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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故事:连载-温哥华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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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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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快乐天使 于 2016-4-11 10:15 编辑   E7 t/ f: M! y4 V) h( P  r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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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温哥华故事 第一集 登录彼岸' Y. j) Y) v5 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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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八年二月十八日,我和丈夫带着四个箱子,三个行李包,两个小背包,浩浩荡荡地降落在温哥华这个从前只能在嘴上说说的城市。又一次在异乡当起了异乡人。2 L" e: }; t8 L! A2 o! o* H- m6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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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为了加深我的记忆,离开北京的时候天下起了漫天大雪。那场挥之不去的大雪还在我脑海里飘着,坐在机窗边的丈夫就推推我身子,指着地面的方向叫我看:啊,一个蓝幽幽的大海奇迹般的出现在机翼的下边。接着就出现了一座城市。# q3 V7 O, B- A+ m

3 x7 C6 j. r5 B8 {" _3 d+ R时值冬天,但我却看到暗绿色的树木密密地布在散置的楼房之间。尽管这里的树没有家乡的绿,这儿的海没有家乡的蓝,但我还是激动不已,因为我又回到大海的身边了。我回过头来跟丈夫说:“这么美丽的地方!我们一定要把她当作永久的家。”一股要在这儿休养生息的豪迈之情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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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群我们兴奋地走下了飞机。机场很大,但一切井井有序。这里的女人很朴素,这里的男人很热情。我们走到移民登记处,向一个漂亮得像个模特的女移民官出示我们的移民纸(Landing Paper)。她友好地对我们说:“Welcome to Canada,”然后在我们的移民纸上签上她的芳名,接着告诉我们四年后的今天(二月十八日)我们就可以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了。受到这样的欢迎,我们高兴得好像真的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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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已在机场接人处等候多时。他已事先替我们租好了住处。但我们带来的行李太多,他那小巧的日产小汽车一趟拉不完到我们的东西。他和丈夫商量了一下,决定分几趟来拉,把我留在机场看剩下的行李。我便乘此空闲使劲打量起异乡人来,体会体会异乡人看异乡人的感觉。- @9 Y- I6 T6 z0 O& V  [-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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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个印象是,机场的人,尤其是女人都不美丽,不时髦。这第一个印象后来很快被排除掉。其实,温哥华是个美女如云,美女如画的地方。第二个印象是,机场的中国人,都是一种没精打采或者说是很压抑的样子。这第二个印象基本上是符合事实的。除了这两种感觉,当时还有一大的惊奇:大冬天的却有很多男人穿着短裤。1 e; V3 [1 ?- A7 g)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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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下着雨。坐在对面一个中国女人主动跟我说起话来,问我是不是新移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等等。她告诉我她是十年前移民来温哥华的,现在经营一个画廊。她说了一句我当时觉得不太符合逻辑的话:“这里生活很好,但是钱很难赚。” 这是我落地登陆听到的第一句跟移民生活有关的话,所以它一直保留在我的记忆里,而且后来的生活仿佛都是在论证这句话的正确性。! Z$ y- b8 x5 V9 m! Z( S

8 y( N2 U  H! K: y在师兄和丈夫来来回回运行李的时间里,我开始对生活的意义以及为什么要到温哥华来这样的严肃问题进行了一番思考。为了帮助自己思考,我在“Canadian Airline” 的便笺上自问自答地写下了以下的话:  C, w# I6 E& \4 Q5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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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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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是怀着美好的希望度过生命走向死亡。0 I. q5 U1 n" j8 A

3 r/ U' E, U3 n  这样的答案似乎太过于严肃,于是我把它划掉,看着穿着短裤的男人们在电梯上上上下下的,我又迅速给自己写下了以下的答案:. W% D- c. G7 Z: g1 `

2 d6 W, o( w( _7 l! F  生活是有人穿棉袄有人穿短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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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S5 H9 P; v% Z. a- v" J  生活是有人穿长裤有人穿短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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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K' Z( ?! S% \  生活是大多数人穿皮鞋一小撮人穿旱冰鞋。" ]& Z, D# R4 _# e2 v( e2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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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自:加国头条; Z: d: D# m! }& t7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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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11 14:1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快乐天使 于 2016-4-11 10:14 编辑 - z2 z9 C% |- n/ m2 }3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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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温哥华故事 第二季 和尚房东* O+ a! V7 f* y" @- x7 M) p6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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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3 U7 i. j: T6 U/ J5 K. w (尘封的日子穿过记忆的河流一点点在我的眼前浮现出来。我还记得师兄把我从温哥华机场拉到他给我们租的房子的全部细节,我尤其清楚地记得当时温哥华的街道已经绽开了早春的花朵,还有春雨绵绵的景象。
. L6 @+ X5 d9 l7 F7 G6 Q  “这个地方真美啊,” 我不禁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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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 b- `) R1 Y  }2 T. C  师兄说:“今年的花开得比往年早,才二月中呢,樱花就开始开了,往年都是要到三月底才能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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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b/ \' B+ w- v' U7 k) ]  “也许是为了欢迎我们吧,”我说。' D6 ?7 P, ^9 v

' l" E1 T0 J* b5 ^* ^  “总是那么自我感觉良好的,”丈夫在我身边批评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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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0 S& D3 F! U  我把话题转到了房子上,“我们住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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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沙大街和51街交界的附近,你们的房东是个佛门大师。”师兄回答。2 j/ A% Y3 r. ~$ M" m
  “啊,住到和尚的家里去了!”5 V! z% C3 K#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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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啊,接到你们的信后,我就开始到处给你们找房子,后来找到这个和尚家,觉得他是修佛的,心一定很善。你们初来乍到,有什么事,他会好好照应你们的。”  K# V+ ^: L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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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发挥我的想象---以后我们将每天生活在一个有着佛尊,神龛,香火,黄紫两色袍子的光头和尚家里,如有兴趣还可以跟大师讨教佛学,探讨人生意义之类的。真酷儿!我恨不得马上见到大师。  i4 L3 j) ], T- r. z

- s- _: f  T7 y8 z  “大师是哪里人?今天在家吗?”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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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z1 w6 M, ~8 Q+ n% O  “台湾人。但是不巧,他今天要出远门,去新加坡做法,得一个月以后才回来。不过也许你们还能见上一面,他下午的飞机。”师兄说。8 \; b, I! w/ ], @5 X/ j6 v7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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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说着,车子拐到菲沙大街和51街的路口,师兄说:“马上就到了。”就在这时马路对面一辆银灰色的轿车按喇叭跟师兄打招呼。师兄把车子停下来,隔着马路跟那辆车子说话:“对,他们到了。好,再见。”接着回过头对我们说:“那就是你们的房东,开车的是他女儿,他们现在去机场。”我赶紧往那辆车子看了一眼,只看见一个黄色的袖子,车子就开走了。% U2 Q3 i) o9 c7 Z) n/ i% B

6 d& o1 Q) t  V; I9 H! Q+ c/ t  “他有女儿?”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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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租房子的事情就由他女儿打理。他家的地下室还住着另外两个单身的小伙子呢。一个是上海人,一个是本地出生的华裔后代,他父母家在埃德蒙顿。 ”+ ~: V( G/ I& R! Y9 a6 T8 C1 V

0 X, h. n6 r' C: G; a我们将跟两个单身小伙子合住佛门大师家的地下室?和尚房东还有一个女儿?我无法发挥我的想象力了。' P) A# L: W7 V/ J( b! C: b
和尚的地屋 泰戈尔的街车子终于在一座被粉红色木篱笆墙包围起来的白色房子前面停了下来。这就是师兄为我们找好的住处,一个来自台湾的和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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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O8 V) f) n  “你们住的地方在地下室,从这个门进去,”师兄及时纠正了要往正门方向走去的我,然后替我打开了木篱笆上的一扇粉红色的小木门。只能走旁门,不能进正门,我意识到这是房客和房主之间的等级差别和隐私规矩。9 h, c; U/ @+ O6 Z: p4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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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进后院,看到的是一个既没花也没草的院子,倒是有几棵可有可无但叫不出名字的树,它们既不开花,也不长叶子。走到屋子的后墙根下,看到了一个窄窄的往地底下延伸过去的水泥台阶,猜想这就是通往地下室的途径了。师兄和丈夫抬着行李往那台阶走了下去,我也跟着他们走了下去。) x% n% o- t7 L6 Z) W2 }

