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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安全盾卷宗021 | ​祸从口出惹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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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7 1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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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论壇不时可见到有人争吵,甚至恶毒咒骂、语带恐嚇;很多人觉得自己不过是口头上说说而已,又不会付诸买行,所以从不担心会禍从口出。然而在美国的一些事例,就显示了随口乱说威胁他人安全的说话,并不是不须负责的。爱荷华大学一名中国留学生,因在社交网站上张贴持枪照、并疑似发帖恐嚇教授而被指是危险人物,遭大学开除黯然回国;负笈新泽西州的博士生翟田田被指扬言烧毁学校而被控“发出恐怖威胁”,被拘留近4个月后才获释回国。
  编号:021      
2 n' {0 W- d7 A
  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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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
  时间:
* H, m1 h8 W9 h) Q1 E. ^
  地点:  g4 I( b: w2 H. L# u
  安全威胁指数:★★☆
案件回顾
被指暗示成绩不好就杀教授的涉案中国留学生名叫倪瀚祥(Hanxiang Ni,音译),22岁,来自中国杭州,2013年9月起就读艾奥瓦大学。县警说,倪瀚祥因以学生签证住在艾奧瓦州并取得打猎证,所以可以合法取得枪械。

$ P: z3 A7 M3 q' ^4 Q 倪瀚祥在网上发的持枪照
据美国华文媒体报道称,2016年2月1日,倪瀚祥在社交媒体Instagram 上以中文发布一则若考试不过关就枪杀教授的暗示性帖子。2月2日,倪瀚祥遭校方开除,学生签证立即吊销。2月4日,倪瀚祥在两名警察陪同下抵达芝加哥奥海尔国际机场,并于当晚登上飞往上海的航班。移民局官员说,失去了签证的外国学生有两个选择:一是自愿回国,那么日后仍可以到美国;否则就会成为非法居留者而被移民局调查。
倪瀚祥在贴文中说:“这学期我这么认真学习,如果学校还是让我挂了就让教授们体会下当年卢刚的恐惧。”有消息称,艾奥瓦大学校方对此案如此强硬与迅速的反应,就是因为该校曾经发生博士生卢刚枪杀教授的历史背景。卢刚事件是指1991年11月1日来自中国的卢刚在校园射杀数人一案,惨案导致其博士导师、系主任、留学生山林华等5人死亡,一人颈部以下全身瘫痪,整个枪击过程不足20分钟。该事件在当时曾震惊中美两国。

$ ]4 w4 U: f: R( S5 ~0 ]' c+ D一名被卢刚击中的受害人被送往医院 (THE GAZ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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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刚
至于被控 “发出恐怖威胁”的翟田田,在西安出生长大,2003年赴新泽西州斯蒂文思技术学院读书,在 2010年27岁时于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校方发言人表示,翟自2010年3月11日就因为违纪而被勒令停学。校方曾对其进行过长期调查,发现他与其他一些人存在着多项违纪行为。不过发言人以维护学生隐私为由,拒绝透露翟被处罚的具体内容。

! w( t5 X+ c6 t" n) Q1 K, X翟田田在狱中
发言人并透露,面对停学的处分,翟曾经向校方申诉,但不获接纳。其后,翟给学校的警察局打电话,说要纵火烧学校大楼。学校发言人亦曾通过媒体指翟田田发出电子邮件威胁要焚烧学校。
4月15日,翟田田因“发出恐怖威胁”的罪名被警方逮捕,并被移送至县监狱拘留,当天就被学校开除学籍。翟一直被监禁,至7月29日,其原来的“恐怖威胁”罪名降为“小型行为不当”,不负刑事责任,并获允许以“自动离境”的名义回国。翟于当地时间8月9日,在美国国土安全部人员的押送下离境,无法见到到机场送行的朋友和律师,他本人也在电话向朋友抱怨他在上机前还戴着手铐和脚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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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田田与父亲开记者招待会时回想事发经过仍不禁落泪
翟的辩护律师说,翟否认曾发出恐怖威胁,他认为自己被捕的原因是和老师争执而遭报复。翟曾经在公共场合批评学校,并宣称自己将起诉校方。翟田田在回国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被学校要求停学时他说的是“burn your reputation”(毁掉声誉),他用“burn”这个词想表达的意思是“毁”,而不是“燃烧”。
留学美国,到底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
有人说,这倪瀚祥太冤枉了,因为一句玩笑话断送了大好前程。这不都说美国言论自由吗?怎么“以言论罪”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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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美国,到底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据美国中文网报导: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有着明确的记载,任何公民都有“言论自由”。但是,这里所说的“言论自由”却是有条件的。它的条件就是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恐怖威胁”或“犯罪威胁”言论是美国法律所命令禁止的。公民可以抨击政府、丑化官员,可以集会、游行表达观点,但是如果扬言要杀总统、炸政府,却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
爱荷华大学如此“不讲情面”不仅仅是因为倪瀚祥持枪,发布了威胁性言论,还因为他提到了“卢刚”这个让人闻言色变的名字。
在搜索引擎中输入“Gang Lu”,就会出来了2640万个搜索结果。原来25年前,同样在爱荷华大学,一名叫卢刚的中国留学生因不满教授的严苛要求和奖学金的分配,用短短十分钟在校园内进行了屠杀式枪击,造成5死l伤后,饮弹自屡。这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起学生攻击教授案件。
美国法学会的《模范刑法典》( Model Penal Code)将“恐怖威胁”定立为三级重罪。然而,美国各州法律不同,罪名和处罚力度都不一样,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处罚力度都是相当的大。举个栗子,2010年新泽西州斯蒂文斯理工学院的留美博士翟田田,在与校警的争吵中,扬言要“烧毁大楼”,校警立刻以“恐怖威胁罪”将其逮捕。根据新州法律,“恐怖威胁罪”是D级重罪,最高可判处5年的有期徒刑。这翟田田还算“幸运”,只是吃了4个月的牢饭,便被遣送回国了。
作為留学生在美国读书、生活,真的是很不容易。千万别让自己祸从“口”出,不仅无法完成学业,还背上了犯罪记录,毁了自己大好的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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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三藩市社区青年中心行政主任温静婷和资深社会工作者陈家辉的建议
因为种种历史原因,恐吓在美国是一件很严重的举动。虽然说有言论自由,但是并不代表所有的言论都会受到保护,例如带有威胁性和歧视性的言论在美国就是被禁止的。你可以在这里丑化政客或者为不同的政治党派辩护,只要不侵犯别人的自由,你想说什麼都可以,不过在美国对於那些涉及威胁和歧视的言论都是零容忍的,因为人权在美国很重要。而且很多学校会有员工去监视学生们的社交网络,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他们会立即采取措施,最严重可能会开除涉事学生。所以说在社交网路上传东西或者发表一些个人想法需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不只有人在监视,而且将来万一后悔也不一定删的干净了。而且中美之间文化差异很大,对玩笑的定义也不一样。很多时候在中国人眼中的玩笑,到了美国人眼中就成了威胁或者歧视了。所以表达自己的时候也要尊重文化差异,知道什麼玩笑可以开,什麼玩笑不可以开,以免造成误会。
在此案件中,大多数都是因为学生为了表达对学校或是教师的不满,才满口狂言说要烧学校或者是杀教授。不过这样做并没有什麼意义,反而还闹了很大的误会。其实如果学生真的觉得对学校有意见,应该积极的去和教授或者校方沟通,用正确的方式去消除这些误会,这些问题才会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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