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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慕然回首 - 

[近代言情] 《丽人行》作者:盛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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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18 | 只看该作者
第30章 第 5 章上! E* X) F  N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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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明离开上海了。”终于,若莲同小凤仙说到了这个不得不谈的话题。那一年已经是李子明主持李家大局,被称作上海船王。所谓木秀于林而风必催之,他家的事业越大危险也就越大,有日本人的手伸了过来,威逼利诱,黑的白的都上。李子明也曾作过一些不得不的让步,但还是到了退无可退的地步。终于,在某个下午和人彻底谈崩,手刃了对方。那个被杀的人是个大人物——好在,李子明虽然是存了鱼死网破的决心,但却并不是一时的少年冲动,早就作好了安排:大不了抛弃上海的所有,亡命天涯。他的重要家人早就安置出去,并且,他有大概二十四小时可以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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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退路是早就安排好的,当最后一刻来临,当不得不走这条路的时候,他只需要给若莲打个电话,说出约好的那个暗语。( I% {- w" f7 X

' g" B% h8 w& D! e“这种事有很大的拖累你的可能。”李子明当初和她商量时说,“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那么做。”当他拿起电话说出那句暗语的时候,若莲已经知道,是到了那个万不得已的时候了。当时手心里攥了一把冷汗,声音却完全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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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李子明逃离的是张爷,那是若莲多年的入幕之宾,也是上海一条藏得很深的黑道暗线。全上海知道这条线的人用五个指头就数得出来。张爷安排李子明星夜从海上逃离,具体怎么走,全不可知。这其间一切都按部就班,在最初的24小时,并没有什么血雨腥风。唯一的变数就是在最后关头,若莲决定要去送别。当然,安排得法,这并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只是,在一个或者说一群冷静的人看来,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冒险。但是,所有相关人等都没有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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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明顺利逃离上海数小时之后,事发。所有和李子明有关的人等全都受到了或轻或重的盘查,包括若莲。并且,这次的盘查因兹事体大,一点关系一点路子也走不得。若莲没有向外人透露过她被带走盘查的详细情况,当然此刻也不会再多事告诉小凤仙。甚至,从她的心底,她已经决心把那一段记忆抹掉。彻底抹掉。不过,就算是那样,她仍然觉得,李子明的决定没有错。他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不到这一步,再退让下去,他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别的什么。如果他真的变成了那别的什么,若莲会觉得人生更不堪经历。在这一点上,他们彼此心照。也正因了这心照,李子明自始自终没有表示过感激或者抱歉。. F0 K/ c# J: @  d. I1 K'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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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明留在上海的家人、亲戚、朋友、生意伙伴诸色人等,无一例外的几乎脱掉一层皮。但没有任何人供得出他的去向,也没有任何人供得出李子明最后经手的一笔巨资和重要文件的去向。于是对方更加宛若发疯,对每个和李子明有关的人严密监视数月之久。在这样的监视跟踪之下,张爷仍然若无其事地在固定时间来到若莲处,这才是整件事最惊心动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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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9 t+ Y* m2 X2 x“后来,事情渐渐平息,或者说看上去平息一些,我去了南京。”若莲告诉小凤仙,“是冯先生那里。其实,我和冯先生已经多年没有故事了。”若莲笑,“不过是换个环境。在他家也是单独一间小院住着,他的太太家人对我都很客气的。”冯先生全家对若莲客气那是应当的,就在小凤仙离开上海后不久的某一年,冯先生在生意上因为某件事情一败涂地,是若莲在助了他关键的一把力。若莲还记得当时冯太太感激涕零地对她说:“这么多年,我错看了你……”若莲只是微笑。她帮冯先生自然有她帮的道理,同冯太太以及冯太太的感激半点也没有关系。也是自那以后,若莲和冯先生就再也不是原来的关系。被若莲帮了这一把,冯先生自觉在她面前矮了半截,再也兴不起那样的念头。这倒是若莲料到的——如果是李子明,当不会这样。因为李子明最开始的念头和冯先生的念头就根本不同。* _2 [+ `1 V8 v*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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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莲要求到冯先生家小住,虽然明知道这其中必有缘故,冯家也没有多问一个字,专门拨了院子,安排了丫头,冯太太还三天两头过来作陪,言笑晏晏。直到若莲再三再四再五地表示不必了。当然,若莲不会看见也不会听见冯太太回到自己房中或多或少地对冯先生的抱怨,就算看见或者听见,她也会坐视不理。她只是不想应酬——冯太太应酬她固然觉得委屈,她应酬冯太太,其实更是委屈。何苦来呢。于是后来渐渐成为房客关系。到这时候,冯太太又悄悄抱怨若莲不懂礼数了。好在,若莲没有听见也不需要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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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是刘勇忽然于一个大清早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从怜卿那里得到的不好消息。他们立刻开始收拾行李,准备第二天就出发。可是造化弄人,就在第二天,城破,金陵转眼成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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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我没有办法向你描述,也希望你永远不要知道。”若莲对女儿说起这个,手又开始抖,脸白得跟纸一样,“无论你怎么想象,现实到比它残酷一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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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外面也听到了一些消息,但是,我知道,消息仅仅是消息。”小凤仙抱紧了母亲,瘦弱单薄的母亲。然后,感到强烈后怕,也明白了方云琪不让她回国的担忧。“是刘勇带着你出来的?”% p% j0 e' m' W* v( h; ~/ }& b4 d

4 s0 M/ D0 G. o+ i* B" k8 E$ s“当然,没有他,我不但一定已经成为一具白骨,并且一定会在死前后悔曾经被生下来。”若莲隔了很久才吐出这么一句话。其实当时在城里的时候还好一点,固然有身在修罗场的巨大恐惧,但是超过一定极限以后,思想和身体自我保护机制运行,对死亡和绝望渐渐麻木,只剩下本能,逃生的原始本能。那所有的蚀骨的情绪是在身体安全以后才疯狂反噬的。从那座城逃出的人们,事实上身体的某一部分已经随着其沦陷而永远丢失,这是一种不可逆,无法修复的巨大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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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个瞬间,我们曾经差点死掉。”若莲说,“跟我过去的丫头和冯家的人全部都死了,并且死得非常非常惨。”说到这里,她吸了一口气,停顿良久,“在一个废墟躲着的时候,一层板壁外就是日本兵在大街上□□女子的狂笑和惨呼,我和刘勇大气都不敢透。生命薄得就跟一层纸,甚至连纸也不如。”6 I+ J7 a* n! `" c1 h-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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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仙的心仿佛被一只大手狠狠地扭在一起,手足冰凉,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她知道,说什么,都没有用,都是多余。0 X4 y$ x& g$ t  D5 b,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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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本兵走过,街上静了下来,也不是完全的静——有人在哭,有人在垂死挣扎,有人精神崩溃了在笑,空气里弥漫着浓重尸臭,我们身子发软,全身象在水里浸过,满是汗水,在那个时候,我问刘勇,来到南京,是否后悔。”  S# g/ f9 X6 i: x9 R3 W

* i, F5 a0 n3 ?+ J. Q2 F* h4 r“不,不悔。”——那是刘勇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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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 5 章下0 W$ O3 k" q6 V, }$ A; o- k

% \' Z% g& Q8 u3 Y+ B那一个刹那,是生命中极渺小的一个片段,却又因下一刻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和灵魂究竟在哪里而变得极漫长。该刹那,32岁的刘勇说他不悔。若莲清楚地感觉到他说的都是真的,这种真无需任何验证,就是知道。多年在人和人的关系中浮浮沉沉,若莲自然清楚所有感情开始的时候,都一定会有那么些个瞬间是真的,只是人们并不是真了那一瞬就立刻死掉,所以,这真在时间里会慢慢地变质,也许好,也许坏,也许无疾而终。可是,当是时,只有这一个刹那也就够了。并且,当是时,这一点真不是男女之情,它是人生值得经历下去的一个理由——在亲眼目睹亲身经历着人可以坏到千倍万倍于禽兽的时刻,这一点真无异于火花甚至是太阳。就算是过后粉身碎骨,又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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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p8 k/ L. \8 r# t6 g9 Z3 L在黑暗中,小凤仙听若莲说到这里,喉头一哽,再也无法言语。有什么东西从心底,象潮水一样地漫过来,漫过来,然后,她忽然明白了在自己临行前和方云琪之间有什么不对了。, p( C% c9 u- g4 U7 @7 E+ v% P