# W/ H7 g! t5 o3 D) V/ [  就在踏进地下室门口的那一霎那,我感觉自己仿佛踏进了一艘大船的五等船舱,随即隐藏在记忆深处的往事也浮现出来。记得上大学时每逢放假回家都要先从北京坐火车到广州,然后再从广州坐海轮到海口。当时最害怕的就是买不到四等舱以上的船票, 不得不坐五等舱回海口。五等舱给我的恐惧,不是因为要和近百个人躺在同一个船舱里,看不到海面,吹不到海风,只能从被玻璃隔着的圆形窗里看海底深处的水,而是因为在那里,时不时会闻到一股混杂着餐厅的饭菜味儿,厕所的尿骚味儿,以及海水的咸腥味儿的气味。我总是被这股气味熏得死去活来地晕船,有时会晕到稍为不控制就会往海里跳的地步。/ I6 c7 e3 j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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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尚家的地下室,竟让我联想起坐五等船舱的滋味。一时一阵恶心感涌上心头,我差一点要吐出来。但是我不能吐,不能哭,必须坚强,必须控制住自己,因为这是我自己选择的生活,这是我花了十年才争取到的生活。更何况此时此刻我面前还站着我尊敬的师兄和我亲爱的丈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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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冲去把厨房洗碗池上方的那扇窗口拉开,尽管那扇窗口只有一半露在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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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u3 i( a5 @' P2 u& t+ E  吹进来的冷风让我冷静下来了,转过身来仔细地看客厅里那不知被多少租客用过的沙发,餐桌,和破旧的地板革,还有那将要和另外两个单身小伙子公用的厕所卫生间(他们此时都不在),难道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我出国之前对国外生活的美好幻想就在这瞬间破灭了。
+ f8 @% t9 |( \1 E! Y  男儿有泪不轻弹,丈夫看上去很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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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兄开口说话了:“这地方条件不太好,但三百到四百块钱之间的房子,就是这样了。我们刚来的时候也是住在跟这样差不多的一个地下室里。” 说完给我们留下一些吃的东西和一些他从家里带来的盘子叉子勺子,还有400块现金,就回去忙他的生活了。7 l+ v6 A- ]! Q6 [2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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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才知道我们是多么地天真了,居然会相信北京那帮移民律师所说的话--“在温哥华,只要你肯出三百块钱租房子,就能租到很不错的地方”。同时我也深感内疚,因为我们竟相信他们的话,给师兄出了一个那么大的难题,让他帮我们找一个月租三百五十到四百之间,又有基本生活设施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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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J  Y5 l' z  已是下午两三点钟了。丈夫说:“别楞着啦,赶紧收拾东西吧。” 他一边说一边把我们的行李拖进那间属于我们的卧室。那个房间很小,勉强能放进一张双人床,一张写字桌,一个小小的壁柜,里面装有铁网的架子,可以放衣服。* l6 ]. P$ B- \0 W, Z/ d" l# H6 T) I, Z

! I# x, L5 }2 p4 |3 \. j  打开箱子时,看到那些出国前精心挑选的漂亮衣物,一种荒诞的感觉直逼心头。我跟丈夫说:“不拿出来了,我们明天就回去吧。”8 Y9 d# [9 v5 N7 \' K

3 w9 d" \' j, @$ n  “别胡思乱想,先安顿下来再说吧,”他说。% t; `4 }! z% [( r. D+ @

7 R9 b' n- F6 z2 M  \2 O  我还是进入不了现实。( I; I* T( ], e7 L8 r)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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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弄点东西吃,我来铺床,”丈夫给我派活儿了。9 v2 G4 ~7 G. C; j9 i)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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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好去厨房煮师兄给我们准备的方便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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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y, I) J! f, E* {  吃完了方便面,两人横躺在那张铺上我们带来的崭新的被褥的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很累,又很兴奋,又不知道新的生活应该从哪里开始。沉默了半天,丈夫建议说,我们应该先给家里打个电话报平安。
板凳
发表于 2016-4-11 14:14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三集 这里的盐太咸糖不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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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完了平安,回味着电话里亲人们的声音, 我们互相鼓励要振作起来,不能被和尚家的地下室打垮。虽然不知道想要的生活在哪里,但是日子还是要好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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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 X4 _* S* O. ]  于是我们走进一个印度人开的锅碗瓢勺店,开始买厨房用品。脑子里有关于西方的饮食生活方式,还都是从西方电影里看到的。印象最深的是他们的早餐,咖啡牛奶果汁煎鸡蛋黄油烤面包,其中最欣赏的是一大早一杯咖啡。所以我们在店里挑选的第一样东西是一个白色的咖啡机。买完咖啡机,有个英俊的小伙子走来向我们推销意大利咖啡,一经交谈,知道他是学艺术史的学生,我们毫不犹豫就跟他买了两包咖啡。我觉得那是在加拿大九年喝到的最醇的咖啡,喝了一个星期,直到两个人都开始心口怦怦跳,才知道咖啡喝多了,要歇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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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我们买了两只大花碗,两个咖啡杯子,都是非常美术的那种。还有一把小刀,一个不粘锅,一个小锅。% i- v5 V% w, A/ n" k8 F! l

4 S* Q; {/ v3 V+ y9 C* Q- ?  这些最初添置的东西,在后来的日子里,还算得到善待。那个咖啡壶一直跟随我们转战温哥华, 从东区的和尚家搬到西区的香港房东家又搬到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宿舍,然后又跟着我们从大学搬到我的指导教授家,又从教授家搬到我们在列治文自己买的公寓。它同时陪我念了八年的博士,陪丈夫念了五年的美术学院,为女儿的童年留下了爸爸妈妈每天都要喝咖啡的记忆。八年中的每个早上,它都给我们煮出两杯香浓的咖啡,帮我们从睡眠不足的夜晚里醒过来,预支给我们精力去面对每个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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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z5 P: M/ b$ s0 h  直到2005年的夏末,丈夫为参加一个电影比赛,召集了一圈朋友到一个朋友家拍一个搞笑短片,因为那个朋友家没有咖啡机,丈夫就带着这个咖啡机和与它相配的咖啡壶一同前往。据说在拍到高潮情节的时候,不知谁一激动,把它从桌上碰到地上摔碎了,它为我家服务的有效期就这么意想不到地结束了。那两只花碗倒一直体面地为我家服务,我家来客人时,必会用它们来蒸鱼蒸肉,它们漂亮的图案给我们那些年朴素的学生生活增添了难得的华丽。可惜使用过度,后来有一个有裂纹坏了,不过也舍不得扔,拿它垫过一阵花盆,去年要搬家来美国时,才忍心把它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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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_4 b- q; m2 \$ {8 i1 ?8 C( @  另外那个去年跟我们一起来到了美国,现在还在我家的橱柜里,还在用。那把小刀也还在,依然锋利。那个小锅也还在,只是那个不粘锅的寿命最短,大概只用了一两个月,就发现有刮痕了,害怕吃到有毒的元素,就快快把它扔掉了。3 e( A; }/ u: C7 _(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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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后,当我坐在俄勒冈州的公寓里,往电脑里敲打十年前到达温哥华第一天的故事时,我还记得,那天傍晚回来,我们用那些买回来的新炊具,认真地做起了登陆后第一顿正式的晚餐。煮了一点米饭,做了一个青椒炒鸡蛋, 还煮了几个香肠。记忆中那天煮出来的食物,味道都太咸了。为了弥补不好的口感,饭后又煮了一点咖啡。结果又发现,咖啡虽醇可是太苦了,放了很多的糖, 味道才对了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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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打趣我:“不至于吧,来到这儿怎么连放盐放糖都不会了?”4 F2 C' {& G4 e. d" \4 M# }, x1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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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答说:“的确不会放了,这里的盐太咸,糖不甜。”

地板
发表于 2016-4-11 14:19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四集 夜的高跟鞋(上)3 o, w* }- ]: i8 ?  R
以前,我问一个曾在国外居住数年的朋友有什么样的“俗”到了国外是非入不可的,我的朋友告诉我,在国外生活,有三件事你肯定无法避免要被人说服去做: 第一,买各种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第二,信教或者去参加教会活动; 第三,做某种产品的传销。那个朋友还说,你也许可以抵挡掉其中的一两件,但你绝对不可能全都抵挡掉, 除非你不在国外生活。 我听了, 脑子转了一下,说: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 也太低估了我的抵挡不做某件事情的能力了。没有人能让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他笑了笑说, “就算你是刘胡兰,你也不得不做。不信,你试试看吧。”我又问:“那有什么事情是我从此以后就不会做了?”我的朋友想了一下,眼光落到我脚上的高跟鞋上,说:“到了国外你大概就不会穿高跟鞋了,要穿也只有在Party上穿。”" V, c$ i9 `0 q  I4 o8 T) n/ j

6 ?1 e  w9 d2 R* V5 t! R3 F5 }事实证明我朋友的总结具有某种真理性。在过去的十年中,我们的生活真的没能绕开他所说的这三件事。不过从过程上看,事实也证明了我对自己的看法基本上是正确的。虽然我的确是买了人寿保险,符合了我朋友的预见,但是我是自己觉悟了主动要求买的,不是被推销员逼得烦得不行只好买了息事宁人的;虽然我跟教会教堂的人有来往也时不时参加一些教会的活动,但那也是我主动要去找的。而至于传销,我是无论如何也没有去做,不管对方是多么亲近的朋友,不管对方的口才有多么的好,都无法成功地说服我,我不做就是不做。我承认有好几次我是被说得跃跃欲试了,但事到临头,还是坚决地说了个:“不!” 我对传销并有什么偏见,我只是觉得把大好精力花在劝人尤其是朋友亲戚买东西上,很划不来;另外,我也认为我一旦做了传销,就会把任何一个人想跟我交往的人都看成潜在的推销对象,这样的意识会让我产生一种心理压力以致无法跟人正常地交往。+ o+ _3 g9 k- X0 Y5 Z6 _7 P7 L! s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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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么渴望有朋友,所以这件事我坚决不能做。我深知我这么死活不合作会辜负拉我做传销的朋友的一番好意,也会错过许多发财的机会,但是反复权衡了自己的弱点之后,觉得还是不做对我更好。再说在钱财的问题上,我向来想得比较开,只要偶尔可以产生“我还是有钱买点小东西的”这种心里感觉就行了,比如说,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心爱的碗,心疼之时,可以转念一想,“我还是有钱再买回来一只更好看的,”于是就不再心疼了。我对金钱的追求就到此为止。至于穿高跟鞋嘛,我朋友的预见也是正确的。如今的我只能不得不遗憾地放弃穿了,尽管储藏室里还收藏着许多我梦寐以求想穿的高跟鞋。$ o; E- |8 V% k' w

