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3 h) O& o5 U大量独立的个体将自己所拥有的“知识”在UGC类型的网站上分享,众多的Byte组合之后,就形成了巨大的内容库,而这些就是组成互联网内容最重要的部分。互联网内容的组成部分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完全脱离书籍、CD等有版权而存在的,毕竟完全的互联网内容制造太过困难,新闻网站的部分内容是自己拥有版权且原创,企业网站中的一部分也算是原创的。' c; q! C' r5 [6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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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是有着大量的内容来自其他渠道,书籍、CD以及传统的内容存储方式当中,互联网算是新的内容储存的载体,所以这其中难免就会有书籍、CD以及传统的内容存储方式的内容,这部分内容是由用户自由上传的,并非UGC平台自身上传的。但显然,用户上传书籍上的内容,并不知道这些内容是侵犯了书籍作者版权的,他们只是觉得这些书籍有用,所以在UGC平台上分享给其他用户。+ I7 V F. ~5 ~0 B3 Z
" @2 g2 L& a5 X% m9 n所以,悖论就形成了,用户根本就不知道他在Wiki、fedora、Pinterest、YouTube上上传的内容是盗版的,比如用户看到一张精美的照片,直接上传到Pinterest上了,而这张照片的版权是某杂志,但是经由用户的分享传播,再度分享,多次传播之后,已经无法分清楚最原先的上传者是谁,即使知道了,难道将平台上所有涉嫌侵权的内容都删除掉吗?即使删除掉了Pinterest上所有涉嫌侵权的图片内容,互联网上还有N多网站都是直接复制的,这些大大小小的网站,又如何去清除呢?5 A9 Y6 \( w% w4 f: s.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