1 x/ l6 }) n( x是的,从理智上说,小凤仙和方云琪的决定堪称完美,再也没有比这更合理的方案,她坚持回国一定有她坚持的理由,但不能因为她的坚持而要求伴侣涉险,相反,方云琪留在美国,确实可以帮她打理一些事情,且,如果真有个什么需要,他还可以作为后援力量帮上一把手。最最重要的,是她不能对他的生命负责。这样的关系,简直是文明进步清醒冷静的典范,可是,已经冷静到没有让人心神激荡的热度了。在人的一生中,如果从来没有傻过,从来没有笨过,其实是遗憾的。纵然,古人动不动就杀身取义在现代人看来有些迂腐,谋定而后动,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应该是更高级的智慧。可是,在必要的时候,人一定得有一些豁出去的勇气,真能从内心豁出去的时候,心境是朗朗一片大光明啊,无怨无悔,无惧无畏。有这样的支撑,便是死也不再可怕了吧。忽然,她又想到,张雪亭用名义上属于小凤仙的钱投资,是否也是一种豁出去的决断呢——我为你做我认为对的事,即使因为亏损而背上骂名,招来怨言。不,应该不是,张雪亭之所以这么做,大抵是因为从来没有想到过这是需要知会对方的,这件事情,结果只有一个,但是内里的过程和曲折心思变幻是不同的。那么,做事看人究竟是应该看结果还是应该追究过程呢?小凤仙发现,她就目前而言想不明白这个问题。并且,她发现,任何一种价值观都有其内在的完整体系,要思考要评判,都得从整体来想……想到这里,她猛地清醒过来——自己在这个时候,还想到这些,是不是多年来形成的,冷静得过了度的一种表现?自己是不是在不知不觉间,变成了和方云琪一类的人?想到这里,小凤仙心里一阵发冷,悄悄地握紧了母亲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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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勇来南京时带了一把枪,”不知道过了多久,若莲又重新开口,“他把那把枪交给了我。”刘勇把那把枪交到若莲手上时,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如果到了万不得已,开枪自杀。那把沉甸甸的枪放到若莲纤细的手掌里的时候,若莲感觉到一丝安全,并从而有了勇气。是,她对自己的生命并不是完全没有把握,至少,还有一种选择死亡方式的权利。最坏的结果,无非就是用一颗子弹,并不痛苦地结束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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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到了最坏的时候,”刘勇说,“你大概只有一次开枪的机会。所以,千万不要试图用这把枪去射杀别人。”说着,他当着她的面检查了弹匣,拉开了保险,“这不太安全,可能走火,但是,可以赢得时间。记住,是万不得已。另外,不要试图去杀别人,哪怕是他们当着你的面把我的肠子拉出来,记住,自杀,不是杀敌人,也不是给我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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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_% S% k4 c* {2 a, ~) d是那个时候吧,是那个时候,听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若莲猛地抬起头来,微微张开了嘴,看着刘勇——她是那个时候才发现,这个比自己小了十多岁的男人的真正意思。只是,当时没有时间和余地给她想得更多,她郑重地点头,然后想,如果刘勇给人折磨得生不如死,自己要不要先结果了他再结果自己?如果时间拿捏得够好,应该没问题的。4 p- \1 ?3 M( n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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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是猜到她心中所想,刘勇看了她一眼,说:“记住了。你放心,我是个男人,能受到的折磨有限。不要冒险。千万不要冒险。”& V: [, C* i* j1 s+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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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小凤仙已经完全明白张雪亭说“就算将来有点什么……也不枉了。”没有夸张。是的,将来就算有点什么,也不枉了。同时,她也多少开始明白,当时的情况坏到了什么程度。9 t0 ^0 a* @2 _  O#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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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坏的情况之下,刘勇还能带着若莲回到上海,真是一项绝对的奇迹。其实,在那时,就算能够在尽力逃生而不能之后成功自杀已经是顶尖的结局。8 W7 z# q1 ?  a' y% Z$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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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能回到这里,”若莲说,“是彻头彻尾的侥幸。最后几天,我已经完全脱力,基本上处于半昏迷的状态,是刘勇一路背着抱着拖着拽着弄回来的。——幸好我不算重。”说到最后,她居然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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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h. I( b! L- {最后几天,已经不是恐惧或者别的什么,是体力问题。若莲尽管不是体弱多病的那一种,可还是坚持不住了,已经不能行走,成了一个地道的累赘,最后一天,则几乎成了一个活死人——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活着。分分秒秒都有可能断气。刘勇在她的身下绑了几条树干,拖着走,而他自己是用爬的。两个人靠着贴身藏着的几支老山参续命,精神几乎全都处于恍惚的边缘。幸好他们出城以后选对了路,走到那条路上的第三天就不用再躲日本兵了,可相应的,那也就是一条艰险到基本上不能称之为路的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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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24 | 只看该作者
第32章 第 6 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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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a+ Y8 v, g! ~/ D: c“咱们看电影或者小说,当那种已经处于濒死的恍惚状态的时候,她身边的人往往会说很多鼓励的话,让当事人有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若莲对小凤仙说,语气里有笑意,“可是我得告诉你,实际情况全不是那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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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V1 c" `0 C是的,在最后一天里,若莲和刘勇都处于极限状态,尤其是若莲,很多时候连意识都模糊了,别说仿佛电影里很狗血地请求对方抛下自己独自逃生那种桥段没有发生,就连周遭到底在进行着什么都不清楚,只是难受。那种难受是不好形容不好描述的,除非亲历,不会明白。而刘勇也全无力气进行什么精神激励,连激励自己都不可能。他只是一直朝前爬,爬到后来约等于蠕动——动一阵,歇一下,再动。虽然慢,但始终不曾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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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运气极好,在最后关头遭遇了张爷的人。事实上,这条路也是张爷告诉刘勇的,在他从上海出发去南京的时候。那两个沉默的小伙子在那里已经守了五天,一个去路上接应,一个守在必经的出口。* P9 z# G3 X' m: o1 O# K- X)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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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来人直接把他们送到了怜卿处,在大门外放下,揿门铃,跑开。在墙的转角处听到怜卿惊极喜极狂呼出“若莲”才离开。; e" v. j- B- h+ D: a

& M& c: ^! V8 n  X, Q) s% T' i1 o“这就是这个奇迹的全过程。”若莲说。说完这些,她觉得累了。夜已经很深很深,四周很安静。花园里还有细微的秋虫的声音传来。小凤仙在身旁的黑暗中躺着,握着她的手。那双修长匀称的手,已经不是十年前的尺寸,手心还有一层细细的薄茧,是一双有力量的手了。这样的手也让她安心,于是,她的呼吸渐渐均匀,沉入了睡乡。5 f2 E+ P$ T& x( d( j( V7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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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仙睡不着,她仰面躺着,在里睁大眼睛。当瞳孔渐渐适应黑暗的时候,她可以模模糊糊地看见天花板浮凸的花纹。是了,这样的夜和这样的黑并不是绝对的黑暗,有些地方仍然是有光线的——没有拉得十分严密的窗帘缝隙处,家具们白天吸收的反光,还有其他一些什么,这些平时感觉不到的光在黑暗里,帮助我们看清环境,驱散恐惧。在真正的绝对的黑暗中,是看不到任何东西的。那样的黑暗,大概是几千米以下的深海或者是数万光年之外的太空。再有,就是人心。人心的某些部分,应该是没有人可以构想的黑。" U, e; p: X0 ^1 v5 u3 g8 U6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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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仙静静地,几乎是小心翼翼地躺着,不敢动,更不敢抽手出来。回来一周了,和母亲同睡了几次,她已经知道母亲现在很不容易入睡,就算睡着,一点细微的动静就会惊醒。大多数时候,母亲是浅睡。象今晚这样,呼吸绵长平稳,睡得又香又沉极为难得。所以,她直挺挺地躺着,维持固定姿势不变,清清楚楚地感觉到身上一块快肌肉慢慢变得僵硬也不愿翻身——这十年来,她什么也没有为母亲做,在最艰难的那个时候,她不在母亲身边,这种无力感锥心刺骨地痛。而现在,因为自己的存在,母亲能得一夜安眠……这种可以做点什么,哪怕是最微小的事情的成就感简直让她雀跃。她甚至恨不得那不能翻身的难受再多几分,心里会更好过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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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小凤仙当然已经知道母亲为什么会吸食鸦片,甚至觉得,如果当初吸食鸦片确实能令她好过一点的话,也不失为一个选择——如果长期没有缓解或者说出口,会疯的。与精神彻底崩溃,理性完全丧失比起来,对鸦片的依赖已经算不了什么了。同样,与刘勇做过的那些事比起来,母亲现在对他的依赖也算不了什么。甚至,公平一点说,如果母亲现在不这么信任依赖刘勇,才可怕。啊……刘勇,小凤仙不由得想起了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他扮着车夫在张家门口等机会,这样机会渺茫的事他也竭尽全力去做,没想到居然真的给他等到。这一次,带着母亲从南京逃生,这样全无机会的事他也竭尽全力去做,没想到居然也给他做成了——命运对待那些永远不屈的灵魂,对待那些决不放弃的生命,是不是要格外眷顾一些呢?想到这个,小凤仙对那个人,那个几乎和她完全不同的人产生了敬意——不只是对方救了母亲的谢意,而是敬意。那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尽管他几乎没有念过书,尽管大多数时候他看上去有点土。可是,读过多少书、懂得多少道理以及一个风流倜傥潇洒自如的外表并不是那么重要的。母亲真幸运,嗯,母亲多么幸福。想到这个,小凤仙的唇边浮起笑来,明天,等到母亲醒来,要郑重地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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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8 ^( w0 s/ n: ]) }; R) i$ t6 l想到祝福,小凤仙想起了一个人。想起了他临别时的祝福。他用两条坚实的臂膀给了她一个温暖的拥抱,在她耳边轻轻说:“你一定会幸福的。”那声音,浑厚低沉,带着种直达人心的蛊惑力量。这些年里,每当遇到挫折,心情沮丧的时候,她的耳边总会回响起那个似乎有魔力的声音,于是,可以重新大大地吸进一口新鲜空气到肺里,对自己说:“我一定会幸福的。”于是有了勇气。这个人,现在在哪里呢?. v; j6 t7 x3 F( y