" M4 I! r0 g1 _! X1 i& {+ q( x$ Z出国前夕,我还特意找了一些有关北美华人生活的作品来看,希望在读小说的同时,可以了解一下北美华人的生活状况,可以获得一些北美社会的基本知识。印象较深的是一本叫《The Joy and Luck Club》(中文译名《喜福会》,作者Amy Tan)的小说。这本小说讲述了四个二战后从中国上等阶层移民来美国的女人和她们出生在美国的女儿们的故事。说起这本书,我不得不提一提它的来历。我手头的版本,是91年一个从加州伯克莱分校来北大学习的博士留学生送给我的。那一年是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年,我正处在感情生活的灾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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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灾难的受害者当然不止我一个,但我的确是受伤最严重的一个。在旁观者看来,我的情形不值同情,而且应该被描述成 “鸡飞蛋打”,或者叫“咎由自取”。但在我看来,那是一场“不是真金,所以怕火炼”的事件。今天我要是有什么悔恨的话,那就是我压根儿当初就不该为这场事件的发生创造前提。但是跟大多数人一样, 我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弱点,尤其是总搞不清楚自己到底要什么,有时即使清楚自己要什么,也没有能力去要自己想要的。总是要等被动的情况出现了,才会采用不得已的办法来摆脱困境。当时我被各种暗示指引着去否定自己,每天不是以泪洗面,就是欲哭无泪,以致常常盯着窗外的那几棵小树一发呆就是几个小时。就是在这段黑暗里,我遇见了那位送给我《The Joy and Luck Club》的美国朋友。她用她的宁静和理解,倾听我的满腔悲痛。她善良,聪明,沉着,是那种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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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R; p5 i% ~- }3 M) ^她人也长得漂亮,金色的头发长而直地披在肩上,大大的眼睛, 高高的个子,有着女人味的脆弱, 总是喜欢穿黑色的衣服。因为太爱穿黑色的衣服, 常被人戏称为“卖鬼姨。”当然这不能完全怪她爱穿黑衣服,才被这么称呼,这个外号主要是跟她的中文名字“麦桂怡”有关,那是她在台湾学中文时那儿的中文老师给她取的;另外,她被称为“卖鬼姨,”也跟她的专业兴趣有关,她研究的是中古代志怪小说中鬼的故事中的鬼。这三个原因加在一起,她就逃不掉这个称呼了。& ?8 ?% K% X+ L, \0 u7 l

* T5 ^: S' D# ?) \1 H5 S我认为要想别人不叫她“卖鬼姨”,最有效的办法是换个中文名字。我建议她可以把自己的名字改成 “夏怡”,第一,这两个字更接近她的英文名字的发音,第二,虽然她的姓以M开头,但是可以略去不计,因为作为老外,任何姓氏都只是个音符而已,都入不了中国的百家姓,再说,老外的中文名字也没有什么法律效应。于是她欣然接受了“夏怡” 这个名字。后来果真就没有人再叫她“卖鬼姨”了,尽管她整天还是照样一身黑衣不变,尽管她还是整天照样研究鬼的故事。她知道我天天努力做的事是学托福考 GRE, 以此帮助自己从黑暗的深渊里挣扎出来,她看出了我的非出国不可的劲头,所以就在回国的时候,把这本《The Joy and Luck Club》送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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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19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五集 夜的高跟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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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无论搬家到哪儿,都会郑重地装上这本《The Joy and Luck Club》,因为它有这样一个不平凡的来历。移民前夕,整理东西的时候,我自然又从书架上把它挑出来放在要带走的行李里。要上飞机的前几天,我又把它打开,重读了一遍。我那次重读是很有意义的。我记得里面有一段关于一个妈妈初到美国来时得到教会帮助的故事。那个女人从中国带来许多丝绸衣服,满满的一箱,原以为凭着这满满一箱的丝绸衣服,到了美国以后就不用愁没有衣服穿了。可是一上岸,她就发现这些衣服一件也不能穿。她一时也没有钱重置衣装,无奈的她只好投奔一个教会求助。% }) W8 o6 o! c! m: }" B$ D: b

5 C$ U& A4 R0 m2 [/ s! l那个教会的会员,以让她到教会学英语为条件,给她发了一套美国妇女平常穿的衣服。那套衣服是大号的,穿在她那典型的娇小亚洲女人的身材上很不合适。尽管如此,但是也比她带来的那些绫罗绸缎合情合理,她就接受了,接下来赶紧跑回住处把自己的丝绸衣服藏起来。在后来的岁月里,这些衣服难得见天日,大概只是偶尔帮帮她重温一下那个被抛弃在太平洋对岸的旧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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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 F0 Z/ V  K9 F 从这个故事我总结出以下两点:第一,出国不能带太精美的衣物,决不能像书中描写的那个女人一样,带着绫罗绸缎出国(我想她是没有办法,因为她只有绫罗绸缎可带)。第二,到了国外,如果有了困难,可以到教会去求助。在实际运用上,我虽然明白了第一点,但在准备出国的衣物时,还是为自己挑选了很多华丽精美衣物。我不是不知道自己到了温哥华生活要从住地下室开始的实际,但是我就是不相信,到了国外,我的小资情调就得放弃。不能长发飘飘,不能衣裙袅袅,日子还有什么劲儿?所以我仍然怀着我对生活的幻想,带了很多后来十年中一次都没能穿过的衣裙,更有甚者,我还带了跟这些衣裙相配的一大行李包的高跟鞋。为了那一大行李包的高跟鞋,我们在机场被罚了800多块钱人民币,因为那个包超重了。在后来的日子里,那些高跟鞋子什么时候想起来,什么时候都是一个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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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什么时候搬家,什么时候就成为我们的负担。每次搬家的时候,LG(老公)都会趁机用它们来打趣我。好在他打趣归打趣,到时还是会小心翼翼地给我包好装箱,同时也衷心地希望有朝一日我可以穿上它们走在异乡的街道上。其实,我的亲人里头,除了LG以外,还有一个人希望我能实现在国外穿高跟鞋的梦想。去年夏天回国,生了孩子的妹妹决定平平稳稳地当妈妈,不再穿高跟鞋,把她历年收藏下来的精美高跟鞋都全部送给我了(当然,我们穿同样的鞋号)。她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她知道我还没有完全放弃穿高跟鞋的梦想。为了不辜负妹妹的期望,我不顾LG及其他亲朋好友的强烈反对,又把妹妹送给我的十几双高跟鞋再次带上飞机,带到温哥华,又从温哥华带到美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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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q6 D5 B" L5 f  B 的确,在国外,在平常的生活中,人们着装的风格跟在国内是很不一样的。在国内,人们尤其是女人们喜欢穿着很正式很华丽的时装还有高跟鞋在大街上走,骑车,挤公共汽车,搭地铁,上班买菜。在国外女人们不这样,在日常生活中,她们的着装很随便,一般是以舒服方便为原则,绝对没有人穿高跟鞋走在大街上。有些大公司要求着装正式,要求女职员穿职业装穿高跟鞋,那么这些女人就会到了办公室才换上这些行头,在大街上还是牛仔裤,运动鞋,T恤衫之类的。有时不得以来不及换鞋,那么她们就宁愿把高跟鞋脱了拿在手里,光脚走路。我就亲眼目睹这样的情形好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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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Q" w3 K$ o7 n+ z这一点跟国内的小姐正好相反,在国内,很多办公室小姐是在大街上穿高跟鞋,到了办公室就把拖鞋换上,舒舒服服地坐上一天班。尽管我明白两种做法各有好处,但是在国外不穿高跟鞋在街上走路的“俗”我是毫无选择地追随了。当然,我还是无限向往国内女人那种蹬着高跟鞋咔嚓咔嚓走在大街上的神气劲儿。走在异乡清冷的街道上,我常常怀念那满是高跟鞋的中国街道,因为,如果你有幸跟在一个穿着红色或蓝色或绿色高跟鞋的女人后面走路,你是绝对不会感到寂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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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21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六集 又见温哥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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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像不停转动的风车, 没完没了没头没脑地旋转,周而复始地重复每天的24小时, 转眼就转到美丽的六月天。天真蓝啊,远处所有的风景都笼罩着一层深蓝色。一家三口又上路了,还是奔跑在那条连接南北的西海岸高速公路I-5上。 自去年七月末以来,在这条路上已跑了九趟了, 仿佛我们的生活真的无法一下子扯断跟温哥华的关系。不过这一次是去维多利亚,BC省首府。居然还是走I-5,朵朵好奇地问爸爸: “I-5是不是可以通到世界上任何地方?”" W" H) _7 @* I7 ]" ?+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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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对大人来说是一种快乐,一种自豪,可是对小孩来说并非一件愉快的事。朵朵很不高兴放假第一天就被连人带琴塞进车里,不由分说往北开去。她一路上抱怨不停,说她很不高兴,因为不能跟她的小兔子Twilight (晨昏蒙影)玩儿,不能跟好朋友玩儿。我们安慰她说,陪妈妈去维多利亚大学开会啊,我们还会路过温哥华呢!” 她嘟嘟囔囔地说: “Who cares?” 真没想到来美国还不到一年,朵朵就把出生地温哥华给淡忘了。朵朵融入一个新文化环境的速度和能力真让我们反应不过来。记得去年老公开着装满家当的U-Haul大卡车、拖着我们那辆93年丰田,一家人豪迈而仓惶地离开温哥华时,朵朵是多么难过,大声抗议为什么要离开她出生的地方,我只好安慰她说: “我们是去看世界啊!你很幸运呢!” 女儿根本不吃我这一套,斩钉截铁地说: “NO! Viewing from my side, it is horrible!”,弄得我和老公哭笑不得。刚到美国时,每逢别人问起身份,她总会自豪地说: “I’m Canadian.” 尽管我三番五次地纠正: “Actually you are Chinese-Canadian, not just Canadian”, 她还是振振有词地坚持自己的加拿大立场,因此在学校得了一个别名 “Canadian girl.” 可现在她不再把这样的句子挂在嘴边了, 反倒把赛南当成天底下最好的地方了,害怕任何离开赛南的计划和行动。& W7 W: w2 d  A

