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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开始,持H1-B签证者被解雇后可有60天的宽限期来另找工作。图为民众在就业博览会找工。(美联社)
1月17日开始,持H1-B签证者被解雇后可有60天的宽限期来另找工作。图为纽约市一场就业博览会。(美联社)
纽约华人张先生去年10月中旬被雇主解雇,没有任何提前的通知,就是和平常一样去上班,结果上午才开完会,就被老板叫过去,告诉当天是我最后一天。之后我一直在找工作,但是由于赶上假日季,节日很多,所以招聘过程都很慢。目前自己在移民局的网站上查到,H-1B工作签证已经在12月19日被取消了,但还没收到正式的通知,仍在积极地找工作和面试。问应该怎样才能保持合法的身分,继续留下来找工作呢?
郑毅律师答:根据美国国土安全部在2016年11月18日颁布的最终的规则,持有H-1、L-1、O-1、E、TN等签证的外籍劳工及其家属,若被裁员或终止为雇主工作,可享有6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来另找工作或延长他们在美国的非移民身分。
只是上述规定在2017年1月17日才生效。因你在去年底就被终止雇用关系,你不能享受新规定的好处,只能沿用旧的规定。根据旧的规定,一旦你被解雇,你的H-1B身分立即失效。
有的雇主会提前通知,这样外籍人士有机会递交转换身分的申请,比如转为家属签证、B签证、F签证等。因你的情况没有任何通知,身分立刻失效,你现在已经处于逾期居留的状态。你应该尽快找到新的雇主,递交H-1B转换申请。转换申请获批准后,有的移民官可能会原谅短期的空档期(gap),你不用出境。但也有的必须出境才能激活H-1B。
如果你在美国逾期居留超过180天或一年,一旦离境就有三年或十年不许入境的禁令。所以如果找不到新的雇主担保H-1B,应该尽量早点离境,最晚不能超过身分过期后180天。否则将来再申请来美就会有麻烦。(记者刘大琪整理)
来源: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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