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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乐天使 - 

移民故事:连载-温哥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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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27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十一集 生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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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8 e+ t. w# k; ^* s* k1 y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五日这一天,我又一如既往地去散步,去思考生活的意义。$ |! o2 T9 T8 f,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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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是什么?在古代社会,生活应是几亩土地,几间田舍,几把农具,几匹牲口,男耕女织,休养生息,婚丧嫁娶,生儿育女,朝看日出,暮看日落,花开花落,春去秋来。在现代社会, 生活应是有一个地方需要你,你也喜欢它,它可以给你提供机会,让你做你愿意做的事情,以便让你有一种你喜欢的方式生存下去。. S1 @) u5 v2 S  M4 r

+ c" H: y, P% ?. M! l  可是来温哥华寻找生活的我却只看见漂亮的花草,别致的房屋, 川流不息的汽车, 看不见生活。准确地说,我们来到了一个完全不需要我们的地方,尽管这个地方在外表上是那么让我们喜欢。这里的一切漂亮得不像真的,就像一个人间天堂,一座美丽的大花园,可是这是一个别人的天堂,一座别人的花园。这里的一切,别人早已修善好了,所存在的一切,你只能欣赏(当然也可以批评,如果趣味有差别),但是你绝对插不进手去做任何事情,比如说我吧,每天除了能散步和学托福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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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2 e' x  U/ ?  一个多月来,我们一直在努力寻找一个切入点进入本地的生活,西夏每天最大的心愿就是能打进马路边的一家餐馆做男招待,或者洗碗工,而我每天最大的心愿是考过托福进UBC读书,把希望寄托在几年后的将来。对我来说,生活连一张报纸的份量都没有了,因为我连看报纸的兴趣都没有,上面说的都是些跟自己毫不相干的事,招工广告除外,但也是一些跟自己的理想差别太大的工作(后文会详谈)。低头看了一眼脚上的运动鞋,又觉得对我来说,生活连一顶帽子,一双高跟鞋的份量都没有了,因为我已失去穿着打扮的心思了。身为异国人,异乡人,穿什么在别人眼里都是一样的。. ]& E% h  j8 H2 @2 B; o8 |. ^

0 G7 H; i/ z! m- n& d3 p7 K 一直向往的生活在中国没有找到,在这里也没有看到。我向往的无非是兴致来时可以到森林里去寻找流入海洋的溪水,工作不忙时可以在三月的晴空下一边看书一边倾听风吹过花丛的声音之类的。这一切从理论上说是信手可得的,只要选对了地方,一个比较接近自然的地方,但在真的实现起来却那么遥不可及。也许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如果只需要一个接近自然的地方,在中国随便找一个远离人迹的地方不就可以了吗?何必跑到国外人家的花园里来呢?也许我追求的东西根本不存在。1 T( V1 C9 [, ?" t! ]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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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了,不去寻求那种清风明月,春风花草般的心情了,还是现实一点,看看眼前的世界吧,看看过往的行5 ]* q/ m2 l/ w" \/ t% ~/ j