7 o/ K/ o# f2 m2 O' A2 G5 b. ]7 [由于不想开夜车,我们基本上一路都冲在快车道上,黄昏时分一家人抵达温哥华,真有千里江陵一日还之感。六百公里,是一千二百里呢。温哥华还是老样子,美丽依旧,只是车子多了很多,随处都遇到堵车的时候。我向老朋友们抱怨温哥华的交通变恶劣了,可是大家都说:“没有吧?温哥华的交通状况从来如此啊。” 我意识到我已习惯了小城赛南的人少车少从不堵车的生活,对大城市已经不太适应了,至少,眼前林立的高楼大厦在我的眼里已不再是美丽的风景线,而是让我感到有压迫感的怪物了。5 h! Z/ U! z: P4 `; b/ I9 Z

7 b. U7 a4 ^: U3 s$ b: a' g温哥华的老窝三月底已经卖掉,晚上一家人只好像新来的移民一样投宿到一个朋友的朋友开的家庭旅馆里。这家旅馆是一座大house,中文光说“房子”是感觉不出它的北美特征的,港台译法“独立屋”,这个“独立”二字颇有得琢磨,其实就是我们在国内说的“花园洋房”那种,虽说“洋房”的叫法太井底之蛙了点。从外面看上去,这房子很体面,掩映在绿树丛中,像一个日子过得殷实的大户人家,进到里面,感觉却像上海一座挤满十几户住家的老式居民楼,充满了实用而暂时凑合的色彩。女老板是北京人,移民已二十年多年。当初出国时,在国人的眼里一定也曾风光无限,一定也该怀着无数美好的生活梦想吧,大概不会想到一朝梦醒,发现自己成为了每天迎来送往的便利客栈老板,洗衣、做饭、擦地、铺床、接电话、接机、算钱、开发票。老板看见我家老公的长发,拉起家常来告诉我们说,她从小生长在艺术家的周围,她父亲六十年代曾先后当过北京三家顶级艺术院校的党委书记。我敏感到她不是一般人而是高干子弟,LG听了做吓一跳状,调侃道:“啊,原来您父亲是专门管艺术家的!”正说着,楼上传来悠扬的小号声,乐声娴熟动人,一听便是专业水平,我好奇地问:“你孩子吹的吗?”老板说:“不是不是,是我家的住客。”真难得在这样人来收钱、人走茶凉的客栈,竟然能听到这样高雅的小号音乐,不知道是哪省哪市的艺术家,怀着新的乌托邦梦想出得国来,寄居一个临时小客栈,不经意地把他的艺术飘落在世俗的世界中,给我这样多愁善感的人留下了一丝优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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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G7 A; @, |( W+ ]5 R: H老板把我们领进了一个显然是客厅改装的房间,顺墙一架钢琴,被床挡住的壁炉上方,是招财进宝的年画,和一尊财神爷泥像。我一边开行李,一边想象老板的孩子练琴时,优雅的琴声是如何在客人的床铺和壁炉上方的财神爷之间穿梭的。很是佩服,这样整天跟各路来客打交道的老板,还在客厅改造成的客房中保留了一架钢琴,那些曾有的梦想,大概都紧闭在琴盖里吧,只有偶尔通过孩子的双手把它们释放出来。3 Z: p0 v' b( d; u7 W) x0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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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到温哥华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到中国大使馆办理回中国的签证。由于北京奥运,今年外国人去中国,已不是件容易的事了。为了限制进入中国的人数,中国领事馆签证处突然开始照搬美加等国的签证程序,使得获取中国签证的难度几乎等同持于中国人获得美加签证的难度。多年前(可能现在还是如此吧)在北京的人们,为了拿到美国或加国的签证,需要早上四五点爬起来去大使馆门口排队拿号,有人不惜通宵排队,甚至还诞生了号贩子,而现在,走入中国领事馆递交中国签证申请的人,突然再次需要经历当初那种劳心又劳力的情形了,其实这些人大多数都是持外国护照的海外中国人。比如我家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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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 A; M; a% U' Y4 f! [前一天在高速公路上狂开600公里车的老公,这日被迫六点钟就起来,驱车前往中国领馆,后来报告说排到第36号。朵朵还在熟睡,我透过客房的镂花窗帘无所事事地等着窗外的光线一点一点变亮变强起来。美丽的温哥华在窗外慢慢地苏醒,主人家的草地在绿茵茵地承受着早晨温柔的阳光。车声还未稠密响起,时不时还能听到一两声鸟鸣声。想象得出此时如果出去散步,看到的会是温哥华美丽的早晨。可是,我心中没有一点爬起来的热情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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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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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七集 又见温哥华(下)) a- A4 n6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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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为何,每次回温哥华心情都很压抑,充满了失败感。这种失败感不光是从自己那十年艰难的移民兼学生的生活那里引发出来的,也是从周围所有认识的中国移民朋友的生活那里感受到的。我感觉在这座城市里,几乎所有的移民,不管是已经解决了生存问题的,还是尚在努力中的,都在荒废着自己,过着一种流放式的生活。海洋科学家去中国超市卖鱼;飞机工程师在唐人街文化中心当清洁工;内科医生在流水线上作制衣工人;化学教授在糕饼店发面包;翻译家给新移民的孩子补习英文;电脑工程师去商店值夜班当保镖;杂志编辑作私人护士;获奖舞蹈家为留守女士开健身班;演奏家在琴行租个六尺隔间开儿童器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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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v$ o+ G9 f7 Q% M& v2 ^  当然脑外科专家当房地产经纪或者推销保险而大发其财的也有,算是经济上体面光鲜的了,不论什么职业,大家都在用自己身上的生活技能去挣钱吃饭,为了在这边停留下去,大家常常自我安慰说,换个活法吧,忘掉原来的自己吧,在哪里不是为了活着,干什么不是为了活着,可是这样的自我安慰是脆弱的,内心深处的自我否定随时随地会按捺不住,表露在眉目间,飘散到空气中,最后给整个城市带上令人压抑的气氛。一个华人人口占百分之三十的城市,随时都可看到愁眉不展面无神采的华人,怎不令人压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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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临近美加边境时,收音机突然响起加拿大中文电台的粤语歌曲,久违了啊,习惯英文的朵朵大叫起来“怎么收音机里的人讲起中文来了!” 我和老公也升起一种快乐而又复杂的心情,我一时把这感觉叫做 “家”的感觉,脱口而出:“我们又搬回温哥华吧。”可是老公毫不犹豫地回答:“不到万不得已,我绝不回温哥华。”他说宁愿回赛南呆着,也不回温哥华,虽然温哥华是国际都市,而赛南是一个安静得什么都不会发生的小城, 但是赛南给他的感觉是快乐的。+ M8 m! X  \: Z6 C7 Y6 l# q/ c6 l' W, A5 w

! g4 a4 t. K$ K+ n0 k9 \5 J. @  也许是因为看不到那么多压抑的新移民面孔吧?车子进入温哥华的新Chinatown——列治文(Richmond)时,收音机里的播音员们轮流使用北京腔普通话、台湾腔国语,和广东话,播了一家饭馆的广告,一个妈妈声音絮絮叨叨地对孩子说了一大堆什么什么饭馆、什么什么好吃,广告结尾,粤语腔的孩子声音大叫说:“作为大人,你怎么还不快点订座去?”居然有“作为大人”这样蹩脚没文化的句子,让人哭笑不得,老公说:“你别觉得不舒服,说不定这还是某个移民过来的北大中文系家伙编写的句子呢。” 我又想起2004年他为电影学位拍的毕业短片《幸运曲奇》来,主人公诗人移民来加拿大,为生存不得不去写fortune cookie messages,就是北美中餐馆每逢餐后结帐时,免费送客人的小饼干中夹着的博人一笑的算命小纸条。那个片子很不讨好,却在蒙特利尔世界电影节获奖,还代表加拿大去德国参加影展,算是为他抑郁的加拿大经验最后增加了一点亮色。1 S# b1 p* g1 j) H+ Z7 d% w$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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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们应该喜欢温哥华才对,毕竟在那里生活了十年,毕竟在那里生下了宝贝女儿朵朵,在那里完成了我的学位,老公也圆了美术学院的艺术梦,然而,这一切还是不能让我们见到温哥华时心情愉快,当我们走进她的天空下时,心情还是那么沉重,似曾相识的抑郁感又袭上心头,也许是因为我们在那里有过太多挥之不去的挫折感,也许因为我们见证了太多为温哥华的美丽而荒废着、流放着的人们;也许,只是因为这个美丽城市长达半年的阴雨天气吧。记得刚到温哥华时,正值98年亚洲金融危机,加拿大西海岸也深受打击,经济不景气,连去餐馆洗碗的工作都难以找到,那时老公笑言最大心愿是能打进路边一家中餐馆当洗碗工,夫妻俩整天琢磨怎么编简历把自己名校学历模糊掉。有一天终于有一家中国人开的日餐馆老板打电话让他去试工,我为这难得的机会给他理发,唯恐老板看他那长发飘飘的样子不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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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b+ ?: {" y; i. F) o1 f0 W  生平最恨剪头发的他,居然很合作地让我把长发全部剪掉了。夫妻俩对着镜子端详都很满意,觉得没什么艺术粪青的破绽露出来,俨然一个老老实实的打工仔,幸福生活从此就要来了的好心情涌上我的心头,老公这才满怀信心地出门去。结果这一番努力只为他赢得了七个小时的洗碗机会。老板来自北京,只言片语间已看出了老公底细,当晚下班已近子夜,痛快给了他70元加币,还亲自开车把他送到离家最近的公共汽车站,但是从此再也没有电话叫他去。2 }; F, `1 g7 S' o3 t