' K! j2 `# g3 s; J5 {  B- U当年,当年稚嫩的她到达那个全然陌生的环境不过两年,差点因银行破产把全部的小小身家赔掉,那笔钱,一大半,还是姨妈的。那个冬天的早上,天寒地冻,是真正的天寒地冻啊——那两年的冬天是真的冷得让她这个南方长大的孩子想哭。租的房子不够好,供暖不足,一到晚上,她把所有的衣物都盖在被子上还是冷,最后甚至加上椅子来压着。然后不知不觉就哭出来了。母亲给的钱和李子明给的钱本来足够足够,可是,宁秀的孩子病了——啊,她一直没有告诉母亲,那个侄儿生的是一种永远也不可能治愈需要不停不停往里面填钱的怪病。如果不是这病,宁平也不至于还不上买医疗设备的贷款,被银行收去了一切。宁秀表姐当时都快疯了,借遍了周围每一个人身上的钱,也包括初到异国的,小小的,全无力量的小凤仙。! k& m3 i7 ~: k: f&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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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冬天的早上,天寒地冻的早上,小凤仙蜷在银行门口排队等人家开门——他们得到消息,这家银行坚持不了多久了,很快就要破产,这一分钟也许还可以提现,下一分钟就很可能不行。于是,排起长队。连夜地排起长队。就是那个早上,晨光熹微的那一个刹那,她看到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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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第 6 章下! U4 S1 q7 L1 u8 q. ~* A! L

# X0 k. ]  g( h4 d$ A3 ~* r( w8 B那一年,他三十六岁,正是一个男人一生当中最好的光景,青春还恋栈不去,青涩却早已褪尽。那家银行名义上是他的,实际上是他的家族事业,家中大佬已经决定放弃这一块,宣布破产,然后清盘,简简单单。至于理由,自然有无数十分充足并且必要的。在这场利益权衡中,他当然会得到补偿,一切都早已经计划周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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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6 l. Y0 E( {5 J0 z6 e: t) g% D那个早上,天光初露,他来到了银行门口。事后很多年他都在困惑那个早上为什么会去那里,任何一个正常人大抵都不会在这个时间跑到那里去羊入虎口的——虽然一直以来他都是个傀儡,认识他的人几乎没有。所以,大概只能解释为上帝的意思——是上帝指引他去了那里。可是,他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他甚至认为,在这场利益交换算计中的家里的每一个人都不配再上教堂。当然,或许,正因为不够好不够美不够善才需要一次次地去聆听上帝的声音,以免滑向更深更黑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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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a- o- v5 _) u那个早上很冷,空气冰凉刺骨到有锋利的质感,他没有坐车,是沿着一条一条的街慢慢走过去的。按照计划,他很快将离开这座城,离开这个州,去到另一个地方,开始全新生活。家族给他一大笔钱,让他可以如愿以偿,全心全意追逐他的梦想。啊,梦想,在这个早上,一条街一条街走下去,看着嘴边呼出的一大团一大团的白气的时候,他的心中,忽然没有了一直以为会有的雀跃和兴奋,而是不确定起来。那个梦想,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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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L# p6 `! [% ~1 P6 P转过一条街,颜色灰黑沉闷的外墙砖在眼前一闪,他看到了那家银行,这是他第二次来——第一次,是二十六岁的时候为它剪彩。转眼,竟然十年。这家银行于他,从来都只是文件上的一个存在,他对它的义务,只是签字——签下那些他们要他签的字。同签字交换的,是他和他的妻子儿女丰厚优裕的生活。他的妻可以出入本城高级消费场所,他的子他的女可以上最好的学校,一年当中,他们一家可以悠然自得地去到世界任何地方旅行——虽然,现如今,这个世界并不适合旅行。此刻,他站在这里,看着银行门口一条长长的队伍,这些人等着提现。6 v( ]6 M2 ~$ |% P

  s- S6 P# N& `2 L5 E这种情形在预料之中,并不让他惊讶。自大萧条开始,这样的情景几乎每月都要上演几回。长长的,人的队伍,通常是从前一天甚至前几天晚上就开始排,在零下数度甚至数十度的气温里,裹紧所有保暖的衣物,一个挨着一个。据说,曾经还有因之冻毙的。可是,这样的代价之下,排到头说不定还是一场空。他已经不是二十年前十六岁的那个愤怒少年,恨不得砸碎旧世界重建一个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新世界,他已经知道,这个世界的不好,凭一己之力,不可能有什么改变。认清这一点可着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6 G8 Y) @5 V# G' Q5 Q

1 e/ D3 C; ?( a+ J' Q. ^可是,隔着一个街口,远远地望着那队伍的时候,他还是发现,他没有办法无动于衷。心里知道它存在是一回事,亲眼看到是另外一回事,亲眼看到并且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与之有关——啊,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或者说,他胸膛里那个名叫“良心”的东西,多年来一点声响也无,他以为他已经成功地把它掐死,谁知道它还一息尚存,对景就不让他好过。他慢慢地朝那边走过去,明知道这样走去不妥,可无法停下自己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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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  L7 d/ _& T; n# }1 w% f0 l/ E天色渐渐明亮起来,多么奇妙,在他的这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第一抹阳光落在那灰暗的、愁苦的人群里。啊,不,愁苦这两个字是他加到他们身上的。阳光下,他竟然看到一张明媚的脸——眼神清亮,唇角带笑,鼻子甚至微微皱起来,十分十分享受,那张脸的主人,全心全意地享受着早上这第一抹阳光。这个表情,让他立定当场,心中有什么东西发出霍拉拉一声巨响,耳畔有宏大音乐响起,竟然是贝多芬第九交响第四乐章那段合唱——欢乐颂。那声音从他心底升起,越来越大,越来越嘹亮,一直升一直升,他的眼前仿佛出现幻景——整个苍穹之下,大地之上,澎湃激荡的,都是那华美音符。) y3 D* Z  g! U  Q0 P$ A8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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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表情,来自一个东方少女的面孔,十分十分稚嫩。他朝她走过去,蹲下身,大衣下摆拖到了台阶上污糟的雪水里。“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他问她。: N: K( K) v* u

+ U  G! T* r/ G4 u2 U3 H“Lynn.”她说,有一点被惊动的表情,眼角眉梢的困倦和这困倦背后的困苦悄悄地泛了上来。可是因为着实年轻,又有初升的太阳借她一把力,那困倦也好困苦也罢,都盖不住她眉宇间的夺目光华。, M7 E* ^4 X6 T" }; V1 v# T3 o