( b, }+ n+ N, g( w+ v1 d0 J  人吧。不知从何时起,我养成了走路时爱观察别人的习惯,遇到陌生的目光从不畏惧,从不首先躲开,不仅如此,每次跟人面对面或者擦肩而过时,都企图用一种友好的激情跟对方打招呼,希望能交上个朋友或者发生一点愉快的事情,但每次这种企图和希望都只是在对方一个简单的千篇一律的“Hi”中化为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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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在异乡的街道上,我产生了以下的意识:这座城市完美得像一部精密的机器,想在这样的地方生活下去,就要想办法把自己变成这部机器上的一个零件,以便每天不假思索地加入这个大机器跟着其他零件一起运转,那样自己就成为这座城市里的一部分了,就有了所谓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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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w6 a& M" B! f' O$ |3 N/ T  让我们成为这座城市里的一个小零件吧,跟着这部完美的大机器一起转吧,这是我此时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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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30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剧终 你好,费丽雯; {5 c9 q# i1 q! y( s4 e8 ~2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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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 C5 y6 d( E$ {  很有意思,本来只是想通过散步观花赏草, 整理一下自己混乱的思想和心情的, 没想到竟因为老在附近闲逛,被近邻远邻看得脸熟,走出故事来了,走出朋友来了。有一天竟被一位很有气质的华侨老太太热情地招呼到家中喝茶聊天。也许我那南方人的味道颇为浓厚,她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广东话,在海南长大的我,马马虎虎也能说几句广东话,她便以为我是从香港来的,很快就亲切起来, 但我告诉她我是从北京来的,老人家就开始换用国语跟我交谈起来。她的国语比一般的香港人流利,只是稍带一点广东话的口音而已。总之, 她的国语比我的广东话强,所以日后的交往就用国语进行。老人家来自香港,二战后十四岁的她就被父亲送到英国去留学,住在寒冷多雾的伦敦,先是上中学,然后又进医学院学当护士,毕业后在英国住了一些年,六十年代随丈夫移民来加拿大,定居温哥华,在温哥华的儿童医院当护士直到最后退休(这些个人信息都是我通过她的只言片语拼接起来的,她从不正面谈自己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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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i& F6 f  @$ i0 f  老人家一个人单独住在一个独门独院的房子里。我很多年以后才得以从正门进去她的正房,客厅,头几年跟她的交往都只是在厨房里和后院里发生, 她从来不打开正门让我进家,总是先从后院的门把我引入后院,再从后院走后门进到她的厨房。每次都只让我坐在厨房里,通过各种表情来让我明白我就只能呆在厨房里。过了一段时间,大概自己也觉得有点过意不去了,就跟我解释说之所以不让我进入正房大厅是因为里面太乱,不好意思让我看。她的厨房很整洁,这使我半信半疑她的话,她心中当然有别的理由,至少,她对我有防范意识,不十分信任我。至于她为什么想跟我交朋友,我没有具体问过她,这样的话是问不出口的,也许我的外表招她信任,也许我脸上笼罩着一层失落感被她看出来。一个孤独的老太太住在一个能想象到往日繁华的花园房子里,让我充满了好奇心,跟她交往就像读一篇侦探小说一样,所以我毫无介意地接受她给我的界限,每次默认地从后院走后门进到她的厨房,在那里跟她聊天喝茶,但是绝大多数的日子只是站在她家的后院里。% F9 a4 H! C! {7 n6 C: i( C8 P

