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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令人蛋疼的入籍新规:需要先回国办理无犯罪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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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9:2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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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又称“良民证”,你申请移民的时候遇到过吧?不过麻烦事儿来了,将要实施的新入籍法将会要求申请入籍者再次提交一次,这下可真真令人蛋疼不已了!
9 D" g9 @8 S% M- s$ y  ]' ~- F' Z6 m将于今年内陆续实施的联邦新《入籍法》会加入新规定,要求申请入籍者提交俗称“良民证”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移民部指,申请人如在申请日期前的4年内,曾在加国以外的任何地区累计逗留6个月或以上,便需提交该个地区的“良民证”。
5 ?2 {# v& t- e) V; Q9 ^虽然移民部认为,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并不会增加处理申请的时间。不过,中国公民如要申请中国的良民证,需要有中国户籍,假如移民时已注销户籍者,要申请良民证手续更麻烦。" z. |5 U$ O% M' m8 ?* t6 M* M& ?# F
个别地区如香港警务处的申请规则订明,申请“良民证”者,必须提供由移民部门发出的正式证明,才获受理。有移民担心会拖长入籍申请时间。有移民律师认为新办法“扰民”,也必定会造成延迟。
) v. `9 k& c9 b& B' }  T1 [$ c根据新《入籍法》规定,申请入籍人士,在加国及加国以外地区,在申请入籍前4年均须没有刑事犯罪纪录,但移民部此前一直没有说明会否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日前,移民部回覆本报查询时明确表示,日后申请入籍者,需一并提交“良民证”。' V% Y  n$ p  h8 O1 @9 ^; z
移民部预期今年内实行/ R$ i; y/ w# v
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表示,新《入籍法》的规条分阶段实施,对于海外刑事纪录的规定,预期会在今年稍后时间实行,确实日期将由总督会同内阁(Governor in Council)来决定。# u/ D& c8 _6 T, c8 X! I
虽然实施日期未定,但移民部已确定,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良民证”。新例实施后,任何18岁以上的申请人如在申请入籍日期前的4年内,曾在加国以外的任何地区累计逗留6个月或以上,亦需提交该地区的“良民证”。这也就是说,如一些仍未入籍,并在几年内累积返回原居地或任何其他国家超过半年的永久居民,在申请入籍加国时,便需逐一向原居地或这些国家,申请当地的“良民证”。1 t) D- M. K, P6 j! W
移民部指出,申请人如在申请日期前4年内没有在其他地区累计逗留逾6个月,则毋须提供该证明。旧《入籍法》限制有加国犯罪纪录的人申请入籍,但海外犯罪纪录则不受限制。
. J4 A% y8 d, X& ]' E! q移民部指,虽然根据原有法例,永久居民如在海外犯罪,将有机会失去居民身分,但直至该人士被安排接受取消居民身分聆讯前,并不会被禁止申请入籍。但《入籍法》的最新修订,将可确保所有入籍申请人在申请前4年,在本国及海外均没有犯罪纪录。
* t. S! s5 Q3 `3 q移民部不认为新增的这项要求,会造成申请时间延长的问题,并期望在一系列法规的修订下,至2016年春季,处理入籍申请的时间可缩短至不用一年。* I. B; r2 _: T2 B
移民业界抨新规扰民 部分国家不对非居民发良民证
' A" C  c5 _  f) l移民业界普遍认为,要求入籍申请人提交良民证的新规定,会对个别地区的申请人构成不便,甚至成为申请障碍。0 Z* q/ ^  o# V1 @. g
本地移民律师王仁铎批评,新规定很扰民,有关要求必定会延长申请时间。因为有些地区不会为非居民签发良民证。* E% @+ ^* A; F+ s
他说:“以中国为例,如果一个人在取得本国永久居民身分后,并且按照规定取消了中国的户籍,之后如要申请良民证,基本上是没办法申请得到。”; ]6 ?( X5 q7 E. @
他举例说,如因为申请入籍而向美国申请无犯罪纪录证明,极有可能会被视为不紧急的个案,有机会等半年甚至一年才有回覆。
+ }  B6 w( G4 f; d) U+ z: p王仁铎质疑,移民部在这方面的修例是否必要,批评加入这项要求并无意义,只会造成不必要的拖延及等候。" s5 Z9 a0 M1 N& m  W
候批期出国逾6月又如何2 m- x4 S" b, S5 h  y* ^
他并提出:“如果申请人在交表等候审批期间,又再出国并累积逗留超过6个月,那他又是否需要申请良民证?”
* |+ p1 u) o6 p8 r移民律师李广田则表示,入籍申请人是否有犯罪纪录,其实一直都被调查,但过去只是抽查,毋须每个申请人提供证明。如申请人在海外有犯罪纪录,个案肯定会延后处理,等移民法庭裁决是否可以入籍。如果罪行严重,更有可能被拒绝。而新规定要求每个申请人都提供良民证,因为大部分申请人都身居加国,要回去办理会造成很大不便。; N8 u! o  Y# \- F3 a6 g
别国刑事罪行 加国未必是罪* D* q& ~# L+ _+ M
移民顾问任立三亦同样关注部分国家对非居民签发良民证的规例,他指出,例如新加坡、沙地阿拉伯等地,都不会为非居民签发良民证。4 A& I$ O( h( j% o* Z' F
另外,任立三说,各地的法律不会完全一样,如果申请人在某个地区犯罪,因而不获发良民证,但其罪名在本国根本不构成刑事罪名,那么申请人便有可能被卡在中间,或需要透过司法程序,才有机会获得入籍资格,那将会非常费时。, H6 @1 n# f4 ?: |
中国注销户籍难办证
# Y! W* b; a% g0 q; w对于移民部稍后将新增要求,申请入籍者须提交“良民证”,准申请人的反应不一。* h1 f2 n4 H5 E
王女士自中国广州移民来温哥华已经2年。她说,自己在户口所在地已经没有亲属,如果需办理无犯罪纪录证,需委托当地的朋友帮忙。按照广州公安局网站注明的要求,委托非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委托公证书。% f: I4 J2 X: F" r  B9 o0 M
王女士称,这意味着要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和委托公证两份公证书,不但要多花几百元人民币,还要劳烦朋友,非常不方便。她表示,现在入籍条件愈来愈多,以后的趋势估计也是愈来愈难。她会考虑在剩下的两年中尽量不回中国,一口气坐满“移民监”,争取早日完成入籍的手续。1 Q- e9 v9 z5 U6 @
对于中国移民而言,如果仍然保有中国的户籍,申请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并非难事,但假如申请人的户籍已注销,想要拿到良民证就不太容易了。
8 X) k6 b3 |% Q4 b$ Y中国广州公安局网站《居民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须知》中指出,只要有合法申请事由,年满14岁以上,且在广州居住满6个月的市民,皆可申请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无法亲自前往的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办。如代办人是非亲属,则需要另外提供委托公证书。其中亦提到“原户籍人员”可由原户籍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文件。1 P0 v! I) D  \5 Z) b- {- S
记者致电广州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咨询,她表示,普通市民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只需携带身分证和户口簿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假如市民由于申请了他国居留权而注销了户籍,则需要先往原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注销证明,然后再去公证处办理无犯罪纪录公证。
/ s: b6 k8 N7 J$ i1 d$ M1 b记者又致电广州市一家公证处,工作人员却表示,如果没有户籍,他们无法办理无犯罪纪录证明,需要先去公安局开具无犯罪纪录证明,他们才能公证。
4 F6 R0 [$ f: S9 @; A: i* x$ H(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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