( O3 ]; V' i  D& y2 x$ Q“Lynn.”他在舌尖齿畔重复了一遍这个发音,那音节象是从某种乐器上传来,简洁干净却带着余韵。* \7 e. F0 e7 e; p" \- D1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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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就这样认识。那个早上,他们在刺骨的冷里,席地而坐,坐累了又站起来,跺脚,往手心呵气,嘴边带着大团大团白雾,他一遍又一遍向人解释他不是插队的,到得后来,前前后后的人们加入谈话,开始聊——“离开门还有两个小时呢,”大家说,“这天可真太冷了。”街的另一边有热狗和咖啡卖了,他跑去买,再折返时,有一分钟,失了她的身影。后来才发现,是旁边的有位大叔把自己的外套加在她纤细的身体上了,那外套太大,大得几乎将她掩没不见。他忽然知道,这个小小的少女,在这个世界,也许就是一错身,一转头的光景,就会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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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 m* c7 s6 S+ h- N- c) H8 O她啜着他递过来的热咖啡,眼睛微微眯起,笑,“真舒服啊!”很久很久很久以后,他才知道,和他的家族不同,她的家族里几乎都是女子,这些女子们,大多象她一样,只要有一点点温暖,一点点幸福,就要专注享受。她们就象是她的本名——那是一种花,Impatiens balsamina Linn,在最贫瘠的土壤也可以开得如火如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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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25 | 只看该作者
第34章 第 7 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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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银行最终没有倒闭。不,这不是小凤仙的功劳。就象他后来告诉她的一样,那是上帝的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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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们在很年轻的时候,总是幻想有人为她抛妻弃子,有人为她攻城略地,有人为她令江山变色,更过分一点的,甚至血流成河。”小凤仙记得张雪亭很早的时候就说过这样的话,“这种要命的虚荣心是可怕的,并且,就算男人们做了什么,那也是为了他们自己。永远不要将自己想象成绝情迷情深情无情女主角。高估自己的魅力是很危险的一件事。”上海滩上最时髦的老太太说这话的当口,烫着卷发,穿着旗袍和高跟鞋,至老都宛若一枝花。所以,小凤仙在后来知道他的身份以及他所做的事情以后,并没有受宠若惊,并没有飘飘欲仙。她知道,那是老天的安排,也是他为了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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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他为了他自己。家族将一切都安排妥当,最大程度保全甚至是博取利益的时候,也就与政府站在了某种程度的对立面上。政府在这个时刻已经不堪重负,资方要么在大萧条中受到重创,要么一个个滑得跟泥鳅也似,所谓的社会责任,根本没有办法令其有一丝动摇。但是政府不能,虽然位子上的那个人自己也恨不能想办法收了装满钞票的包袱一溜了之,可到底不能。只能焦头烂额地想办法。在同他的家族谈判未果以后,有人同他接触,他想了又想,决定赌这一把。他的手里没有筹码,但是,和所有家族一样,只要有利益就有纷争,有权力就有博弈,他找准了人,联手博这一把。成,可以摆脱傀儡身份,同时,也告别三十多年来的逍遥生活;败,将放弃现有的一切,一无所有,或许,连带妻子儿女,永不翻身。穷困,是一件完全没有诗意的事情,尤其是从富裕跌落的穷困。可是,他还是决定参与豪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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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这个决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利益,更大的利益,谁能不爱?但,真真正正,那不是主要原因。这利益的诱惑没有大到那个程度。他只是厌倦了前面三十多年的生活,不愿意再被控制,被优渥的生活控制的滋味,在赤贫的人看来,宛若天堂。但真正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以后,会发现,也不过如此。当一个人活着不愁衣食以后,一定会想要更多的东西。他从少年时就不关心家族的生意,一心一意追逐自己的音乐梦想,现如今,家族把追逐梦想的所有条件都摆在了他的手边,他却发现,他要的,并不是音乐那个世界,他要的,只是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事实上,这些年下来,他亦知道,在音乐方面,他固然有不俗的天赋,但有同等天赋的人在这世间,不知凡几。莫扎特从来都只有一个。他不是唯一。或许在这个时代,在金钱和家族地位的助力下,他可以令自己的名字遍布报章,响彻每一个剧院,挂在所谓上流社会的嘴边。但是,百年之后,不会有人记得。这个时代有很多这样的名字,存在的时候标志着某种生活方式,为当事人带来巨大的精神快感。然,时间会把一切变得平淡。: I' z3 }8 {  [$ P$ |

6 C5 ?; b2 Y8 j' `: `- x所以,他豪赌这一把,真的是为了自己。当然,那个早上与小凤仙的相遇多多少少对他的决定有一点影响,但他从来没有打算把这个告诉她,也从来没有打算将成功的光荣或者是失败的惨痛加诸到一个十六岁的,涉世未深的女子身上。8 J! [; Z! u& X% t. y5 p9 [

- G( Q8 ]1 j3 j# ^4 f他是幸运的,在这一场豪赌中,不但上帝站在他这一边,而且,他的妻也站在他这一边。在与妻子商量时,两个人将最坏的结果算计一遍以后,同时决定,还是要赌这一把。他的妻,太平时分也不过就是乘香车宝马出入社交场合的标准名媛,但在关键时刻,总是支持他的。并且,她理解他的想法和愿望。成功的光荣或失败的惨痛,将由这个人同他分享或是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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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 n% J. o- ]/ o  X! r# k+ A他与小凤仙的相遇,仅仅是一个人同另一个人的相遇,连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的相遇都算不上。但是,他知道,这样纯粹的相遇是上帝的礼物,大多数人一生也不会有这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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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艰难地,险象环生地赢得了那场赌博,走上一条与少年时自己设想的完全不同的道路,比他原来想的要快活。他不得不承认,家族的血液在身上流淌,商业方面的天分是他基因里的烙印。追逐利益的市场,是一个危机处处的原始丛林,该丛林散发着诱惑刺激血腥和心跳的气息,但是,遮天蔽日的高大树木和葳蕤遍地的林间一切,以及有着腐烂气息的河流湾汊,无一不充满着蓬勃生猛的生命强力。这样的强力令他血液加快,令他感到自己活着,令他产生无法替代的原始快感。# P% u* K1 j% H4 u3 T( g3 @4 s

: x: `" \" L# U但是,这些也无法影响他对音乐的热爱,也无法影响他同小凤仙的友谊。其实,他也知道,用友谊这个词语是不能描述他和小凤仙的关系的。自那个寒冷的早上他们相遇以后,两个人各自的生命都有了不同。8 ^; D0 S2 I! w5 O$ ]

7 g' i! [% ]' l  X6 @2 M见面的时候是不多的,他有他的战场要努力厮杀,他还有他的生活要精心经营。小凤仙也一样,前路还长,她需要不停不停地长大。但是,每一次碰面又都是无法形容的愉快——即使这碰面短暂到只是他的车途径她的学校,偶遇于大门外,他摇下车窗,对她微笑致意。大多数时候,他们写信。6 W  [; U" [/ u( K+ i