- F" u2 v* {, h; M/ u  刚到温哥华时没车,也不会开车,中餐食料靠老公每周辛苦去唐人街买,虽然路远,但货齐、便宜。有一次,他异想天开拖着出国时装满北美梦想的大行李箱去中国城买米,为了省时间,一下子买了两袋40磅的“黄国宝”美国大米。那是个冬季周末的雨天,他拖着两袋大米去美术学院上“英语文学”课。他的学校在城中风景如画的格兰湖小岛上,夏季常有观光客熙熙攘攘,冬季周末却没有公共汽车直通,他就那么拖着80磅大米在雨中往学校走,最后把行李箱的轮子给拉掉了一个,接下来的劳累和狼狈就可想而知了。这个箱子现在还在我的衣橱里面装了些旧衣服,准备将来捐给加拿大移民博物馆,如果碰巧将来有这么个博物馆的话。+ }0 S& u! v+ |6 }3 y+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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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老公这次经历相当的是,我还差一个星期就要分娩的某天,坐公车去中国城做最后一次产前检查时的故事。从医生那里出来时,想到应该准备一些月子里用的东西,情不自禁地走进一家上海人开的锅碗瓢勺店,好像名叫“双喜”啥的,一眼看到一个找了很久的、大大的中式炒菜铁锅,就禁不住诱惑买了一个,那口锅的重量可能跟肚子里的朵朵差不多,甚至还可能沉一些。买完锅,又走进菜店买了两袋在西人的菜店里买不到的爱吃的蔬菜,然后勇敢无畏地挺住大肚子,拎着大铁锅和两袋蔬菜,走去远处的公车站。. v+ n: H/ B1 Z.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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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累得快要撑不住的时候,就放下手中的东西,扶着电线杆站着休息,这时一个人高马大的白人突然向我走来,我以为他是来跟我问路的,没想到他是来跟我讨钱的!我悲愤起来,控制不住地怒斥他: “Do you think you can ask for money from me?” 一个路过的老华侨听见了赶紧过来给了乞丐一个25分的硬币把他打发走了。老华侨用浓重广东腔国语告诉我,不给钱就算了,千万不要骂那些乞丐,他们要是失去理智打人,你就吃不消了。我对老华侨心存感激,但还是很难过,自己千辛万苦来到的梦寐以求之地,居然有人有脸向一个又瘦又小的手提重物的大肚子孕妇讨钱。看到自己曾经无限向往的西方世界的另一副面孔,幻想是不是那时候破灭的,我记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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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到底流淌了多少中国移民的辛酸泪,我不能一一知道,但是我们很庆幸我们能走出温哥华,不被她的美丽的面貌所滞留。像许多美丽的东西一样,温哥华的美只能远远地想念,不能天天地身临其境;一旦身临其境,看到多是忧伤和失败。尽管我这样看温哥华,但我坚信,还是会有很多很多的人会不顾一切,为温哥华的美丽而来,并且重复他们自己的移民故事:登陆,住家庭旅馆,住地下室,买旧车,打工/上学,入籍,找工作/两地分居,买房子,把自己房子的地下室租给更新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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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兰. 莱特曼在《爱因斯坦的梦》里说的:“世界重复着自己,无休无止,不差毫厘。 人们大都不知道,活过的日子还会从头再来。。。。正如一切都将重复下去,一切都已发生万遍。每个城市里都有个别人,会在睡梦里隐约觉出所有事都曾发生在从前。。。。”确实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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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23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八集 花开温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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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这些文字是据我在1998年4月30日的日记整理出来的。光阴似箭,转眼十年过去。十年前我写那些文字时怎么也想象不到我今天会坐在俄勒冈赛南城的公寓里整理它们。人们总是说,日子应该往前看,但我总是喜欢往后看,而且日子对我来说,总是过去的是美好的。因为很多东西需要时间去沉淀,沉淀下来,你愿意记得的往往是美好的。其实从生命的过程来看,也是过去的是美好的,因为过去的总是年轻的,带有幻想的。往前走,我们会越来越老,越来越会接近我们不愿意接近的那一天。我之所以写花,是因为花是美的,但却是短暂的,就像我们的生命。但我不是悲观主义者,因为我们有树,树是相对恒久的,有树在,年年就有花开。正像我们有文字,文字是相对恒久的,有文字在,就有东西证明我们曾经生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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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0 d* c& C4 H: T, r) P$ x  我相信每个在温哥华住过的人都会明白什么叫 “花繁似锦”, 什么叫“花深如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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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b: A9 d, p; h' a: ?  刚到温哥华时,是二月中旬左右的天气,北京那隆冬肃杀的样子还历历在目,可温哥华却已是一幅海蓝如梦,天蓝如画的明媚景象。更不可思议的是,到处绿草如茵,花开如锦,真让人难于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其实后来被告知,那一年的春天来得比较早,就当作是温哥华为了欢迎我们吧)。马路两旁的樱花,桃花,梅花,就那么不管不顾地尽情开放,让人眼花缭乱。温哥华的早春,当然少不了雨。不过隔三差五地下雨,也丝毫不减损温哥华的花景。其实我倒觉得绵绵的春雨加进来,还使得花景更加美丽缠绵呢。可不,连绵数里的花树笼罩在朦胧的微雨中,使你明白什么叫美得如醉如痴,美得不可胜收。可能是习惯了在中国时那种有一块景致就会被人圈围起来,交钱买票才可以欣赏的做法,我特惋惜,觉得这儿的花都白开了,应该有人大动干戈地组织什么“樱花节”“梅花节”“桃花节”之类的事,让大家轰轰烈烈大张旗鼓地集体赏花才是啊。当然这种中国式的想法,我只是闷在自己心里而已,大多数的时候我还是安安静静地看那些花的。9 h: u% C3 d" j6 Z$ q  z& W  p6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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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花似乎比人更寂寞(在我的眼里,老外永远是寂寞的,也许这是偏见,你不必计较)。即使每一朵都开得满满的,艳艳的,美美的,也没有人特意去欣赏。大概只有我这样的外来人,才会对她们那样激动不已,感到稀奇。多年以后才明白,花对温哥华人来说,已经成为日常生活中的理所当然的一部分了,就像炒菜必须放盐一样,必不可少,所以不必大惊小怪。$ W5 ?* \& _0 k/ d

