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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纵横] 美国人真的没有产假吗?答案很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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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24 0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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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问:“美国有产假吗?”答案是有,根据1993年通过的《家庭及医疗休假法》(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的规定,雇主必须为雇员提供12个星期的产假。需要指出的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产假必须带薪,因此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没有实行全国性雇员带薪产假制度的大国,目前只有纽约、加利福尼亚、新泽西以及罗德岛4个州通过了州一级的法律,强制雇主为雇员提供带薪产假福利。
家住罗德岛克兰斯顿的瑞恩·史密斯与妻子莎拉及子女在自己屋前留影。史密斯夫妇享受了带薪产假的福利。(照片:美联社)

美国目前实施的全国性无薪产假基于《家庭及医疗休假法》,该法律规定在雇员或雇员的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生病、怀孕、领养、照顾寄养儿童或家庭成员加入军队的情况下,雇主必须向雇员提供12个星期的无薪假期,不得在这段时间内中断雇佣关系,这就保证了雇员不会因为怀孕生育而失去工作,同时还可以继续享受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等福利。
星巴克员工克里斯汀·皮可洛与杰西卡·斯瓦宾尼在星巴克公司总部外提交电子签名请愿书复印件,要求公司提高员工带薪产假福利。(照片:美联社)

不过《家庭及医疗休假法》的规定是有条件的,即雇员必须在人数超过50人的企业或机构内工作超过12个月,同时全年工作时间必须超过1250个小时。如此一来,那些人数不到50人的企业及机构就不在此项法律的规定范围内,同时那些非全职的雇员也享受不到无薪产假的福利。美国有大量50人以下的中小企业。妇女政策研究所(Institute for Women’s Policy Research)发表的研究报告根据劳工统计局(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的数据指出,约87%的雇员可以享受无薪产假福利,但只有12%的雇员能够享受有薪产假的福利。

为了弥补联邦法律的不足,许多企业、政府机构以及州都制定了各自的产假规定。以国防部来说,2016年最新规定带薪产假从此前的6个星期增加到12星期。而纽约州在2016年通过法律,规定从2018年开始,雇员可以享受8个星期的带薪产假,2019年提高到10个星期,2021年提高到12个星期。此外,还有20多个州正在推动立法实施有薪产假制度。
1993年时任总统克林顿在《家庭及医疗休假法》上签字。(照片:美联社)

来源:雾谷飞鸿 作者: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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