- w/ O5 V6 d$ B3 R5 Z) w" V小凤仙永远记得踏着咯吱咯吱的积雪,戴着厚厚的手套,穿过校园,把一封信送进邮筒的那种感觉。在他的回信里,她总会得到她想要的——安慰、鼓励、开解、智慧。她忍不住向他倾诉生活中发生的一切。啊,有些人有些事有些恍惚的想法,总得找个出口吧。她孤身在此地,同学们永远是打招呼的那种友好——彼此的背景太不一样,望向这个世界的目光也就完全不同。不是没有话题,而是没有谈心的气场。而她又不去教堂,不知告解为何物。她从来没有担心过她的信她的想法在长她二十岁的他看来会何等幼稚,她有张家女子与生俱来的直觉——她清晰地感觉到,在这种交流中,他也得到他想要的。他具体得到了什么她不清楚,但她就是知道她的存在并非是单方面的精神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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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V* }1 F- G# Q他是那个告诉她紧张时微笑的那个人,他是那个帮她选校选专业的人,他是那个当她由少女成长为女人时教她如何举手投足的人,他是那个在她身上打下自信从容的烙印的人。可是,他——也是那个在某个夜晚令她绝望大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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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26 | 只看该作者
第35章 第 7 章下- V& u# G2 K( w; L7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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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已经是小凤仙二十芳龄。和十四岁初到美国,太不相同。不知是因为水土的原因还是遗传的关系,小凤仙的身高堪称见风长,几乎每天每天都在拔节。不知不觉就窜到一个惊人的高度。和身高同时升起来的,还有她的美貌——这种美貌和上海月份牌或者香烟广告上的标准美貌几乎没有共通之处。她有小麦色的健康肌肤,两条浓浓剑眉,眼睛并不大,但是黑得幽深,当笑意燃起的时候,亮若晨星。那年春天,小凤仙简简单单地穿一件套头毛衣,大步流星地穿过校园时,已经是学校的一道著名风景线。为之着迷的人不知凡几,明的暗的碎成一地的维特之心几乎可以串成一条亮晶晶的长链。) Y; |, k* x7 i" i  P$ k;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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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情享受你的青春。”他对她说,“年轻的时候没有放肆过,实在很遗憾。”这个时候,他的战场已经渐渐稳定,孩子们又大了一些,有了更多的时间和她碰面谈心。有时他们在咖啡馆,一人手上一杯热气腾腾的黑色饮料,闲闲地扯上半个下午;有时候他们去公园,在高大浓密的树冠阴影下漫无目的地走,他告诉她,他年轻时候的那些故事。这所有的谈话内容都了无新意,甚至有时候他去钓鱼,她拿了功课在一旁研究,并且居然全都看得进去,并无心猿意马,并无……不对,她为何认为那种情况下有心猿意马的可能?某个晚上,小凤仙在功课中忽然抬头,在台灯下悚然而惊——仿佛忽然的一道闪电,照亮心底所有隐秘的意识以及潜意识。# B3 R) E! }" \

, B! Z8 F6 a3 ]  ]7 ?一切开始的最初,下意识里,她把他当作李子明一类人处理,母亲那辈人的男朋友,可以信赖,可以依靠,可以诉说心事。慢慢地,他似乎成为朋友。可随着这个身体渐渐长大,随着生活渐渐稳定,有什么东西开始不对。那个夜晚,小凤仙从台灯前抬起头来,面前是一扇明净的玻璃窗,窗外的黑夜作底,让灯光下,玻璃上,映出她的影子,那是一个成熟长大的影子。她愣在当场,久久不能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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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V, @7 K: k- N5 r7 _, M自此,便是无忧无虑时代的结束。心中有了渴望,一切便已不同。再见他时,她低了眼,将眼神藏在浓黑的睫毛下,想想,又抬起,望向他。她知道他不会躲开那目光,她也知道在他的眼睛里会看到什么——但是,还是有些紧张,有些患得患失,有些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于是,习惯性地,她在唇边牵起一个微笑,那个美好的弧度令她整张脸都明媚生动,耀眼生花。他确信那是他一生当中最美丽的一个场景,他确信他仿佛亲眼看到春天里,千朵万朵百合花在他面前,电影慢镜头一般地,静默,但是却十分强大地,肆意盛开。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被花香紧紧包裹。该刹那,真真正正,热血澎湃,恨不能象个中世纪的骑士一般,为她披甲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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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H( J# l; z" _& @那一年,他四十。对于青春期极长的男人这种生物来说,这个年纪,应该相当容易被点燃,更何况纵火者是她。过后的很多很多年,他都忍不住会想起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他都会忍不住问自己到底是勇敢还是怯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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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在那样的好年华,那样的好时光,那样的,错过了,永远不会再重现的好时光面前,没有伸出手去。$ k+ Q4 x6 G8 A" W. b7 w8 F6 q

; w$ V) m. ^* S  k他和她不同,他从来没有象她一样的,在某个瞬间忽然顿悟。因为,他几乎是清醒冷静地看着自己心里某些东西一天一天生长起来的。可是,在她的目光下,在胸膛里的心跳得仿佛十六岁的青涩少年遇到初恋的时候,他竟然没有伸出手去。那刻没有,过后没有,永远没有。9 f' Y8 n3 |5 x1 _3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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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那一年,他离开了纽约,离开了这座与她相遇相识相知的这座城,离开了有她的这座城,不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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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K$ m) G7 z, g6 h, J3 h/ S当小凤仙得知这个别离的消息的时候,非常非常震惊。她的智商不允许她作他或许是事业需要暂时离别的天真揣想。她知道这是一个拒绝,她也知道那一天在他眼睛里看到的那种东西,那种和自己心里的一样,甚至更加炽热的东西,不是错觉,不是她一厢情愿的幻想。但是,拒绝就是拒绝。这是小凤仙在男女之情上所受的第一次打击。不能免俗地,在猝不及防的第一时间,她努力想要维持自己的自尊,努力想要牵动嘴角,笑出来。可是,因为心里的那份东西又真又强烈,所以,那个笑容很不成功。她也知道这一点,知道那个不成功的笑挂在脸上只会更加丢脸,于是着急,于是更加想掩饰,于是更不成功,于是……终于,眼泪流了下来。眼泪流下来的那一刻倒也好了,索性将脸埋在膝上,哭了。哭完觉得好了一些,擦干眼泪,笑着对他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的。”这次这个笑,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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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直沉默。没有拍着她的肩安慰她,没有讲笑话改善气氛,没有励志,什么也没有。那时候,他和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阳光非常好,金子似的安静地洒在他们身上。他也沉默得跟金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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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不是告别。真正的那次告别,他只差一点点就顶不住了,真的只差一点点。后来,他想,如果真的顶不住,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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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p3 g( x9 d( f' I, U# A( |6 p他离开的最后时间已经确定下来,但还没有真正走——从一座城市连根拔起,并不是拿个行李箱就可以成行的。某一天,他出差,去埃及。那是1936年4月下旬,他到达的第三天,就遇上当地著名的“五旬风”,气温陡然升高,狂风夹着大量砂石从沙漠上浩荡而来,最高风速,据说曾经达到每小时100到200公里。交通几乎完全中断,除了呆在酒店,什么地方也去不了。值得庆幸的恰好是风起的时候他还呆在开罗,没有来得及象计划的那样,去其他城市。当然,他此行的主要任务还是将在开罗完成——埃及大部分有钱人都在此间,而他的生意,和穷人没有关系。可是,风起的时候,他松了一口气:这算是一个理由吧,这算是一个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这算是上帝给出的一个相当充分的偷懒的理由吧。于是,他把大把大把的时间浪掷在酒店:睡醒就坐在窗前发呆,看风把天空的颜色都改变了,看风里空寂无人的街,他觉得整个世界似乎就剩下自己。或者说,他觉得,自己已经不在这个世界;又或者,他是觉得,现在在这里的,在这个完全不同的东方国度,在这个数公里以外就是沙漠的城里的这个人,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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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28 | 只看该作者
第36章 第 8 章上# S$ z6 ~* i/ c; B8 @9 ?. _0 m

3 {, w8 K! u' H- C# Q& s* I  x: I张雪亭做东,给小凤仙正式接风洗尘,这一场家宴是十年来张家人到得最齐的一次。“外婆很喜欢你呢,”若莲对小凤仙说,“你面子大来兮。”小凤仙朝她眨眨眼睛,“再大大不过妈妈,”现在,她叫“妈妈”已经叫得万分顺口——在异乡的日日夜夜,醒里梦里不知道练习了多少遭了。“所有姐妹姨妈都不让带家眷,就你可以。”若莲听到这话时,手上正有一盏茶呢,一个没掌住,差点把水泼到旗袍上去,“家眷?亏你想得出!”. Q# L2 m! a0 C6 n- {2 O% L

4 N' c0 v+ P. Q- i& [+ {她们说的是刘勇。这一次家宴,张雪亭真的是给足小凤仙面子,不但花重金请了沪上最有名的中西厨师带着全套班底到家里来掌厨(这可不仅仅是钱能解决的问题),还正正式式下帖子请回所有张家女子。若莲收到的帖子上,除了若莲和小凤仙的名字,居然还有刘勇。打开的那一刻,若莲当真给唬得一跳,“这唱的是哪一出?叫上他干嘛?”7 O, ^# e& r$ w" y( ^0 s2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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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让你带你就带上,省得惹她老人家不高兴。”小凤仙笑嘻嘻地说,“说不定这一次外婆变了风格,咱们所有人都可以带上男伴,倒是另类得很。”8 @2 |/ H) |" h  u' A' r

