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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规] ✅保护消费者 美政府要航空公司公布费用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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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3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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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政府近日公布了最新的航空业费用(包括额外费用的细节)、绩效报告规定,打击航空业的“隐性费用”,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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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运输部(DOT)周二通过的新规则要求航空公司必须收集航班延误、行李遗失及延误、甚至连损坏的轮椅资讯等,并将这些资讯整理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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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T希望航空公司能明白告诉乘客额外费用的细节:携带额外行李、座位分配、更改或取消航班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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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方面说:“当美国家庭旅行时,他们都应该知道他们钱花到哪里去了。他们应该得到他们付钱买的(服务),而不需要担心隐性费用或最后一刻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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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航空公司在行李丢失时必须退回行李托运费,但新的规则将要求,即使行李延误很久才抵达目的地,航空公司也得退回行李托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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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政府要求的其他变化包括:大型美国航空公司必须报告损害轮椅的频率,这能让残疾旅客可以轻松比较航空公司以作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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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则还要求航空公司必须同时报告旗下子公司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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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府表示,这些新规定是依据2009年12月和2011年4月发布的乘客保护规则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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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和2011年的规则,如果班机在停机坪上滞留,航空公司不得强迫乘客在国内航班上停留逾3小时,国际航班的停留上限则为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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