' }# Z* h1 z7 v' U5 X" v  每当我一个人走在温哥华的花街花径的时候,总会有一种走进《桃花源》里所描写的那片桃花林的感觉。有一天为到UBC(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大学的英文简称)交入学申请, 坐上了41路公共汽车。因为前一天晚上缺觉,我一路上竟然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自己被拉到了一个四周花影耀眼,人迹稀少的地方。当时第一个反应是:莫非到了桃花源了?但马上被司机纯正的英文否定了:“This is the last stop of the bus. You have to get off here and change to another bus to UBC.”原来这趟我认为会直达UBC的公共汽车,只开到这一站就不走了。我迷迷糊糊地下了车,街边的路牌告诉我,我来到了Crown Street(皇冠大街)。放眼望去,这是一条并不十分宽敞的街道,弯弯曲曲的,两旁盛开着粉红色的樱花。樱花树下,停着一辆一辆的小汽车,每辆车的车顶无声无息地承接着落花,人行道上也铺满了花瓣,看过去,简直是一个粉红色的世界,古诗里所描绘的“花径无人扫”也不过如此吧。我一时竟找不到换车的地方,想问人也看不到过路的人,只好被这些花树指引着,在此地漫步起来。$ p2 [  ?. {. x4 g; s+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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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开始下起雨来,雨中的私家花园因而显得更美丽。望着路边的房子,我在想,在这种阴雨天里,如果我站在其中的一扇窗户里,手把一杯热茶,临窗看雨,可真是美啊,虽然此景没有古书中描写的那种幽深绵长的花径,四周也没有引人入胜的山水奇石,更没有孤庙古宇的那种幽静深沉,但这整齐的街道,一家挨一家的温馨花园,压满枝头的花朵,偶尔一过的行人车辆,也够好看的了。我迷上这一片的景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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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这让老天知道了,半个月以后,故意安排台湾和尚房东的女儿为安装电话的事跟我们耍无赖,害得我们愤然舍去已交付的月租和押金,毅然截然地搬走(这是毛米和西夏的为人处世的原则:遇到受不了的事情,总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没想到我们顺着报纸上的广告找的房子,竟然就在我那天迷路的地方。无巧不成书啊!搬到这边住下后,我每天只有两件重要的事做:一是准备考托福,二是在周围漫步看花,因为我当时肚子里怀着朵朵,为了她的健康,我了我的爱花,我每天都要在附近几个街区散步徘徊几个小时,不论是晴天还是雨天。$ i: S: {% o( l0 U"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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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温哥华人,尤其是家庭主妇和退休老人,一直都在忙着种花种草,所以我这样的异乡人才会有的花看。搬过来没有多久樱花便开始凋谢了,残红满地的,一片狼藉。你要是正好这时访问温哥华,不必为错过樱花而伤心,因为此时玉兰花又灼灼地开放了。这里的玉兰花,有的其大无比,种在庭院中央,可以把门前的这个草地都覆盖住,开起来像一个盛装的艳妇;有的小巧玲珑,开起来像个叫娇滴滴的少女;有的才一米多高,像问世不久的婴孩,但也照开花不误,而且开出来的花朵跟大树上的一样大,一样饱满,没有年龄差别。当我看到那些小小的离地不到一米高的玉兰小树也开着大大的鲜艳的花朵时,总是会冲动得想去敲人家的门,问问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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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 Z( r8 _$ ^: H/ h$ L, f: v  有一天老公从外面回来,进门连东西都没放下,就拉着我的手,“走,带你去那边拐角处看那棵玉兰花,紫色的,简直开开开开开开。。。。。。”看他那么激动,我很不屑,说:“知道,我早就看见了。”他不服气,说:“一定不是你看到的那棵,”他还是硬让我把手中的炒菜铲子放下,关掉炉子,我只好跟他一路狂奔到那个角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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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的确是一棵被我看漏了的紫色玉兰树,因为它长在一个隐蔽的角落的人家里,我平时不爱往哪里走。“What a tree!”当时冒出口竟是这句毫无描写力的英文句子!这棵花树,其高度远远高出了屋顶,其枝丫的空间几乎覆盖了整个庭院。她不知道哪来的养分和能量,几乎每一寸枝头上都开满了花。不浓不淡的紫色,就那么不在乎地展示着,实在是太辉煌了!做一棵树能做到这种水平,真的是死而无憾了。. P" V) u.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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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哥华还有一种特别让我怀念的花,漂亮得十分浓艳。从外观上看,应该我们是常说的茶花。据说茶花的原产地是中国,公元七世纪初(初唐)时东传入日本,大概十四世纪明朝初期传入欧洲(其中的途径和有趣故事,读者可访问网站你还可以在那里看到很多漂亮的中国茶花)。茶花对西方文化的影响是深远的,当然这影响主要归功于小仲马1848年出版的《茶花女》,当中的女主角玛格丽特就因为喜欢佩戴茶花而被称为茶花女(The Lady of the Camellias). 不过,如果没有中国茶花的传入,也难说会有这个故事和后来的歌剧(当然这个观点有待一篇学术论文去讨论,我在这儿不过是随便一说,不值得深信不疑)。我没有福气看到土生土长于中国的茶花(只是在书本上看到过),没想到在温哥华,我却看到了如此众多的如火如荼的最早来自中国的茶花了。想想这些茶花的经历也真不简单,先由现在西方人的祖辈从中国带回去他们的欧洲老家,然后又跟着比较近一点的祖辈迁移到北美洲来。在温哥华,几乎家家门前都会有一两株茶花。4 o4 h" H7 o  A  U/ }$ M

/ _+ s$ K9 M$ u" ?) G2 f  这种花实在好看,而且是规规矩矩的那种好看。她的花瓣总是非常理智地地安排在一起,规则得让你只好感谢造化,而且每一朵的花瓣都非常的繁密,多得密得就像一个巧手细心的姑娘向她心爱的人表现爱意,再多也不嫌多。我喜欢茶花,除了她们的花瓣规矩好看,还因为她们的颜色鲜艳繁多,红的,黄的,白的,粉的都可以见到。这种花还有一大优点,她们的花期特别长,从二月开花到夏天还不会凋谢,有时秋天你也会不期然地看到一两朵,这个特点似乎跟我们的中华民族的特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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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2 O# }4 K4 C+ m; g6 Z  温哥华还有一种花让我忘不了,这就是郁金香。郁金香开起来颇为壮观。这种花的颜色相当丰富,很多颜色我都不会说,即使我有一个画家老公也帮不上忙。温哥华人也很喜欢这种花,家家的花园里至少都会种上一两排。我喜欢郁金香,并不完全是真的因为她本身的美,我喜欢她是因为她的中文名字。她的英文名Tulip根本不会引起我的任何想象力,但是她的中文名字就完全不同了。郁金香这三个字给我的感觉是一个充满激情的为爱的激情所燃烧但又不得不控制住的情人的形象。这是我个人的感觉,你不必接受,也不必受影响。% ~7 W% E1 p' M  C) h

0 q4 d" [- u! h6 N9 P  但是我实在感激把tulip译成郁金香的人!朋友告诉我,看郁金香最好的地方在离温哥华开车两三个小时的美加边境附近,应该说那个地方在美国境内。据说那里有一个地方种着一望无际的郁金香,每一种颜色的种几排,一排一排的,远远望去,就像天上的彩虹一样。我还没有机会或者说没有兴趣去看那辽阔无边的彩虹般的郁金香,温哥华私人庭院里的为数不多的郁金香已经让我得到满足了。其实我们不去也还是怕失望。要知道,在北京有一年的春天我和老公为了到香山植物园去看那几棵郁金香,有一个星期天不睡懒觉一大早就爬起来赶到公共汽车站去,坐了快两个小时的车才终于到了郁金香的花展地。结果发现那里人比花多,只好趁人不太多的空隙,在几朵郁金香前搔首弄姿地拍了几张张片,草草收场了事。我这么说只是陈说事实,并没有暗示中国不如美国或者加拿大的意思。不多说了,有机会还是趁花季到温哥华去看花吧。2 X" ~  ]! J( 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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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24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九集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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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情,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感受。在我以往认识的人当中,有三个人对这个问题发表过严肃看法。一个是在UBC读书时认识的博士,他说,我恨搬家,搬家把我的思路都打断了。不难理解,他是一个严肃认真的学者,搬家对他来说,最大的损失是把他正在构思中的论文打断了。第二个是从国内来的室内设计师朋友,他说,搬家对一个家的损失是很大的,对我来说,搬一次家就相当放一把火,烧一次家。这也可以理解,他是室内设计师,他每住一个地方,都要花不少心血和金钱来精心装饰,搬家就是等于让他所做的都白费了,是的,跟放一把火烧了没两样。第三个是一个韩国贵妇,她是我教过的一个私人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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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4 O4 _5 l/ R! H" {4 ]: W# |! N8 @当我走进她那二百多万加元的豪宅时,看着她家里那价值连城的家具装饰挂画摆设瓷器时,羡慕得犹如惊弓之鸟。结果她安慰我,说,不要羡慕我的生活,这些都是我的痛苦,我这一生并不快乐,因为我先生的工作总是几年需要换一个地方,所以我们需要不停的搬家,每一次搬家,为了这些东西,我都要累得死去活来。富人也有富人的痛苦啊!当然她也有苦中作乐的地方,她告诉我,因为不停的搬家,她已经发展出一大爱好,那就是收藏各种各样的盒子,她的先生把她叫做“盒子皇后”。因为都是女人,她告诉我一个便于搬家的储藏衣服的好办法,这就是平时买一些大小一样的透明塑料抽屉盒子,每个里面放一类衣物,平时可以把它们沿着一面墙叠放在一起,搬家的时候就不需要整理衣服了,可以让工人直接端着放进搬家的车里。她告诉我那些盒子不贵,十几块钱一个,你去买吧,很方便。我非常感兴趣,问她能不能让我参观一下。于是她就兴冲冲地领我走到她的储衣间,拉开一面巨大的布帘子让我看。我又一次成了惊弓之鸟,几百个大小一样的、高质量的、方便移动的、可以自由拉开的塑料抽屉盒子,码得整整齐齐的,占满了一面墙。8 N9 ~( Y  Z' _. H

$ B, E, Z2 U/ Z; ^+ A我心想,这个方式不适合我,光为买那些盒子,我就得花上几千块钱。花钱不说,我平时哪有时间把每件衣物细细叠好分门别类地给它们装到各自的盒子里去啊。看了她的生活,我暗下决心,即使有钱也不要买什么值钱的东西,只要能用就行,搬家的时候带得走就带,带不走就扔,就当是放一把火,心疼一下,但不会有太大的损失。我们过去的十年就是按照这条原则来生活的。所以需要搬家的时候就搬,只是劳力不太劳心。当然这种生活方式也不值得提倡,因为你总是在用你不太喜欢的东西,便宜的东西,一辈子下来,也怪对不起自己的,当然也对不起自己的家人。所以我今年又一次暗下决心了,这一次要搬家,一定要搬去一个可以买自己喜欢用的东西的地方了,再也不要临时凑合地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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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温哥华的头五年半搬了三次家。第一次是在开花的季节搬进温哥华的高尚区---温哥华西区去。那一带住的基本上是收入稳定殷实的中产阶级,房主多为忙碌有为的医生,律师,教授,工程师,公司高级主管等社会精英人士。当然这一片也住着一些来自港台地区的富裕商人,他们多是为躲避 97 香港回归而在80年代末移民加拿大的。 这些人经济实力雄厚,一来就被温哥华当时的比较低廉的房价惊呆了, 有人一口气就买下两三套房子(本地白人抱怨,温哥华疯长的房价都是那些有钱的亚洲移民闹的)。这些人真的衣食无忧的,日子光靠收租金就能过得不错。基本的做法是把地下室租给 90 年代以后从大陆来的技术移民或者读书人,收来的租金可以用来帮付房子的贷款或者地税。因为有一两份房产,他们生活的比较悠闲自在,我的香港房东就属于这一类。这是我到温哥华后对资本主义经济有切身体会的第一课,这就是,你越有钱越赚钱,你越没钱越花钱。时过十年,我开始对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游戏规则不太介意了,因为当初跟我们同时移民来的住过地下室的大陆技术移民朋友,混得好的也可以过上把地下室租给新来的移民或者国际学生的生活了。风水轮流转,只要你有耐心,就会过上好日子。5 Q* @' V$ q0 T8 X