; @* ?5 \! F: e4 ?: D0 u  她的房子是50年代的设计风格,但厨房里的设备是70年代流行的风格,包括她那辆超大型的枣红色福特老车,也是产于70年代的,从这些东西,我能推测出她的黄金时代应该是在70年代。老太太偶尔会开上那辆老福特带我去买东西,坐在里面的我总会想象老太太年轻时候的风光和幸福。她偶尔谈话中会用到这样的字眼,“我的家人,”但我永远只看见她孤独一人,绝没有第二个人跟她在一起。她的家人哪儿去了,我很好奇,但不敢过问。我注意到每次她不经意说到 “我的家人” 这样的字眼时,都会有一道伤心的神情闪电般地掠过她那饱经风霜的面孔,接着她会迅速地把话题转移,我隐隐感觉到这是一个谈话的禁区,因此从来不过问她的家人状况,怕触及她的伤心事。直到今天,我也没闹清楚她的身世,她的家庭,尽管我们时而频繁时而疏远的来往有九年之久。我愿意跟老太太交往这么久,除了对老太太的友好报以感激以外,除了对老太太的身世充满好奇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是一个很自强自立的人,70多岁了,身材还苗条笔直,她比一般的老人注重仪表,爱漂亮,每次出门,都打扮得楚楚动人,优雅端庄,是那种活到老,爱美到老的女人,绝不因为老而自暴自弃。* x$ e' A7 K  w$ Y+ Q# L/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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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家只告诉我她叫Vivien ,跟那个百合花一样清雅圣洁的英国影后费雯丽(Vivien Leigh)同名。我初来乍到,不习惯西方的习俗,无法直呼一个长者的名字,于是我问她姓什么,她想了想,欲言又止,然后告诉我,她的父亲姓李,避讳般不提自己姓什么,想必她姓丈夫的姓,但那个姓会惹起她的伤心回忆,她就避而不提了。我不习惯称一位长者的名字,只好自我创意地叫她“李太太”,她也默认这个称呼,直至有一天她突然跟我说:“你不能叫我李太太,李太太是我妈妈,不是我,我不姓李。”我惶恐地问:“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她说: “你就叫我Vivien 吧。”于是我就试着改口叫她Vivien,可是我叫她“李太太”叫顺嘴了,多数时候还是会叫她“李太太”,也许听惯了,她也不再纠正我,任由我叫她“李太太”。后来LG 也随我称她“李太太”,她就更只好默认这个称呼了。但在这篇文章里,我想借“费雯丽”这个名字来称她,因为Vivien 婚前姓李,按英文的习惯,她少女时代的名字应该是Vivien Li,叫“费雯丽”很合适。注意,尽管“费雯丽”这个译名很美,很符合中国人的姓名特点,但是其中的“丽”是 “Leigh”这个姓的译音, “费”看上去像是个姓,但实际上代替的是 Vivien这个名字中的第一个音节。我称 Vivien Li 为“费雯丽”除了出于发音上的考虑以外,还想赋予某种象征意义。费雯丽(Vivien Leigh)在我心目中是一个超越时空限制的美女,“费雯丽”这三个字总是让我联想到一个永远年轻漂亮的女人,我认识的 Vivien Li 没有美到这一步,但我能想象,她在年轻时候一定曾向往过要美到那一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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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Q" G" n( }% z# [  每次去费雯丽家,都是她叫喝茶就喝茶,她叫吃点心就吃点心,她想聊什么就陪她聊什么。当她了解到我们是从大陆来的新移民,就像母亲一样关怀起我和LG来。她总是尽其所知教给我各种知识,从种花种草到做饭洗衣到做蛋糕买衣服,无所不教。她不知道我是那种可以自我标榜为“学者”或者“知识分子”的人,也许我不戴眼镜,也许我长得不像学问,反正她以为我没有受过多少教育,总是屡屡告诫我要好好学英文,也经常顺嘴就教我一两句英文,时不时拿一些从这里那里剪下来的文章给我读,又怕我读不懂,不厌其烦地跟我讲解。她特别喜欢看有关英国已故王妃戴安娜王妃的文章,只要报纸上有,就会剪下来给我读。但是她又不好意思直截了当地承认自己喜欢戴安娜,说起戴安娜总是批评的时候多,“她以为自己漂亮就会拥有一切,不是这样的,” “她太奢侈,有那么多衣服,当然要遭天忌,” 这是她对戴安娜常发的微词。她总是循循善诱地劝我去学一些实用的技能,比如说家庭护理,会计,打字,理发,做面包,做蛋糕,插花,等等,说有了这些技术,就可以在本地找到一份工作,好好地生活下去了。我每次都是笑笑不说什么,我怎么能跟她解释我好好儿的放着社科院的研究员不干,出来把自己逼到要去学这些实用的谋生技能的份上呢?她永远也不会明白的,她一定会认为我有毛病,或者是在骗她,所以还是不要跟她说的好。9 t6 z" T" ]- s- |

9 c9 d- g* d- b7 E0 _3 X  有一天,我边散步边读一篇我导师写的甲骨文论文,正好让费雯丽见到了,从此她便改变了以往对我的关心方式。我当时还未被UBC正式录取,但我的导师已经决定收我这个学生了,为了帮助我度过经济上的难关,他提前给我一点活干,给我拿一点RA 津贴(Research Assistant Scholarship)。想想我还是一个有福气之人,在关键的时候总会有人帮我一把。导师让我把他这篇英文论文翻译成中文,这一天我在一处被卡住了,有一两个句子闹不明白,很烦,只好拿着文章出去散步,边走边琢磨。所以边散步边读这样高深莫测的学术论文,并不是有意做作。走着走着就走到了费雯丽的家门口,她正在房前的草地上割草,看见我就热情地招呼请喝茶,我正烦得慌,就欣然答应了。她看我手里拿着一篇英文文章,很好奇,问我在读什么,我就把文章递给她看,她皱着眉头读了两行,说:“这是什么东西,我看不懂。” 