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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民回国治病 加拿大政府拒绝报销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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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3 01: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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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医疗系统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是免费,第二是慢。在这个一场重病可以让整个家庭陷入困境的时代,免费当然好。但是免费也有很大的副作用,慢就是很突出的一个。
+ C* d3 |7 I8 ~  [$ R' v菲莎研究所曾经做过一份报告,该报告是通过对全国382位专科医生进行调查得出的。报告显示,加拿大从家庭医生转介给专科医生直到接受治疗的平均等待时间 为18.3个星期(4个多月),比20年前多了两倍。安省是加拿大平均候医时间第二短的省份,只需要14.2星期,但是跟先进国家相比,还是差距明显。3 x% x: ]- Y2 b$ s
面对这个利弊明显的医疗系统,身患重病或者急病的加拿大人往往就会陷入两难的困境。在加拿大国内治疗,可能需要排很长时间的队,这时身患重病或者急病的人 是等不起的;但是去国外治疗,往往就需要支付不菲的医疗费用(虽然加拿大医疗系统有针对国外治疗的报销规定,但是条件较为苛刻)。6 `+ W/ K6 }& c+ ]: L" _
中国移民H女士因为大脑动脉瘤(brain aneurysm)复发,担心等候时间过长而令到病情恶化没法收拾,于是决定回中国做手术。事后,H女士申请报销在中国的治疗费用,结果却遭到安省健康保 险计划 (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拒绝。5 f7 Q8 g. M; B2 e5 l# b2 R9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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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候医时间长 中国移民回国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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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女士是一名来自中国的移民,有大脑动脉瘤史,2005年时曾在中国进行过手术。2014年8月,H女士在安省接受了脑断层扫描(CT),发现动脉瘤复发。H女士的家庭医生向其介绍了一位神经外科医生,并预约在当年10月份接受治疗。% a) t2 k) a3 w) z& M# S3 R
在等待的过程中,H女士担心病情恶化,所以便自行回到中国接受手术治疗。康复后,H女士还于2015年1月底到2月初进行了手术后检查。
9 F' S, B, y. \  L* }其后,H女士向安省健康保险计划 (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申请报销在中国治病的费用,但是遭到了OHIP的拒绝。0 K+ j" [9 E0 k# E$ o% y
H女士表示不服,所以向安省健康服务上诉和审核委员会上诉。. _/ N1 r# g5 ^1 ^3 G

! a. m3 M4 e. @' { OHIP拒绝报销 理由是不符合规定

. w: ^! v0 y. z安省《医疗保险法》(Health Insurance Act)允许省民报销在国外治病的费用,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省民在国外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及时处理,或者由安省医生事先取得 OHIP(Ontario Health Insurance Plan,简称OHIP)的许可。需要说明的是,即使是遇到紧急情况,医生事后也必须获得OHIP同意。8 v" \6 q/ Q; M  c) m
所以上诉委员会拒绝了H女士报销医疗费用的申请。上诉委员会拒绝的原因如下:H女士并非在国外遇到意外情况,出国治疗时也没有得到OHIP的同意,H女士的病情也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 y; _7 N0 H6 s家庭医生曾给H女士写了一封信,指出其需要回中国治疗,这样可以得到更快的治疗。但是委员会认为这封信不足以证明H面临立即死亡的风险,或医学上不可挽回的重大组织损伤,导致H无法在取得许可前便要赴华就医。& {* D3 ?2 ~7 r3 U8 E9 ~( s6 g
委员会还指出,H女士到中国两星期之后才接受治疗,说明她没有即时死亡的风险。
0 z4 x3 |0 ]" T: e# a委员会承认,H女士在中国的治疗费用给其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是鉴于该治疗不是受保服务,而且委员会不能以人道理由批准经费报销,所以维持了OHIP总经理的决定,拒绝H女士的上诉。/ P! o) L" O2 Q# S
从事后来看,H女士或许可以在获得OHIP的同意后再回国治疗,但是根据上诉委员会的表现,H女士可能得不到OHIP的同意。所以这就无解了。面对重病或者急病,当事人都希望尽早得到治疗,而加拿大漫长的候医时间则使这种希望成为绝望。
3 y' H0 p* V/ Z3 T在加拿大熬过漫长的候医时间,很多病人受不了;想快点治病,就可能面临费用自付的境地。
4 f; m% z. Q. @* E这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无解的难题,而这个难题就需要加拿大政府解决了。7 g/ R/ G2 z2 x+ i( C

: p7 N, B% i2 R  Z8 @0 `; W来源 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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