' |$ `. X) A; p- _8 h9 c香港房东的地下室比起东区台湾和尚房东的地下室要好多了,两室一厅,有厨房,卫生间,而且这地下室基本上露在地面上,不是大部分埋在地底下的那种。我们跟这家房东夫妇似乎有些缘分,他们一看见我和西夏,就非常喜欢,追着要把房子租给我们。他们开始要600块钱一个月,我们觉得太贵了。当初为了贪住在西区,心理价位是500块钱,我们又不好意思跟他们砍价,因为人家的房子确实好,又地处西区,大环境那么体面漂亮,到处鸟语花香的,比台湾和尚房东那地处东区的环境要好出好多倍,当然房租要比那家贵出两百多块钱。我们刚来,还没有找到工作,不敢靠积蓄来租这么贵的房子,只好遗憾地跟房东夫妇说再见,然后心情忧郁地向公共汽车站走去。没想到在我们快要走到车站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后面用浓浓的广东话腔调的普通话喊:“夏先生、夏太太,等一等。”我们回头一看,是那对香港房东夫妇,那位先生气喘吁吁地说:“550块行不行?我太太很喜欢你们,我们再好好商量一下,我们有两个孩子,能不能让夏太太每个星期教他们两个小时的中文,教课的钱我们另外付,每个孩子一小时十五块,行不行?”我跟西夏很感动,人家不但主动降下房租,还要给我一份工作做,两人对视了一下眼神,就欣然接受了。5 z+ t/ T3 `8 \

0 e1 k  Y- l) ^4 H2 p0 ?当然,作为技术移民的我们,初来乍到,就花这么多钱来租房子,还是需要一番魄力和信心的。但是以往的生活经验告诉我,我决不会是大富大贵的命,但也决不会落到饥寒交迫的地步,我总是会在特别困难的时候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我觉得我九月份就可以进入UBC读学位(那时我才刚交入学申请,还没有考托福,我就这样憧憬了,何等有信心!),系里就会给我助教做,每个月就能拿到一千出头左右的钱,拿出550块来交房租,剩下的足够吃饭了,更何况老公还能干点什么挣点钱呢。现在已经三月中旬,再撑五个多月,就好了,所以我们就决定从台湾和尚家搬出来了。" m+ x! [/ t2 p# b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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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提前搬走,和尚房东的女儿打死不肯给我们退剩下的半个月的房租以及搬进来所交的押金,尽管我们搬出去的原因是因为她的欺骗造成的。她在租房的合同上说,我们租的房子有电话,但我们搬进去才发现不仅没有电话,连电话的插线孔都找不到。没有电话,我们连到银行开帐户,申请医疗保险这样的事情都不可以做。我们要求她装电话,她却要我们付安装费,还说如果我们不愿意,就只好跟隔壁的房客共用一部电话。岂有此理!在租约上撒了谎了还反倒这么的理直气壮。第一个回合失败后,两人还不甘心, 还企图跟她讲道理。一天午饭后,两人穿戴整齐,体体面面地走上她家的正门,进到她家的正厅,那客厅已经被她的和尚爸爸改造成念经打坐的佛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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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 t! e3 m( y) ]* D我们说,你说的条件没有兑现,我们又确实需要一个电话开始此地的生活,你应该给我们安装才是,怎么能让我们付安装费呢?房子又不是我们的,将来我们搬走了,所安的电话线路又带不走,受益的是你和你将来的房客,怎么能让我们付安电话的钱呢?这样吧,你没有兑现你承诺的条件,我们也不想花钱给你安电话,我们想搬走,请你把我们已交的剩下的房租和押金还给我们,行不行?她说不行,因为租房合约上写的如果要搬走,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主,否则不退押金和房租。当时我看着她的那张充满着贪欲决不吃亏的脸,又瞟了一眼客厅里那金碧辉煌的佛像和袅袅的佛香,我们怎么会在这样的地方遇见这样的无赖啊!真是很讽刺啊,真是很造孽啊。西夏气得喉咙哽咽,说,那些钱我们不要了,我们会尽快搬走。: h$ w" [; L6 m/ i" i/ K$ o

$ M7 |" s" t! G4 g6 H. v0 @这是我们在温哥华十年移民生活中遇到的最不愉快的一个件事之一。虽然我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是为了不让认识她的人读到我的文章后传染上我的看法,我还是不要暴露她的真名为好。既然她的父亲和她都姓“赖,” 在此就简称她为“赖小姐”吧。& ^- a' ?/ l8 l9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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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很庆幸没有跟赖小姐纠缠下去,痛快地搬出来了,搬到了环境美得不像是真的温哥华西区,老公说,想开点,就当是我们花钱买好风景吧。于是我们就在那一片美如挑花源的地方住了十个月,在那里孕育和生下了朵朵。在那里我还算顺利地考过了托福,进了UBC研究生院。西夏也顺利地考进加拿大最好的美术学院 Emily Carr 美术和设计学院。朵朵出生前一个月我接到了UBC 房管处的通知,说我们申请的房子一个月后就可以搬进,于是一个月后我们就带着出生只有三天的朵朵搬进了UBC的校园,在 UBC 一住就是五年半,完成了朵朵的童年期。0 U. N: i. _( M2 Q, `

4 f. e) P+ a3 c0 I7 u1 R我们跟香港房东家的那一片地方还是很有缘,等我们不得不从 UBC 搬出来时,我们又搬回到那一片,但这一次是我教授的家,跟香港房东只隔一条马路,不到五分钟的距离。五年半之后又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让我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但是这种感觉在我重访香港房东一家时很快就消失了。搬走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房东仍每星期送两个孩子到 UBC 我们住的地方跟我学中文,但是后来我实在太忙,又当学生,又当妈妈,又当助教,我实在对付不了,房东也就不再把孩子把这边送了。后来就是逢年过节时打个电话,发张贺年卡问候一下,后来就渐渐地不联系了。+ P: _! G2 w' c% S, I

5 g, j& z- z: {# q5 h我兴冲冲地敲他们的门,想告诉他们我们又搬回附近了,没想到没有人来应门,透过窗帘,只看到听到两只大狗在屋里狂吠。我很奇怪,因为我们的房东一家给我的印象是很爱洁净,不应该喜欢养动物才是。是不是他们已经搬走了?我只好去敲他们邻居皮特曼家的门,很老但是仍很优雅的皮特曼太太开门迎接我,她热情地拥抱我,还记得我叫 Katherine(当初为了她容易叫而随便取的英文名字)。她很激动,因为看到朵朵那么大了,搬走的时候,朵朵才是一个三天的 baby 啊, 现在已经上一年级了。我告诉皮特曼太太,我们 UBC 的房子租期满了,只好搬出来了,但我的学位论文还没做完,我的教授这一年正好去欧洲讲学,他让我们一家先搬到他家的一楼暂时住一住,等做完论文再说。- y$ ]7 D9 ]% r9 g#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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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告诉我,在我们搬走的这五年半当中,两个可爱的人去世了,一个是她的丈夫皮特曼先生,另一个是我的香港房东马先生。皮特曼先生的去世我是预料之中的,因为我们住在老马家的时候,皮特曼先生就已经年过 九十,老得头都抬不起来了,尽管还可以开车,但一切都得靠皮特曼太太来料理了。马先生的去世却叫我万分震惊,因为我们住在他家时,他才接近50岁的样子。怎么会这样!皮特曼太太告诉我,马先生得了鼻癌,前年去世了。马先生的两个孩子都上大学去了,不过孤独马太太现在也还是很忙,她要照顾儿子给她买的两只大狗还有一个花园还有这座房子,还是做不完的活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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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e* O. W; e8 n) c0 b  M: e我跟皮特曼太太道了别,带着朵朵走回熟悉的街道,那棵我喜欢的木槿树还在,那棵我不喜欢的松树还在,可是这两座房子里却永远消失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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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1 14:26 | 只看该作者
连载 温哥华故事 第十集 散步狂想曲. T* ~1 ~1 f/ I) A% [3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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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去散了两趟步,早上出去了一趟,下午又出去了一趟,就在South Marine Drive和41 Avenue这两条大街之间的街区里乱走。$ S: b" P- J5 T; m2 p&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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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时候爱上的散步,已经记不得了。也许是上大学时留下的毛病。那时候好像除了乱读书以外就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休息娱乐方式了,后来发现漫无目的地乱走很惬意,很轻松,可以跟乱读书比美,随便看看路边的人,房子,树木什么的,不用特别费脑筋想什么,挺好。不过这爱好却让当时的男朋友吃尽了苦头,因为有时大冬天的也要陪我散步,直到脚趾头手指头都冻僵为止。我是不在乎的,因为我喜欢散步,别人也许是很痛苦的,因为这样冒冷陪我散步是不得已的。但是男孩为了追女孩,再傻的事情也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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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t; A- o0 H! ]4 `5 p; Y    很多年过去后,我跟西夏结了婚,住在北京三元东桥的附近,那时夫妻俩星期六星期天的热衷活动就是沿着那条机场附路往丽都饭店的方向漫走。那时沿途还多是一些农民的房子,走着走着,就会发现有一两家烤鸭店,那种很朴素很农村风格的烤鸭店,住在里面的一家人自己用土制的方法做烤鸭,价格相当便宜,味道十分地道,服务十分亲切,在那里吃烤鸭就像到熟人家做客吃饭一样,你可以参加制作烤鸭的全部过程,其乐融融。那时的西夏和毛米就是这样经常到这样的地方去解馋,其乐无比。有时走着走着就到了一个农贸市场,那里卖菜的都是朴实的农村人,不是二道贩子,那里的蔬菜鱼肉鸡鸭不仅比城里商店或菜市场的便宜,而且更新鲜更接近土地的感觉。6 {* e+ _/ m' v) b2 x0 W