我回答:“我也不太看得懂。” 她又问我,“那你为什么还看?”我说,“我的导师让我把它译成中文,他八月份要去巴黎参加一个汉语研究的国际会议,这篇文章要发表在一本中文的论文集上。” 她这才惊讶起来,问道:“你在中国是干什么的?”我只好交待了身世,她听了很惘然,但也没有深究“你为什么要移民加拿大”。我们闷头喝茶,谈谈她的花园,她的梨树,她的玫瑰,然后我就告辞回家。自从那天起,她不就再口把口地教我英文,更不努力剪报纸给我读,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因为我在国内学的是教科书英文,很多生动的口语,我其实不会,再说我的英语也没有流利到不需要提高那份上,更何况我还有点喜欢她那口齿清楚略带英国口音的英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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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Z2 l# {0 _; D) o& }, g/ o  我跟她的友谊是从干花园活开始的,每次散步路过她家都会看见她在艰难地收拾花园,自己看不过去,就主动提出帮她干活。她刚开始不好意思接受,我说反正我也没事干,干干活正好可以锻炼身体,她也就不再推辞了。从此,我的散步就不是单纯的散步了,而是时不时的花园劳动。老太太非常自强自立,时不时还跃跃欲试地要爬到房顶修漏补缺什么的。我钦佩之余,还是控制不住要想她的那些不孝子孙,人都哪儿去了,这么老的妈妈还让她自己住着,让她自己打理一切,多么不孝!看着她爬高下低的,我一边忍住不问她的孩子们都哪儿去了,一边极力劝阻她:“别爬别爬,你要打扫房顶,我回去叫我先生来帮忙。” 于是LG就这样不明不白地被扯进她家的花园来了,换个角度看这个问题,也可以说,于是我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给西夏找了一份随叫随到的园丁工作。那个夏天,西夏除了平常早出晚归地到城里一个计算机学院去学平面设计,差不多每个周末都要帮费雯丽干至少一天的活,他不仅把她家的房顶打扫修补了,还把她那经年失刷的木栅栏给油漆了。我也三天两头地帮她剪草,草不长的日子就帮她种花,清理其他杂物。我还沿着木栅栏帮她种了六七丛迎春花,托温哥华的雨水的福,那几丛迎春花长得很好,第二年春天就开花了,后来的每个春天也依时地开着花。多年之后偶尔开车路过她家时,还会看到那几丛迎春花,根据季节的不同,它们有时带着花朵,有时只是叶子,有时只是光秃的枝丫,但它们永远在那里,永远让我浮想联翩地回忆那个种花的春天,那时朵朵才刚开始在我的肚子里孕育,我还瞒着老太太,不告诉她自己有朵朵在身,生怕她不让我抡铲刨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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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p0 c9 `5 L  F6 E$ b) {  我们帮助老太太干活完全是出于照顾孤寡老人的心态,有时想想可能是无意识中把应该用在自己的爸爸妈妈的身上的那份孝心用到她身上了(在实际生活中,我们是很对不起自己的爸爸妈妈的,这一辈子也没有几天在父母身边尽过孝心),老人也很感激我们的帮助,她总是用各种方式答谢我们,她不好意思跟我们明算时间,实打实地给我们算工钱,因为我们付出的除了时间和体力以外,还有友谊和热心,那是不好付的,所以我们挣来的就不光是钱,而是什么都有:有时是一块面包(是非常好吃那种的),有时是一餐饭,有时是半只或一只从中国城买来的贵妃鸡或烤鸭,有时是一个蛋糕,有时是一篮院子里的梨树上结下的梨子,有时是几盆自己栽培出来的花草,有时是一张毯子,一件衣服,一本书,一幅画,无所不有。当然老太太还是很有尺度的,还不至于把她的家当都陆续送给了我们。后来知道我怀了Baby, 就更是对我关怀备至,朵朵出生后,她又像外婆一样关怀起朵朵来,不但教给我护理婴儿的知识,而且时不时地给朵朵买玩具,买书,买衣服。第一年的移民生活,我们从这位老人家那里得到了很多关怀和帮助。我们的友谊也持续了很久,直到我们离开温哥华到美国来。修改这篇文章时,西夏又提醒我,当初他考上美术学院的时候,费雯丽曾用一个信封包着100块钱很害羞地交到他的手里,说,一点小意思,收着吧,这是我给你的Schola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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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跟老人的交往,我的回忆可以像雨滴那样没完没了。我们跟她的交道,主动权一直掌握在她手里,是否见面,是否有什么活动,都由她的电话决定。她虽然给我们留电话,但却告诉我们最好不要给她打电话,因为她从不接电话。她也不喜欢与人有约定,说那样她会对那事先的约定有期盼,她会在约定到来的前一夜睡不着觉。因为她是一个长者,我们就凡事按她的意思去做。