海空军掌了权,偏离党的政策是很远的,大部分同志仍然是开除党籍,降级降职,转业复员。为此,中央再一次指示复查,落实政策。军委张震副主席、国防大学段苏权政委等老战友对胡敏的复查问题进行了真诚的帮助。为了复查的公正性,不少单位都换了人,可总后还是原班人马。好在总后党委已经换了班子,在审查中,决定恢复党籍,对胡敏的不实之词也有所纠正,总后党委也将结论上报总政。由于胡敏对某些问题坚持自己的意见,让专案审查人员找到了借口,说胡敏态度恶劣,拒不认错,他们又闹到总政。在黄、吴、李、邱四位夫人中,相对来说胡敏事最少,错最轻,最后反而对她的处分最严厉。
五个子女无一幸免
我有四个男孩,一个女儿,五个孩子无一不受到株连。我的大儿子1967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二儿子毕业于清华大学,毕业后他们都分到部队锻炼去了。两个小儿子分别于1967年、1968年参军,在基层也都提拔为干部。他们在部队,思想、工作等各方面都表现很好。1971年9月“九一三”之后不久,四个孩子都被先后被关押、株连,最后一律清除出部队了!
1980年,经过近十年的磨难,兄、弟、妹五人第一次在北京见面,共同寄住在向朋友借的仅十平米的平房内。
我的大儿子路光,在文化革命中是学校反对中央文革,反对江青等人的骨干。路光毕业以后,原北京工业学院军宣队收集到路光大批反江青、反中央文革的“黑材料”寄往部队,被部队顶住。“九一三”之后,军宣队又将路光告到江青那里,总政治部主任李德生批示,将路光抓回北京关押,由总后负责审查,一关就是三年。而后又以“闯进钓鱼台,欲谋杀江青”的罪名,关进北京第一监狱,在那里上了刑具,留下伤残,经受了非人的生活,一关又是三年。
1976年,路光被武装战士押送到甘肃河西走廊祁连山下的山丹军马场监督劳动。总后的造反派指令军马场成立了一个对路光六人监督小组。路光是强制劳动,常常是超负荷的。例如,搬运青棵麦麻袋,每袋160斤,从踏板装上汽车。他每月只有9元钱的伙食费,他又不能吃牛羊肉,严重的营养不足,身体被折磨得不成样子。路光在军马场劳改了三年,真正成了一个劳改犯。
在中央专案组审查的人如林办的秘书,黄吴李的秘书,及黄的子女,1975年在毛主席的批示下都解除审查,重新分配了工作,而由总后代管的路光,从1971年到七八年,总后对路光审查了将近八年,那时“四人帮”已经垮台,他们认为:“攻击中央文革,攻击江青,不予追究,但仍有攻击社会主义的严重问题,送回原部队处理”。把人关押劳改折磨了八年,就送回部队处理了之,这真是草菅人命的典型。
1981年,部队决定路光转业。他是从北京入伍的,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理所当然转业到北京市工作。但军队转业办公室不准路光回北京,硬要他“回到”我的老家江西兴国县去,这是毫无道理的。路光只能复员回到北京,后来在万里副总理、北京市副市长叶子龙、和商业部副部长张永励、赵发生及邱国光副司令等老战友的关心下,才把路光安排在北京商学院工作。由于路光是复员回来的,到了商学院不能承认他原来的行政十九级的级别,给他定行政二十二级(降了三级),每月60元工资,生活极为困难。路光在商学院已经工作四年,但转业手续都没有恢复。由于白天要上班,对自己的事只有在工作之余奔波,不幸遭车祸,骨折八处,几乎丧生。在困难无告之时,1988年赵紫阳总书记对路光的来信作了批示,恢复了行政十九级,并分配了住房。“做一善事如造七级浮屠”,我永远感谢赵紫阳总书记对路光的关心。
温玉成是我的老战友,又是兴国老表,关系一直很好。但温玉成到北京后,不知为了什么,一头栽向江青。在文革打小报告盛行的时候,他向中央文革告了我三状,其中之一就是有关程光在清华参加文化革命的问题。温给江青打的报告说:“清华两派之所以闹得很厉害,邱会作的儿子邱承光是该派的重要成员,邱本人是 4 1 4派的后台。”这是纯粹捏造事实的报告,承光哪一派都没介入。幸好这个报告江青转给黄永胜了。黄永胜知道底细,当天他就要我一起去向周总理把问题说清楚。周总理当即定了两条:一,对温的报告,如果有人追查就直接了当地指报告是诬告,根本不是事实。二,邱承光立即离开北京,到部队锻炼去。承光到广州军区去当兵,是周总理亲自决定。
“九一三”之后,在十月底,周总理陪埃塞俄比亚皇帝去广州访问时,还专门召见过程光。总理当着广州军区首长和程光本人说:“你的父亲现正在接受审查,他的问题会得到很好解决的,你要如同过去一样相信毛主席,不要失去信心,在部队很好学习锻炼。”总理又对军区首长说:“现在就把孩子交给你们了,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不得歧视。我们共同把孩子管好。”军区首长当着总理的面承诺了,这对承光是很大的鼓励。由于周总理有指示,承光本人也下决心坚决执行总理“在部队很好学习锻炼”的指示争取在部队呆下去。但承光得到的就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另眼看待”了。承光受到了严格的审查和严重的打击,但他非常坚强,没有向整人的家伙屈服。
