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漫行手记7,故乡,他乡
我喜欢秋。更喜欢北京的秋。她给勤劳的人结出丰硕的成果。也给不辞辛苦的旅人带来欢乐。。
人们常说:一方水土一方人。不同的生存环境会早就不同性格的人, 在旅途上 在不同的地方, 体味着不同的风情和习俗, 也接触着不同的人。 随着思维的畅想,真的回到了梦寐已久的家乡,就在眼前 ,就在脚下 ,这里 还留存在永也抹不去的记忆,有 多少个傍晚和黎明的时分, 希冀着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一个象现在的时刻 ,重新回到故乡,回到了曾经的童年。重新爬上那棵老树 ,再次摘下秋后的红柿子 ,重新的品尝那久别的味道。。 在故乡,往事历历在目,好像就在昨天,往事悠悠,时间过得真快,没有想到,离开家乡,在美国这片曾经很不熟悉的土地上生活了这么多年了,头发在变色,体力和智力也在随着年月的流逝而变化,站在曾经生活过的故乡的家门口,当暮色苍茫静静的时分,自然的回忆起那些过往的岁月,不由自主的想起难以忘怀的陈年旧事。 我祖辈的故乡在冀中平原,我虽然没有出生在这里,但却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记,在家乡的村口,有我的祖爷爷种植的两棵大柳树,它根深叶茂,成了人们夏天乘凉的好地方,也是外出的乡亲们回来时的一个要找的一个标志,我对家乡的记忆最深的就是祖爷爷亲手种植的这两棵大柳树. 在那个年代中,每当夜幕降临,繁星满天的夏夜时分,村里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就会自动的聚在这两颗大柳树旁,男的们谈天说地,女的嘻嘻哈哈,伴着满天的星斗,直到深夜,才漫慢的散去. 我最早的启蒙教育就是依畏在祖爷爷的怀中,静静的听着这些远古的故事一天天的成长,懂事,受教的. 一天,大我五岁的堂哥带着我去了他读书的小学,他本好奇的把我带到了招生的老师前,问这个小孩要不要?我清清楚楚的记得,老师上下打亮了我一下,然后,他让我的哥哥把我抱到教室的窗台上,用他手里的绳子量了量我的高度,有问了问我一加一等于几?上下来去的上怎么写后,当场就收下了我这个新学生,自此,我开始了几十年的学生生涯. 我高兴的跑回家,兴奋的告诉我的祖爷爷,我成了学生的好消息,爷爷上看看,下看看,似乎怎么也不相信这个五岁多的小淘气真成了一个注册的小学生.. 我的爸爸妈妈在城里工作,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很难见到他们一面,我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祖辈老人的关照下读书,淘气.无法无天,上树爬墙,下河摸鱼,好事不干,嘎事做绝, 好景不长,也许是父母怕这个玩疯的小淘气误入歧途,不的不加强管教了,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我不的不提前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走出了祖辈的村庄.来到了城里,开始了另一种新生活. 在学校,我还是那个最小,最矮,最不起眼的那一个,上课了,读书了,成了我最愉快的事,尽管大我几岁的大同学看不起我这个新来小不点,可老师因对我的学习成绩好而时时表示出的偏爱使的他们又不能对我太过分的欺负,但当开门办学了,我不的不服输了,尤其是劳动课,大同学们干了比我多的多的事,而我因年龄小,力气小,远远不是他们的对手,不的不成了他们取笑的对象. 我`苦思苦想`总算找到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好办法,我主动找到了同学中最大的孩子王----周,提出了我的想法,这可能是我人生中记忆最清楚的第一次`业务谈判.`我对他说:`我们可不可以做一个交换,平时,我可以帮你做作业,劳动课时你来帮我干活`.周听了我的条件,高兴的跳起来,上课读书,对他是太难太难了,可动力气,干活,淘气,那绝对是一把好手.