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 10 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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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音乐远远地,恍惚地传来,小凤仙凝神听了一听,辨不出是什么乐器,是圆号?还是萨克斯?抑或单簧管?演奏的曲目有点熟悉,一时却又想不起名字,象某个熟人,小时候的,在同一条街住着,偶尔会在马路下的树荫里偶遇,有一点淡淡的,几不可见的惊喜和潜意识的安心。小凤仙那带着几许酸涩几多惆怅的心事在这遥远的音乐和掌心传来的peter的温度安抚下,渐渐松弛。这是一个美好的夜晚,一个全新的开始,不是吗?想到这里,她微笑地吸了一口气,嗯,无论我们经历过些什么,无论身后的那些荆棘曾经怎样将衣裳扯烂,将皮肤划得鲜血淋漓,一定要拥有随时重新上路的勇气。更何况,此刻,至少此刻,身边还有一妙人相伴。: e( }; o/ {& E: e)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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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是担得起妙人这个称呼的。这些年走下来,虽然他们从不涉及对方的私生活,可到底知道,这个人,并非对世界一无所知的阳光宝宝,事实上,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善男信女。他看世界的方式和方云琪有着完全不同的角度。那么,也许,这一个开始和当年的那一段,也许也会不一样吧?6 j4 ^" @9 a) }) X$ y0 ` P! h
1 q. F% m% N9 X3 {' z& s 胡思乱想间,peter的手已经滑上了她的腰际,将她轻轻揽近,然后不着痕迹地转身,面对着她,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然后,一点一点地俯下头来,吻到了她的唇。老实说,这件事并不新鲜,但peter的节奏掌握得实在是好,最让人心跳的,还不是那唇舌交缠时分,而是那一点一点贴近的过程。那将得未得的几秒钟,小凤仙似乎可以听到彼此胸膛里,心脏擂鼓一样的声音。这个吻,呵,当真销魂。在这热带的城市,在这星空之下,在隐隐浮动着的花香与音乐中,从精神到身体都极之愉悦。也许,正是因为生命里有着这样的瞬间,无论身前身后有着多少泥泞与尘埃,人生才是值得经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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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J2 \2 Z5 ]$ A+ n+ f 活着,可真好。这是如在云端的小凤仙彻底飞起来之前的最后一念。5 B! E+ K/ M( w4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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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可真好。也是在这同一个瞬间,同一地,刘勇产生了这同样一个念头。只不过,他的感慨并非来自小凤仙这样的纯粹的男欢女爱。他是凝视着大宝和小宝的睡颜,心里浮起这个念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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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w; V' P, m 时间过得可真快,人生的际遇也真是说不清。其实,象刘勇这样的人,是很少站在人生的一个点,对未来展望,对过去回顾的。他没有想过那么多,命运的浪涛将他裹到哪儿就是哪儿,他所能做的,无非是竭尽全力仰起头,露出水面,保持呼吸。之所以忽然会有类同于伤春悲秋的感叹,真真是因了这次同小凤仙的重逢。这个女孩子,若莲的女儿,大宝小宝的姐姐,二十年间,变化实在太大了。这种变化仿佛是一面镜子,将二十年的流光清晰地照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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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相逢,惊觉岁月流转。刘勇不会如此文艺,但他却在酒店的镜子里瞥见了自己鬓边一星星白发。很少,杂在黑发里根本看不见。可是,到底在。就象若莲脸上的皱纹,不留心,也许看不出。但是,到底在。' C3 ^3 ]7 I3 D3 {# t
& K$ B, f8 U, x/ i2 e0 t. x) {. v* } 即将离开上海时,刘勇去了一次老王家。那是他在沪上最后一丝牵绊。虽然自从他拒绝二妮以后,就去得少了,但也一直保持着来往。老王家的那种生活,烟火气极重的生活总是让他觉得亲切,也有些恍惚:如果那个夏天,他没有见到张若莲,那么他的日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吧。似乎这才是属于他的世界。有时候,比如这次在半岛酒店,刘勇就有那种感觉:他是一个偶然走错门的人。是,仿佛行在路上,偶然间推开了一扇门,门里繁花似锦,觥筹交错,他惊愕,也许有艳羡,可是,觉得十分遥远。结果,他竟然踏了进来,还在此找到一个位置,坐下。然,一种类同于旁观的感觉却一直在心底的最深处。即使,已经有了血脉相连的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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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已经有了血脉相连的两个孩子,即使过去二十年间他对张家深入得如此彻底,即使连张雪亭都认可了他的地位——这在张家是绝无仅有的事,但还是有恍然如梦的不踏实。当然,他深爱若莲,即使今日之若莲已经风华不再,那种爱依然存在,根深蒂固到他始终觉得纵然是出落得如盛放牡丹的小凤仙都没有办法将若莲的美比下去。可是,在去到老王家的时候,他还是觉得那里的那种生活似乎更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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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夫妇年纪已经大了,早年困苦生活的痕迹烙在了身体上,不但显老,而且带来了诸多病痛。幸得二妮两口子现在比较宽裕,也颇照顾他们。但是,吃苦惯了的人,对这种照顾固然欣慰,却总免不了心痛钱。二妮他们给的钱全都攒起来,给的吃的,不放到腐坏不舍得入口。就连买给他们的药,也不到忍不下去不肯用。照理来说,应该算是窘迫的。可是,他们很快活,虽然老王和刘勇聊天的时候一声声咳嗽,虽然老王媳妇那天甚至因为腰疼起不了床,但是,那间房子里还是充满了快活。: H6 t" w( g% g: Z5 @) ?9 s2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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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刘勇一点都不傻,他清楚地知道,如果将自己换作老王,他一定会不甘心。并且,一定还会有许多许多的烦恼。且,如果将自己换作老王,那么他的大宝小宝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可是,明白归明白,那户人家还是让他舒适。如今已在去国离乡的路上,他一点也不后悔。他很明白他将要去的是什么地方,他也很明白自己——一句英文也不会,在那里,大概是一点谋生技能也没有吧。年轻的时候还有力气,在上海,还能照管米店。虽然并不指望那米店养家,但多少也在赚钱。不论那数字和他的生活比起来多么微不足道,但看着盈利的时候,他还是快活的。如今,去到一个连话也不会说的地方,他能做些什么呢?虽然,若莲并不会指望他做些什么,可是……呵……( o% P) t)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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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想法永远不会浮在刘勇的脸上,他将其埋在心底很深很深的地方,就算是夜深人静,若莲和孩子们都熟睡的时候,他的眼睛也不曾泄露一丝一毫。不,不是担心若莲等人的反应,而是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的这些想法有些贪婪了。是的,贪婪,不满足。要知道,在过去的二十年间,多少象他一样出身的蚁民横死街头,连声叹息也无。连往水里投块小石子的动静也没有。活着,已经很好。更何况,他的这种活,不但可以算得上求仁得仁,事实上,命运给出的早已超过了预期。3 I1 Q5 O; O. ~& l, `+ D: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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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凝望着大宝小宝安详睡着的面孔的时候,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父母还没有过世的某些好光景。他想起了有一年丰收,他同父亲站在麦地边,看那一层一层的麦浪,金色的,在风里起伏,延伸到天边。那时他还很小吧,比大宝小宝还要小得多,但是,他却清楚地记得,当时好快活,好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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