4 m+ Y* r/ E4 i  T2 w“说不定……真有这种可能。”若莲出了一会神,喃喃地说。她和小凤仙都知道,对于张雪亭来说,小凤仙并不仅仅是小凤仙。她记得有一年,张雪亭从北平回沪,一个人在房里闷了三天。只有她知道,那一次,张雪亭悄悄地去了一场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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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宴会在北平一家一流饭店举行,规模倒是并不大——那是那个女孩子正式被母校聘为讲师的时候,她的家人邀了至亲好友为她庆祝。他们并没有大手笔地包下整间饭店,只是占用了二楼的一半。手眼通天的张雪亭在那里弄了个小包间,隔着一堵薄薄的墙,听完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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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张雪亭说她要为小凤仙正式接风洗尘的时候,若莲一句推辞的话都没有。所以,无论这场家宴会豪华惊人到什么程度,若莲都不会惊讶。相应,无论这场家宴中出现什么另类情形都是有可能的。所以,她几乎是毫无防备的就真的带着刘勇和小凤仙一起进了张雪亭的家门。进得门去才发现大大不对——这真是地道家宴,张雪亭并没有转变风格,一个外人也无,甚至连张雪亭自己的男伴都不在现场。好在刘勇洒脱,脱了大衣就跟着管家前前后后张罗——这个管家是原来张家的大管家,他们倒是相熟。$ A0 U* {: ?5 I4 s

) o7 U$ ?2 R. t+ H! p2 G“也不知道你外婆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若莲难得的有点不自在。“还能有什么药?”小凤仙笑,“明摆着呢,要告诉大家,刘勇被她承认了。”“哟,这可是了不得的荣誉。”若莲玩笑着说,“在咱们张家,就没有过这样的事。”# \% g, v- Y8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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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两个正说笑着,若莲眼风搭到门口有人进来,忽然不说话了,脸色剧变。小凤仙顺着她的眼睛看过去,也呆住了。正在进来的那个人,小凤仙印象已经不深了,可是,几乎是第一时间她就猜了出来,那是谁——遗传真的是非常非常奇妙的东西,明明宁秀和宁平的长相象足了林季新,可是,熟悉宁秀的她一眼就看出来,那是宁秀的母亲。那动作,那姿态,那……说不清楚的一些东西。9 ?3 ~# ~2 a5 L0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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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飞……”愣在当场的,不仅仅是若莲和小凤仙,怜卿和爱卿也呆住了。她们料到了张雪亭会将入画请了来,并且大家刚才已经隔着几十尺的距离略点了一下头,可是,燕飞会出现,真是太让人吃惊了。事实上,每一个人都结结实实地惊住了。甚至,张明铛想,大概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再震住她了,哪怕下一个进来的是叮铛——想到这里,她微微地眯起了眼,如果说这个世界,或者说这个张家还有谁知道叮铛的去向的话,毫无疑问,是外婆。由此,她想到,张叮铛的天才并不是没有来处啊,由张雪亭这样的生命之根上长出来的,无论是什么,都不值得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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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0 R' r. c+ r/ Q$ A. O4 f那一餐晚饭真是让人五味杂陈。几乎每个人都不知道咽到肚子里的到底是些什么,那些厨师们的心血力作真是明珠投暗。在餐桌上,张雪亭除了表明为小凤仙接风并引她为骄傲的意图以外,竟然端起酒杯,庄重地敬了刘勇一杯酒。这一举动将以为再也不会受惊的张明铛再次惊在当场,也让若莲等人张口结舌。完完全全震惊,完完全全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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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o$ \/ p& z! a# S小凤仙呆呆地看着张雪亭端起杯子,对刘勇说:“谢谢你救了我的女儿。”明明是一句平淡到极处的话,换个场合换个人来说,甚至会很生分。明明张雪亭的声音也毫无起伏,可,当是时,若莲竟然再也忍不住,背过身去,两行眼泪一下子就挂了下来。刘勇端起杯子,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仰头喝干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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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凤仙隔了很久很久才回过神,她发现,桌上每一个人的脸上都有些恍惚迷离的色彩。她也发现,燕飞的手紧紧地捏着一条手绢,那帕子几乎快被她捏烂了。这个动作又让小凤仙想起宁秀。宁秀,啊,宁秀表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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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秀的那个孩子还是去了。在他去的时候,宁秀的手里也是这般,紧紧地捏着一条手绢,似乎是下意识的想要抓住些什么。小凤仙还想到了林季新,又想到了宁平。再望向桌子,看到明铛,她又想起了叮铛,想到叮铛,她又用目光寻找金宝——金宝已经长大了,她印象中的那个一团孩气,眼睛大大,眉毛弯弯,笑起来一对深深酒窝的,最漂亮的小表妹,看上去已经完全是一个大人。爱卿已经同她说了,等她再离开的时候,她们母女俩同她一起走。还有怜卿家的丽菲和雪菲也要同行。小凤仙的思绪恍恍惚惚,桌上的人都在说话,但说的是什么,她竟然全听不到。昨晚,几乎是一夜未眠。那些往事,烟云一样在眼前浮现。几个小时以内,那些年仿佛又过了一遍。他现在在哪里呢?是不是也同他的家人一起吃饭?啊,不,这个时间,海的那一边还在睡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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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44 | 只看该作者
第37章 第 8 章下, h  q, A% s, R% N" j(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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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燕飞发愣的模样的,绝不仅仅小凤仙一人——怜卿心中,此刻正掀起狂涛。她知道,燕飞看着小凤仙,不能不想起宁秀,就象她看到燕飞想起宁秀,就不能不想起凤仪一样。" o# T* I& f$ t1 [) ]" M2 M

$ V, M8 d8 H! F* T% t; F凤仪是张家一个不能说的名字。这个出道一年就遇意外身亡的女子,自她故去,无人提起,仿佛她从来没有存在过。可是,怜卿不能不想。就象燕飞永恒地面对宁秀存在的无尽拷问一样,怜卿这个母亲,将永恒面对凤仪的拷问,不死不休,死也不休。有时候怜卿甚至想,在生命的那一边,死亡之海隔开的那一边,如果真有所谓地狱存在,倒也好了。可惜,她从来不曾在心底相信过这个。于是,她知道,自己永远不能得到安宁。6 s( c3 z/ `5 o6 C

% \* v' p4 `" H6 R7 X- D凤仪,应该是死在这个名字上。啊,这个名字,是她的父亲亲自起的。那个时候,那个人还相对年轻,这是他的第一个女儿,于是,他一定要起名字,并且,起了一个这样的名字。凤仪也是最象他的。象到十八岁以后出道亮相就有明眼人心中一动。于是,凤仪的消失是注定的。可是,这个注定最后是谁经手,那是一个任何人都不敢追索的秘密。可是,怜卿永远无法原谅自己的,是自己在得到消息的第一个刹那,竟然本能地松了一口气——凤仪太象他了,象到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如坐针毡。那是一个活生生的证据。虽然,在面对凤仪尸体的时候,她的心被剧痛掩没,恨不能随之而去。可是,她毕竟没有随之而去啊。或许可以用还有雪菲丽菲需要照顾,可以用人死不能复生,生者只有活得更好才对得起逝者来安慰开解催眠,可惜怜卿不能。( Z/ L- Y% k- ]" C* n/ [3 P$ |: M