我们很容易的谈定了条件,配合默契的的去执行,从此他成了学习成绩不好的人当中学习最好的孩子王,我也成了劳动指标完成任务最好的小同学. 不料有一天我们的秘密被发现了,那是我们为了完成劳动任务,在每个人的指标下,发现了周为我做的事,他当然受到了批评,而我也躲不过老师的训斥. 几十年后,我见到了已成为大学校长的周,他还清晨的记着我们一起被罚站的那个漫长的下午. 在进城后不久,我第一次见到了我的金叔叔,金叔叔姓金名矿,叫金矿,是一个很富有的名字,最富有的是他的大脑和他那满肚子的学问. 金叔叔是我老爸的同事和好朋友. 金叔叔对我有一种说不出原因的偏爱,这一大一小成了忘年交,成一辈子的朋友和师徒. 从很小的时侯起,我就爱到老爸工作的单位去,名义上是看老爸,实际上想和金叔叔泡在一起. 金叔叔是名校的大学生,其父母在海外,其妻女在另一座成市,金叔叔一个人在工作单位吃住,他有足够的时间在工作之外享受他的业余爱好给他带来的喜悦. 记得是五,六.岁时.我穿了一条带花纹图案的短裤跟着老爸到机关食堂吃饭,只见一个长的高高,带着两个玻璃瓶底眼境的叔叔凑上来,笑喜喜的问老爸?`这是谁得女孩?`老爸笑着告他:`这是我的坏小子,你看清了,哈哈`,金叔叔不信(故意逗)非要拉下我的短裤来验证,最后,达到了目的才罢休,从此我就认识了金叔叔,也就从这开始了我们俩几十年的忘年友谊. 金叔叔是中文系毕业,写文作诗,吹拉弹唱都有一手. 第一次见面后,金叔叔来我的家里来串门,也许是家里教我背颂的几首唐诗触动了金叔的好奇心,`鬼小子,你小小年记还会这个?还会什么?统统给叔叔听来` 金叔叔收了这我个小徒弟,从那开始,金叔叔非常的用心思,他为我和我们安排了一套`吃和玩`的规划,开始了我们的一生的师徒生涯..... 我原学到的城市话远远不如京腔好听,我的肤色远远没有京城子弟来的白嫩,我的学识远远没有同时代的京城同龄人渊博,面对着多方面的差距,我不的不重新审视自己.有又了一个新天地,又有了一种新生活,又要面对那许许多多的未知和不明白. 我的师傅金叔也调到了北京,我们师徒两个又在一起了. 金叔叔要去五.七干校了. 机关里很多人都要去,要去多久,回不回来,大家都没底,人心惶惶,临出发去湖北咸宁干校前几天里,机关的家属大院里热闹的象个大集市,进口自行车,大小钢琴,沙发.书集,画册.........应有尽有,有想出售的,也有想转藏的,还有干脆就扔掉的. 金叔叔也在忙着整理被抄家后尚未被抄走的和自己藏匿好的东西,他的东西和别人的不同,几乎全是书画,他懂行啊,常常是人弃我收,在那`牛鬼蛇神`成堆的圈子里,那好东西多了去了. 谁都不知道(除了我),金叔叔的房子很特殊,他有一间大房,大房内有一间小房,就是在房子内有一间夹层房,外面看是一间房,内部实际是两间房,一大一小,小间在里边,大间在外面,去小间的出入口经过极好的伪装,不反复认真的检查,一般发现不了,反正当年的红卫兵小将没发现. 那个小间就是我和金叔叔的天堂,平时的假日,周日,我们一大一小就会满大街四处`晃荡`,找猎物,找好的书画,找我们喜欢的好东西,他是书痴啊,他对书画就象醉鬼离不开酒一样,他那`火眼金精`几乎每次出猎都有收获,北京大大小小的`信托商店(象旧社会的儅铺)几乎都留下了我们的脚印,琉漓厂,荣宝斋那更是常客,什刹海旁的`鬼市`早市,更让我们有探险的激动. 每次发现了我们喜欢的东西,金叔叔都高兴的象个孩子,要不是我当时的个子小,我就会成了叔叔,他才是那个天真的小孩.回到家里我们会先在大房间自己给自己犒赏一番,然后就到小房间去品味,研读,享受我们的战利品. 金叔叔就是这样把教容于玩乐之中,慢慢的,他教会了我识别书,读书,背书,相信书,又不信书..............走进书中,又从书中出来...... 他要去干校前,金叔叔难得的很严肃的把我叫到面前,认真的给我部置了学习任务,内容,进度,他让我每周写信给他,然后把小房间的钥匙给了我.他要我一个人独自享用我们那自己建起的小的文化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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