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被要求一定要询问并得到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把你的手放在对方的屁股上, 你会怎么想? 哪怕你们正浓情蜜意;又或者, 当你进一步想把手放在对方的胸脯上, 你也必须先征询并得到同意? 如果真有这样一项法律规定, 你怎么想? 而在纽约, 现在一项新法律规定于七月七日被签署实施:恋爱双方必须征得同意方可进行一如爱抚,触摸等趋于性爱一类的动作, 本法规适用于纽约州所有大学的校园; 本法规的主旨希望取缔以前的“No Means No" ( 拒绝表示不可以”, 而取而代之为"Yes Means Yes"( 同意方可行动)。 这项法规本身不是刑事法规, 但是违反本法规将获得刑事诉讼和罚款,以及来自学校的相应惩戒。 下面的视频,就是一对恋人对本法规的预演,更好地诠释了“有时相互征询,也会制造性感氛围"( 儿童不宜), 有木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