: S* C: i9 ^0 H* }. G0 N8 l9 _有时候怜卿常常想起自己的母亲,张雨亭故去的时候她年纪尚幼,但却已经记事。她不会忘记母亲把自己揽在怀里的温暖感觉,不会忘记母亲拉着她手微笑的样子,更不会忘记自己对母亲的那种全心全意的信赖。同样,她永远不能忘记在凤仪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她们额头抵着额头,格格而笑的情形,不会忘记凤仪望向自己的清澈眼神。那样的眼神,是令她夜不能寐的噩梦。可是,她痛恨自己的,是纵然有夜不能寐的时候,更多的,居然是偷生的快乐。是,纵然心底有这样一个黑暗得足以吞噬世间一切的大洞存在,张怜卿也并不曾形销骨立,愁眉永锁。天,她居然还会笑,还常常会发自内心的笑出来!一想到这个,连她自己都觉得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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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卿的目光落在燕飞手中紧紧揪着的手绢上,忽然有一丝羡慕她。是,燕飞虽然想要毁了宁秀,毕竟没有;且,燕飞度过了20余年寂寞孤清的日子,也算是一种部分的偿还,虽然这种偿还对宁秀本人是毫无用处的。可是,自己连这样的机会都没有,永远不会有。她甚至不敢在那个人面前提起一个字——那个人同样也一字未提。3 H1 d! z2 g6 g) m* ['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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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凤仪的死,是意外。可是,这个意外意外到了在发丧期间都没有人说任何一句话。包括她这个母亲,他这个父亲。他们之间未有一字交流——就仿佛这个女子,这个他们的头生子从来不曾降生到这个世上。
: b  r; v6 L( k6 z6 Z4 B( Y
$ n/ p1 R% V' X! m* m2 R* l7 j雪菲的眼睛在母亲身上停留了一下,赶紧移开了。那虽然是一张平静得一点蛛丝马迹都寻不出来的面孔,可她却觉得冷——她知道母亲想起了什么。那个木然的表情是一个符号,她和丽菲都知道的符号。凤仪去时,她和丽菲已经十四五岁,有足够的敏锐知道发生了什么。她们在花园里,地窖中——确切地说,是一个不知道是谁什么时候挖出的小地洞中,相拥大哭。她们也没有说什么。可是,对方温暖的手臂给了一点力气。这个世上,大概也只有她们姐妹俩的手才有这样的温度了。自凤仪去后,她们和母亲再也没有一次身体接触。她还记得有一次母亲习惯地伸手帮她理衣服的时候,她忽然本能地躲闪了一下。母亲的手呆了一呆,然后软软垂下,如果手也是有表情的话,那么那个表情里有畏惧有无奈有悲凉还有更多的无法形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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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 j( Y3 _' J! M% w0 J0 f丽菲没有看母亲和姐姐的表情,她的眼睛落在了女儿身上。是,她现在也已经有女儿了,那是一个玉雪可爱的孩子,刚刚3岁,不算漂亮,笑起来眼睛成了一条细缝,可是,这是她的心头宝。她从要这个孩子的时候就决定遗忘全部过往,甚至,遗忘眼前这个地方。所以,对于和小凤仙一起离开,她是最积极最期待的那一个。8 ]" Y& T' r' A/ I5 k

- @6 G+ a! ?- N: N" |这个时候的她们,这个时候的张家人都不知道,二十年或是更久以后的某一天,时过境迁,在那个人垂垂老矣的暮年,有一个黄昏,怜卿和他坐在渐渐稠起来的夜色里,眼睁睁地看着一排落地大长窗外的无敌海景,一轮金红的太阳一点一点沉没水中,天色渐渐由青灰转为层层叠叠的深黑。他忽然说:“不是我。”怜卿的咽喉象忽然被谁卡住一样,良久良久,回了一句:“也不是我。”然后,他们久久无语,次日,他谢世,消息也不过占了报纸小小一角。, B  w  c1 u% A! @

- M- _+ C+ }' Q5 r可是,听到那句话和说出那句话以后,怜卿并不觉得因之而轻松。凤仪消失的经手人不是他,也不是她。这个主意不是他想的,亦不是她想的。甚至,完全有可能是一个真正的意外。可是,在当年,两个人都不敢追究真相,两个人都在下意识里害怕是对方做的——有这样的怀疑,已经足以说明他们曾经在某个瞬间动过这样的黑暗念头。这样的,不敢向对方确证的怀疑,令他们的心无法更近,却又很奇妙地,令他们无法离开对方——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分担的,还是罪恶;他们依旧是某种程度上的共犯。自凤仪去后,他们俩,仿佛是手拉着手,向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齐齐堕下——如果真有地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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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44 | 只看该作者
第38章 第 9 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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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c. A( C  b* e4 x2 d5 {2 S5 _3 h( J那场晚宴,张家女子固然是食不甘味,各怀心事,到底也夜深才散。大家都明白,有生之年能聚得如此齐的机会大抵是不多了,所以,就算是人人都有点心不在焉,也舍不得就这样散去。大家搜肠刮肚,努力地想要说点什么,生怕场面在某个瞬间彻底冷寂下来,不得不各自归去。于是,就连入画都没有说出太多扫兴的话。她知道自己说什么大概都会和姐妹们不大对盘,难得地沉默下来,只是在一个角落里静静地坐着,看着。寂寞太久太久了,这偶然的一次热闹温暖,居然没有令她亢奋,倒是有些小心翼翼,有些担心转瞬即逝,因此上,眼底眉梢,不知不觉地,竟带出一丝讨好的神色——望向谁的眼光里都有一丝讨好,包括几个女儿。1 A" Q2 A( U3 n, _+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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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铛冷眼看着,心底说不出是什么滋味。这个晚上,她没有喝酒。说真的,要拒绝美酒的诱惑确实并不容易,尤其是姐姐妹妹姨妈们都小饮了几杯,脸上都带上一丝酡红,眼睛都有点异样的亮,那唇角的笑也都有几分□□。明铛知道酒喝到这种略有几分薄醉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啊,那就是飘飘欲仙啊。想当初,她食髓知味,在这样的感觉里沦陷至没顶。因此,要不去碰杯中物,真的很难。她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在心底回想廖爰死时的形状来警醒自己,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那个晚上,她在镜子中看到的自己的形象。就仿佛是和尚千百次地告诉自己,美女百年之后也不过是白骨,用白骨的形象来冲淡对美女的欲望。可是,明铛想起,廖爰曾经带自己去和一位高僧喝酒,该高僧老老实实地对他们说:“女人见不到,菩萨都想。”——修行的无边清苦中,见不到女人的时候,看到菩萨圆润的脸庞,优美的形态,竟然都会产生欲念。听到这句大实话的时候,明铛只是心中一动,有什么想法在心底漂浮,但却抓不住。真正懂得它,还是在戒酒的这段时间——酒见不到,醋都想。每次软弱的时候,她都会想起那个高僧,终于摆脱了欲望的强大引力,个中曲折辛苦,真正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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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摆在她面前的,是一杯茶,喝了一水又一水,已经淡得狠了,但到底比白水稍许好喝一点。它作为一杯茶的前尘尽管已经被时间冲刷至无形,可就算再冲上十次八次,还是在。自己呢,作为上海滩上曾经艳帜高张的张家明铛的前尘,固然已经被代有才人出的江山遗忘,但有过就是有过,到底不同。她想到了前些日子应邀到碧铛家打牌,那是碧铛特地约了人,张了场子为她助力。前前后后,暗地里使劲张罗。碧铛在这方面倒是继承了入画的天赋——张罗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轻视,但是又绝对不能露出重视的痕迹。这个举重若轻的度,掌握起来,是一门高深学问。谢谢这个妹妹,控制得着实不错。但是在明铛自己,实实在在地说,却并没有那般上心。其实,即使是在那些名字响遍沪上的岁月里,她也没有真正上心过。那些人们来来又去去,即使他们带来了大量的金钱,还带来了虚荣心的巨大满足,可她真的没有真正上过心。也许也正因了这样,她身上才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正因了这样,那位高僧才说她有佛性。想起高僧说她有佛性的时候,她只觉无限讽刺,当然,她倒是知道,对方倒没有讽刺的意思。她只是觉得这个事实真是讽刺啊——象她这样的艳女,居然有佛性,真不知道佛性到底是什么。现在?现在依旧不明白。明铛只是不上心,即使在知道那些男人们迷恋她的这种不上心,她还是这般——她只是知道那是一个事实,从来没有想过要怎么去利用,怎么去经营,怎么去发扬光大。所以,她到得碧铛家的时候,闲闲地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抛,腰肢回转的时候,迎面就撞上了一双黑得幽深幽深的眼睛。那眼睛里写满了兴趣和试探——自此,张明铛宝刀不老,江湖重现。/ c% C9 F( v! s$ {1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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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她坐在这里,微微笑,看着身边的人们。当真是衣香鬓影,满室生春啊,姨妈们的脸上身上固然有了岁月的痕迹,可还是养眼,相当养眼。只有母亲老了。明铛打量着入画,发现她其实并不是她们这一辈中年纪最大的,可十多二十年来,却总是看上去最老的那一个。不,绝不是长相问题。事实上,怜卿和燕飞的眼角都有密密细纹,那细纹甚至比入画还要多,手上也有青筋隐现,可是她们看上去就是比入画年轻——甚至,甚至外婆张雪亭从神采上都要年轻一些。当然,仅仅是说从神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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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张雪亭应该已经七十余岁,这个余到底余到几,没有人追究。今天她穿了一件织锦旗袍,烫着卷发,头发当然染过,一片烟云也似。从背后粗粗看去,还是袅袅娜娜一枝花。可是,不能细看。她已经不能穿玻璃丝袜——小腿上的血管突出,在皮肤下形成一条条纵横的纹路,因肤色白皙故,格外明显。手上也开始出现淡淡老人斑,这个虽然可以用脂粉掩饰,但是,在光洁的白玉镯子衬托下,那肌肤的质地,怎么也瞒不了人。还有脖子下的皮肤——噢,外婆非常聪明地穿了一件扣子系得高高的旗袍,几乎看不见脖子上的皮肤,只有一个依旧秀美的轮廓。但是,明铛清清楚楚地看见,张雪亭皮相上的苍老已经掩饰不住,再过十年,不,也许只要八年,甚至五年,就会全线崩溃。明铛忍不住回想小时候外婆的样子,那时候的外婆年纪和现在的姨妈们差不多,甚至还要更大一点,可望去竟仿佛三十许人,就连身体姿态都象。明铛记得有一次,她悄悄地看到,外婆和一个男人说话,一只手扶着门框,身子斜斜倚着,那一段腰肢,跟她的声线一样,十分魅惑,引人遐思无限。就算当时的明铛只是个小小女孩,竟然也看呆了去。那以后的数年里,明铛甚至以为外婆是妖精托生,永远不会老,不会死。可是,今天,她眼睁睁地,清清楚楚地看见,外婆在老。那么,姨妈们也会老去,她们甚至老得比外婆还要快,还要早——大时代在这里啊,象若莲,经历了南京,一天便可以老掉十年。同样的,自己也会老,姐妹们也都会老,所有的如花美眷,都抵不过似水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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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p6 t$ p8 |7 j4 U* P啊,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明铛的耳畔忽然听到——应该是多年以前听到过的两句戏,不记得是哪个剧种,哪段唱腔里的了,那声音,当年听过也就听过,可现如今,竟然再度响起。她完全描述不出心底这一刻的感受,只能端起杯子,喝了一大口水,再看看自己的双手,那双手,修长,白皙,润泽,指甲尖尖,总有一天,它会枯,会瘦,会黯淡,会变形,会生出一粒一粒,一片一片的老人斑。就此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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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2 16:45 | 只看该作者
第39章 第 9 章下" Z% w8 Z; R4 o0 A- c% m$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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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这件事,没有切肤之痛,大概是很难真正明白的,任何设想任何感叹都终是隔着一层。就仿佛此刻的张明铛眼见妖精一样的张雪亭无法阻挡地露出老态而心生悲凉,可张雪亭的心境又岂是一个悲凉可以形容?自古英雄如美女,不许人间见白头。近日来,张雪亭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苍老,似乎前几年还撑得住,可一年不如一年地下来,那种感觉,无法描述。如果她是一个寻常人家的老太倒也罢了,在这样的年纪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也许是一种不错的晚境,也许可以称作夕阳红。然,她痛苦地发现,这具皮囊虽然一日一日不听使唤,可胸腔子里的这颗心却不肯就此作罢。在这样的年纪,她竟然还渴望男欢女爱。这才是至大悲哀。0 I' x4 _9 b5 n1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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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快八十了,这具身体自己知道,穿着衣裳也许还可以混淆个二十年,可是,当夜里,除去一切伪装以后,那些叠起的层层肌肤,那些触手仿佛棉絮一样的软软感觉,还有,那频频沐浴也驱之不去的,老的气息。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有时候半夜里醒来就再也无法入睡——一个老人,睡眠总是少的。看着被子底下枯瘦的一段胳膊,只觉恍若噩梦一般。年轻时浑圆的手臂似乎就是昨天的事。而偏偏这样的身体还是渴望爱抚的。她迷恋那种一双手轻轻抚过肌肤的感觉,甚至清晰地记得那些与人缠绵的细节,在无法入睡的那些夜晚,那些细节,白蚁一样,铺天盖地而来,啃噬着她的心和她的灵魂。是的,当肉体老去,心还不肯。有时候,她甚至觉着,正是因了这身体不再有年少时敏锐的触感,因此需要更多更多更多。6 d  @, G* p6 l6 J* v5 g( O