2 t# E" s4 J8 c+ b1 I4 p2 I  那时的毛米爱死那个农贸市场,总是一逛就流连忘返,把出来散步的主要目的和精神彻底忘掉,害得西夏总嫌毛米俗,批评毛米总把散步这样优雅的活动转变成家务劳动,因为你知道,我买了那么多的菜,有时还会买一两只活土鸡活鱼什么的,让人杀好洗净,让他来提他来背,对他来说,得,这散步就只好泡汤了,只好回去做饭做菜了。我总是在一旁一边内疚一边兴奋,那么多好吃的,当然要买,散步算什么?可是西夏是思维严谨的人,他觉得出来时说好是散步就是散步,怎么能散着散着就变成了家务劳动了呢?每当这样的事情发生时,他就会一路嘟囔或者做出很烦的脸色给我看,我心里内疚归内疚,但并不十分在乎,总是在想,到家就好办了,我把那些他背着或提着的什么做熟了给他吃,他就会高兴了。果真如此,所以这样的故事才得以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 A2 `& U) L3 M- ~' {2 M4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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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说散步有利于思考,我也一直相信散步有这样的功能,所以一遇上什么头大的事,就想出去走走,好像的确走着走着,思路就清晰了。但是也有人强烈反对这种理论。记得大约大三时学《新概念英语》就学到一篇课文,那个作者强烈地反驳散步有助于思考的观点,具体论点论据我记不得了,但他关于散步的主要看法跟我和一般人一向理解的相差太大,我就记住了。虽然我不至于不加思考就接受了这种看法,但是这篇文章还是对我有所影响的。自从那以后,我就不再特别为想什么问题去散步了,而且散步时干脆不去努力思考什么了,就让自己的脑袋闲着,放任着,爱想什么就想什么,不想也可以,想也可以。这样一来,散步的快乐就真正享受到了,自由自在,漫无目的,双脚不紧不慢地走着,双眼碰到什么看什么,脑袋想起什么就想什么,一种神志清楚的白日梦的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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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走的是Marine Drive。街两边的花还是那么好看,繁盛,但又觉得她们的好看跟自己没有什么关系。首先她们都是别人的财产,只能眼看手不能摸,连闻都不好意思去闻一下。别说花园里的花了,就连路旁的野花我也不敢去动一下,走在异乡的花园旁就是这种怯生生的感觉。虽然碰不得那些美丽的花草,我还是很喜欢散步的感觉,心中会闪出几米的那句诗:“请原谅我的张狂,人的一生中没有几次可以轻松快乐地穿越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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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散步没散太久,因为惦记要回去做托福题。做了一上午的托福题,中午吃了饭又接着做,一股不考620分不罢休的干劲。但到下午三点就再也做不下去了,又出去乱走。这次是沿着Wallace大街,一条开满樱花的大道往北走。这是一条笔直上坡的路,遥远的路尽头是连绵的终年积雪的雪山。温哥华的天总是那样青蓝青蓝的,山顶上的积雪也总是透出一种蓝光。一口气走了五、六个街区,来到35 Ave.一带,一路过来,路越走越安静,见到的房子越走越漂亮,这是温哥华著名的养尊处优的富人区。一路过来只是偶尔见到几个行人而已,路上的车子也不多,只是停在路边的车子很多,一辆接辆的,好像挺没用挺浪费地摆在那里。要不是一座座带花园的房子前的信箱时不时提醒我这还是有人烟的,我会觉得自己走在一个空城里,剩下就是花和树,除了花和树以外,还是花和树,还有草地,四周安静得让人想入非非。: I: l4 d7 }, B# o/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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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爬到这条街的最高点了,回头了望来时的路,却猛然望到远在南边的大海,还有我们来时登陆的机场。突然想起来这几天的温哥华要闻,昨天查尔斯王子和他的两个小王子威廉和哈里路过温哥华到威斯勒雪山滑雪,他们也是在那个机场着陆的。机场真民主,既接纳王子也接纳平民。一听说他们要到威斯勒来滑雪,温哥华的市民们几天前就开始激动万分了,尤其是那些花样年华的少女们。今天早上的温哥华《太阳报》说昨天有数百名少女手举“威廉,我正是你要找的人”的牌子,到王子们下榻的饭店门口外守候着,希望王子路过的时候能够有奇迹发生,得以重新演绎灰姑娘的故事。啊,王子公主的鼎盛时代早已经远去,但是王子公主的故事还是那样令人百看不厌,百听不腻。想到这儿,又想起了那个美丽而不幸的戴安娜王妃,威廉哈里的妈妈,她一时也圆过王子公主的美梦啊,全世界的女人都羡慕啊,可是到头呢,除了伤心还是伤心,最后还得早早离去人世。: t9 K+ q( a5 H7 a: s/ W% w' K9 S#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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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路又跳到了中文报纸上的一则新闻,一个叫马严君玲的华人女作家要来温哥华推介她的新书《叶落归根》。我没有读过她的书,看她名字的写法,她结婚前的姓应该是严,后来应该是嫁给了一个姓马的先生。刚来温哥华时,跟一些香港台湾人打交道时,别人总是搞不清应该叫我夏太太,还是吴太太,还是夏小姐,还是吴小姐,有人就建议我在我的全名之前加上老公的姓,我不干,倒不是因为我是女权主义,而是我觉得别扭不习惯这样的四个音节的汉语名字,再说改姓夏,爸爸还会不干呢。据说马严君玲出生于上海一个银行家的家庭,早年留学英国学医,然后又在美国从医多年,但心中隐藏着一段对她继母的铭心刻骨的恨,为了抒发这段恨,她弃医从文,成了作家。到底有多少医生成了作家了,数不清,当然鲁迅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当代作家里池莉好像也是一个,余华也沾点边,他原来是个牙医。也许当医生的人老看生命在受生理的病痛折磨,就容易引发对人生的哲学思考吧,思想太多,就只能写下来,写着写着,就当不了医生了。我也想当作家,让自己也跻身于那众多的女作家的行列,因为我对每件事情的前因后果都爱思考,对于生活中每一件不起眼的事都爱琢磨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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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很多事情是无法推敲的,找不到答案的,比如说,一对恋人或夫妻刚做完爱,就会仇人般地吵起架来,这样的事情明天还会发生,后天还会发生,不仅只发生在某两个人身上,而且会发生在许许多多的人身上。又比如说,两个朝夕共处了几十年的同事好友,昨天还在一张饭桌上吃饭聊天,今天就会因为一个什么问题意见不一致或者因为一方一时得失考虑失误而对事情处理失手而无法再见面再交往。还有更极端的例子,比如说,一个母亲的儿子成了喝酒吸毒的街头流浪汉,终于有一天这个儿子在饥寒交迫的时候想起了妈妈,想起了家,于是决定回家请妈妈原谅自己收留自己,但做母亲的不但不开门,反而把门窗都堵上,自己却坐在儿子小时睡过的房间里看着儿子孩童时候的照片,含着眼泪,继续在想象中给儿子写一封又一封热情洋溢充满爱意的信,任凭门外的儿子在外面哀求,她在想象自己的儿子在遥远的地方,过着体面高尚的生活,门外的流浪汉不是她的亲生骨肉,因为他跟墙上那张照片上的孩子相差太了……这是莱特曼的《爱因斯坦的梦》里讲到的一个情节。莱特曼是一个物理学家,但是他喜欢写小说和诗歌,因为在他的物理学领域,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得不到合理的解释。我也有同感,我所从事的语言学,只能教我明白人类行为的语言方面,人类语言作为一个符号系统的科学构成,只能告诉我人类语言的高度逻辑性和科学性,但没有办法解释我的很多人生经验。所以,一定要当作家,除了当语言学家之外,否则就要想办法让自己不再去思考生活中的那些奇怪的事情,可是我做不到这一点,我的心总是被他们牵引着纠缠着,只有文字能让我平静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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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M# w" z" j8 q, y8 [2 K# W0 N   回来的路上,看见一只黑色的松鼠,在我前面比较远的地方跳跳蹦蹦,我走近了,它看了我一眼,准备过马路,但却被飞驰而过的汽车吓得把身子回过来,这时我也正要过马路,它就跟我一起站在马路边等着过马路,终于没有汽车驶过了,它就跟着我从容不迫地穿过马路,一点躲开我的意思都没有,过了马路后还走走停停地等我,也许我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它以为我是一只黑色的大松鼠吧。它一直在我前面一点的地方走着,我们一直相伴地走着,直到我住的地方,它却突然好像有所感觉似的不再往前走了,停在我要拐弯的人行道上,我于是蹲下来逗它,它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样子真可爱,终于它窜到一棵樱花树上,一直在那儿呆着,我看它,它看我,我又想逗它,又想着该回去做托福了,就放弃继续跟它玩的念头回家了。原来这里不但人寂寞,动物也寂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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