对她突如其来的造访或者提议完全接受,时间长了,LG有点受不了,因为有时她一个电话打来,我们就要改变原先自己的计划而去做她想做的事。老这样当然不行,于是我有时就试着跟她说“NO”,其实在这一点上我是太中国式的思维了,人家毕竟是在欧美环境下生活了几十年了的人,有理由的“NO”绝不会影响朋友之间的关系的。; o4 k- _' H% U4 k4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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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跟费雯丽的交往就像印象派画面上的点彩,只求印象,不求清晰。费雯丽绝口不谈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孩子,自己的丈夫,在这些方面,她永远守口如瓶,以致我们交往了近十年,但也无法得知她的真姓。每次会面只为一点花园活,只为一杯茶,只为一餐饭,只为一件小礼物。 LG 对此颇为不满,说她没有把我们当朋友,只是把我们当成比较安全的帮工。不奇怪LG会有这种感觉,因为有一次LG帮她刷房子时尿憋想用她家的厕所,她却死活不让LG进她家里去上厕所,最后LG只好趁她转进屋的时候在后院花园里找一个隐僻的角落把尿给撒了。LG 回家跟我讲述这个事件时,充满了委屈,也充满了得意,他一边抱怨老太太不把他当朋友只把他当工人,一边不无得意地说,嘿,在加拿大我居然可以随地小便。可以理解LG的得意,人生能做几回打破常规事?这件事情让我认为LG的分析有几分道理,费雯丽并没有把我们当朋友。但后来随着交往的增多,我开始反对LG的分析,凭第六感觉,我觉得费雯丽是个经历过人生大喜大悲的人,所以才会那样谨小慎微,那样超级的敏感。但那个悲剧是什么,我不好乱猜。不过基于她的只言片语,我能倒推三十多年前的费雯丽大概是什么样子的,那时候的她曾坐飞机进出日本买最漂亮最昂贵的时装,那时候的她喜欢听周旋的歌曲,那时候的她曾在周末跟家人开车从温哥华长驱洛杉矶,不为什么,只为吃一顿广式海鲜大餐,那时候的她每天不厌其烦地教训儿女,做家务,可是后来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一切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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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在赛南的公寓里,我回忆费雯丽来, 还是这种感觉,她的心中一定隐藏着巨大的大喜大悲。记得有一天我告诉她我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写作,她说,她也想写作,实际上,她在写作。我对她突然产生一种敬意,觉得她是一个隐藏身份的著名作家,特别是有时看到她穿着一件睡袍,端着一杯咖啡,戴着一副眼镜坐在厨房后门的阳台上眺望远方的样子,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但是她转瞬又会露出一副凡事想不开,过于谨慎,过于负面,过于唠叨的样子,我又觉得她不过是生活中的一个平凡的女人而已。总之,她的过去一直就像一个谜,像一个水中的倒影,在我的心里随时浮动,不可捉摸。7 M4 F  f2 j" y8 ?

. S* H. J; b8 t& G9 `  如果我们不离开温哥华,跟她再多接触几次,也许她就会告诉我她的故事的谜底了。从她最后给我打的那个电话的声音中,我觉察出来她那道在外人面前竖起的坚冰快要融化了。那次她打电话的声音很不同于往常,她用很谦卑的语调地问我,我们一家能不能陪她去一家在列治文(Richmond)的新加坡饭馆吃一顿海南鸡饭,她说她记得我说过我很爱吃海南鸡饭,她也很爱吃,但是一个人坐在饭馆里吃,或者让人送到家里吃,都不是滋味。以前她请我们吃饭时,从来没有用这样语气,说过这样的话。可是那次我们却没能满足她的要求,她的电话来的不是时候,我们正忙成一团地装车搬家,家里请来了几个工人,正在一分一秒地计时间,帮我们把大箱子小箱子往搬家的大车里装,那次搬家我们几乎没有精简任何东西,感觉中我们是搬到一个可以度过下半辈子的地方。我跟费雯丽说实在对不起,我们第二天就要搬往美国了,现在正忙得一塌糊涂呢。她那边一百个抱歉地说那你们忙吧,等你们回温哥华再说,电话就挂了。来美国后,工作繁忙,前途不定,不太有心思跟远方的朋友聊天,自然也就不给费雯丽打电话,其实打也没有用,她一般不接电话,她也没有我们在美国的电话,有她也不会打的,我们对她来说,已成为了远水解不了近渴。恐怕以后也难再跟她有联系了,即使我们再次搬回温哥华,也不一定能见到她了,九八年时她就已过七十,几年后她该多大年纪了?如果还能在世,也应该住到养老院里去了,绝不会还一个人住在西区那个我们种过花割过草刷过油漆的房院里了。看到这里,可能你会害怕,难过,人生如此悲哀!如果是这种感觉,请你原谅我,我不应该把底牌现在就亮出,其实也许不需要我亮出,你也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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