. i6 s! W: d! }% P9 j- M张雪亭有一个男伴,和她比起来,非常非常年轻,只有三十岁。这当然是用钱买来的。这样的事情,在上海滩上,并非独一无二。且,对于张雪亭来说,世俗礼法和所谓眼光,统统都是狗屁。但是,她买下这个男伴,真正用的时间却并不多。虽然恨不得夜夜身畔有人,恨不得将那双手抚过身体的感觉永远留下,但她绝大多数时候还是选择了独眠。不,不是体力的问题。而是——尊严。0 g9 a8 I" H* v3 _; ?

- S3 A, Z' s( {8 L& C张雪亭清楚地知道对方的心理感受,年轻时,她也曾经看在钱和其他的份上,和老人相处,双方穿着衣服倒还好点,一旦坦诚相见,她见到对方那具身体所产生的巨大震惊和本能的生理排斥却无论如何都无法掩饰,无论如何。尽管她在这一行浸淫多年,尽管她十分敬业,甚至,尽管,那个人与她,是有那么一点感情的。可是,什么都抵不过身体的强大本能。她竭尽所能不在脸上露出一点点厌恶的神色,但是,对方的眼睛里却写满了悲哀和卑微。在她活生生的青春面前,他的权势、金钱甚至是平日里的曲意承欢统统都变得不值一提。在她的青春面前,他的老,令他低,低,低到尘埃里去了。所以,张雪亭动用自己全部的智慧和自控,按捺住心中渴望,不去贪恋男伴。可是,那青春啊,那鲜活的肢体,那蓬勃的生命气息就在眼前,并且是已经买下来的,只要她伸手,就在那里。这样的诱惑,强大到某些时候必须竭尽一切去抵御。且,只要尝试过一次,就宛若吸毒,一定会忍不住再去尝试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愿意付出一切去换取一个刹那的愉悦——不但金钱无所谓,甚至是自尊也不值一提。4 F# ~' u4 B1 Q7 `'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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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一个一起慢慢变老的伴会好一点?尽管青春那魔法一样的光焰不再,但是却不用牺牲尊严。两个人,在夜里,相拥而眠,用同样老朽的身体给出一点平等的温暖和慰藉。这样,会不会好点?可是,这样的猜想对于张雪亭来说,是没有机会去验证了。虽然她现在已经老了,但是却无法容忍一个同样的老了的身体在旁边——这种高容忍度,一定得要有时间来打磨才成。也许,这是普通夫妻的一项天然福利吧——那些年轻时在她身边的男伴,现在大多数都回到了妻子身边。这绝对不是什么浪子回头,而是多半出于和她一样的考虑:老到一定程度,在陌生人面前脱下衣裳,哪怕是在付钱买来的人面前脱下衣裳都成了一种需经天人交战才能决定进行或不进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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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情形,永远不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张明铛小凤仙可以想象。张明铛或许还会有苍凉之感,小凤仙大抵连苍凉之感都不会有罢。呵,想到小凤仙,张雪亭的唇边浮起笑,真是忍也忍不住的骄傲啊。曾经某个刹那,她的确是动了要遍请上海名流,然后在宴会上把小凤仙推出的恶俗念头——说她虚荣又怎么样呢?她就是恨不得爬到什么高处去吆喝一声:小凤仙是我张雪亭的孙女,是张若莲的女儿!是,这是一个情结。那场宴会,那场北平的,隔墙听来的宴会。那名女子,有和若莲一模一样的脸的女子,小的时候笑起来和若莲也一样,一侧脸上有一个小小酒窝。只是若莲的酒窝在左边,她的在右边。那曾经紧紧地紧紧地贴着她胸口的软软身体,长成了一个那样的女子——可是,她只能隔着一堵薄薄的墙听。从客人还没有来时,他们一家人的谈话开始听,一直听到他们送走最后一个客人。啊,不,没有怨也没有恨——这是别人花了时间花了心血栽培出来的果实,自然该别人享受这一刻的光荣和幸福。可是,真伤心啊,真的真的伤心啊。而今,小凤仙的长成,多么让人欣慰,简直是上天为了弥补她张雪亭和张若莲的双重遗憾而送来的礼物。她要真是大开宴席,势必没有一个人会有异议。可是,到底不能,也不愿。象张雪亭这种人,至死也不愿堕了腔调,至死也不肯落了下乘,至死也不肯被单纯的欲望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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