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高等法院18日宣布冷冻胚胎案的裁决,裁定韩裔妇人李美美(Mimi Lee)与白人前夫芬德莱(Stephen Findley)离婚前签订的同意书具法律效力,两人透过人工受孕而结合的冷冻胚胎必须销毁。
主审法官马索诺(Anne-Christnine Massullo)在80页的裁决书上指出,提供精子的芬德莱有权决定是否要孕育他的孩子,李美美应该尊重。如果两人的立场互换,李美美不愿前夫生下她的孩子,她也会拒让前夫将她的胚胎移植至其他母亲体内孕育生产。
马索诺称,至今加州未有立法程序干涉人工受孕的胚胎,因此男女双方在结合胚胎前签署的同意书,将持续有效,双方都要遵守。
裁决书说,目前全美医疗单位透过人工受孕协助结合的冷冻胚胎超过400万颗,旧金山加大生育中心就已保存了10万颗,这些冷冻胚胎在结合保留前,全是经由相关人士签有合约。她也相信,如果被告李美美希望生儿育女,在现今的迅速高科技发展下,仍可透过其他途径达成心愿。
李美美坚持保留冷冻胚胎的案件获全国关注。生物科技迅速发展,人工受孕的机会不断提高,也带来更多纷争。李美美的案件被视为未来冷冻胚胎争议的范例。
民事诉讼的审讯今年7月中旬举行。经过四个月研究後,主审法官18日宣布裁决。马索诺法官同意让控辩双方就裁决提出意见,她可再考虑修改最後裁决。
46岁的李美美拥有医学学位及音乐学位,与在金融界任职的芬德莱相识於两人都在哈佛大学求学之时。结婚时,李美美证实患上乳癌,两人同意保留五颗冷冻胚胎,以保留李美美接受化疗後的生育能力。
两人与旧金山加大签署的保存冷冻胚胎合约上注明,两人离婚後,该五颗冷冻胚胎将被销毁。结果两人2013年离婚,但李美美以年纪已大丶失去生育能力为理由,拒绝销毁胚胎。芬德莱在旧金山高等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法官裁决。今年初,保存该五颗冷冻胚胎多年的旧金山加大也加入诉讼,支持芬德莱的行动。
李美美获悉裁决後,透过电邮向媒体表示对裁决感到失望,将与律师研究提出上诉的可能性。
编者:此案例实为首例,为今后类似案件作为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