1978年,承光请假去北京打听父母、兄弟、妹妹的情况,他已经八年没有假期。他费了很长的时间,才找到天各一方弟弟和妹妹。由于时间不够,承光就发电报和写信续假。但部队以超假为由,使承光遭到了开除党籍的没顶之灾。并强行以转业处理到苏北的小县城当教员了。
承光女朋友陈雪巾,“九一三”前只见过一两面,她1969年参军,在解放军总医院做药剂护士。由于工作好,军医大学招收工农兵学员时,总医院送她去第四军医大学学习。陈雪巾学习成绩很好,“九一三”事件之后,她已经学习期满,可以正式毕业了,但学校不仅没有发给毕业证书,总后还把她抓去审查。一个女孩子,和程光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也要关押,七六年承光都可以探亲了,雪巾还在关押之中。她同样是无家可归的人,“九一三”后,仅因为女儿是承光的朋友,雪巾的父母竟被从无锡市赶到农村去了。
后来承光经百般周折来到雪巾的家乡无锡。他们夫妻都是共产党员,两人都如同过去一样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在工作中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承光在无锡采煤机械厂将近十年时间,他和他的小组自己查资料,自己设计,自己制造主要部件,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成功设计出薄煤层采煤机,这种机器填补了我国采煤机械的空白,机器的质量也相当好。为此,1987年春,国务院煤炭部授予承光科技进步三等奖,江苏省授予二等奖。承光这个孩子天资较高,初中、高中、大学,他学习成绩都是名列前茅。因为受我的株连,耽误了孩子,一想起来,我心里就很难过。
三儿子光光,于1967年当兵,当时只有十五岁;四儿子小光于1968年当兵,当时也只有十五岁。两个小儿子在军队的大学校里,学到了知识,得到了锻炼,他俩都被提拔为基层干部,光光任师司令部参谋,小光在连队任排长。他们两个人本来就出生在军旅之家,是适合在部队工作的。但他们当兵的权力被剥夺了,“九一三”后就以办“学习班”的借口关了起来,后来又下放农场五年。部队不是按党和国家的政策安排他们转业,而是叫他们复员,于1978年5月被撵出军队了。
他们在北京是无家可归,举目无亲,真是痛苦难言。他们借住在同学只有九平米的小平房里,常常睡五六个人。他们在办理就业的过程中,碰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三儿子光光最后在工厂干了几年的装卸工,小儿子在工厂干修理工。
我唯一的女儿京京,1958年出生,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只有八岁,1971年“九一三”事件时,还是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但总后造反派对她的株连是十分残忍的,女儿是我们全家最可怜的人!
“九一三”以前,京京住在西单小酱坊胡同,“九一三”之后,就被迫离开了。离开那天下着小雪,京京小小年纪,畏缩在卡车上,不知所措,因为去哪里,她也不知道。我的全家都被抓起来了,总后的人把京京搬到一间放杂物的小房子,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开始了独立的人生道路。京京在总后五号院受尽了屈辱,房门上贴满恐吓和谩骂的大字报,并声称“胆敢撕掉就采取革命行动”,京京上厕所时,调皮的男孩子经常装神弄鬼,在广场看电影也不得安生,经常有人向京京扔脏东西,甚至遭到小石块和土疙瘩的袭击,京京很少能够看到一场完整的电影。
京京在精神极端痛苦的情况下,一天晚饭后,由她嫂子的娘家无目的地出走。当时已经是寒冬腊月,她身上穿得很单薄。她由住处走到了天安门广场,在天安门转来转去,然后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了。当时想了很多的事,但主要是想妈妈,为什么不让看妈妈,根本想不通。她想来想去,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天安门广场换早班的战士,把她叫醒了,才知道自己在即里睡了一夜。
1974年2月7日,总后竟然把京京撵出了北京,只身到河北省井陉县3502工厂继续“上学”,每月给20元生活费,这是“九一三”事件之后京京遭到的第二次严重打击。
京京高中毕业了,不予安排工作,在困难无告的情况下,京京给胡耀邦总书记写了信,胡做了批示:“对子女的问题不能再不管了,要确切解决邱会作的女儿上学或就业的问题。”这个批件到了总后,在总后政委王平那里就压下来了,但终究要解决问题,最后不让京京回北京,硬性分配到了石家庄军械学校实习工厂当学徒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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